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日常管理实施办法4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日常管理实施办法4篇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日常管理实施办法 学生疫情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疫情期间学校防控工作,筑牢学校疫情防线,坚决防止疫情入侵,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指定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日常管理实施办法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日常管理实施办法
生 疫情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疫情期间学校防控工作,筑牢学校疫情防线,坚决防止疫情入侵,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指定本制度。
一、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根据上级要求做好体检上报工作。
二、各班级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三、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四、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六、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七、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
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疗机构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最短时间内报学校主要领导。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九、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十、做好传染病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做好传染病复课检诊工作,以防疫情扩散。
篇二: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日常管理实施办法
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 实施 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学工作,全力守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要求,特制定常态化管理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积极应对境外疫情输入、境内疫情传播和季节性传染病疫情叠加风险,科学精准,分类施策做好疫情防控,进一步完善应急和常态化防控结合的措施与机制,做好疫情防控及开学保障工作,及时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动态,保证零风险、零感染、零失误,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开学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科学预防。
1.科学佩戴口罩。严格遵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和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有关要求,引导师生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严格活动管控,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引导师生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保持 1 米以上社交距离。学校食堂采用错时错峰、保持安全距离用餐。
3.做好通风消毒。每天按时、按次数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以及校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并做好日常登记。空调使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执行。
4.抓好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开展以防控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注重营养均衡和合
理膳食。落实《儿童青少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近视预防指引》有关要求,经常性对学生视力进行检测,引导学生科学用眼。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广泛提供心理疏导服务,预防“疫后综合症”。
5.坚持科学锻炼。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因人施策优化体育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师生体育活动应安排在户外或通风较好的体育场馆进行,一般保持 1.5 米间距,尽量减少接触。不得佩戴 N95 口罩进行体育运动。低风险地区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时不需戴口罩。课前应充分做好热身运动,课中要合理调控运动强度和密度,课后及时休整。
6.定期开展演练。进一步加强防控应急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经常性组织实战演练,确保师生熟悉应急预案主要环节,提高应急能力。
(二)把控重点环节。
1.落实“四早”要求。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要求,做好师生信息排查和健康管理,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有住宿生及上晚自习的学校应对学
生增加一次晚间测温,及时发现师生身体异常症状,对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实施隔离,及时移送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跟踪管理。
2.严控重点场所。严格把好校门,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持续强化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区域,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域的防控措施。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合理开放运动场所、图书馆、展馆等室内场馆,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
3.关注重点群体。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对无症状感染者、境外回国人员、已治愈患者等,要坚持做好每日排查,精准划分重点人群,按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分类做好精准防控。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入境后严格执行当地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且身体健康方可返校学习和工作。学生及共同居住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做到尽量不到非必要的公共场所。
4.抓好食品卫生安全。要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按照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排查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出入库登记、食品留样和中小学校领导陪餐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大对学校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食堂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食品安全问题。
5.做好其他传染病预防。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传染病流行情况,综合考虑季节变化因素,做好结核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诺如病毒感染等各种传染病和肠道疾病的预防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对出现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在其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
6.做好发热学生的处置。教职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采取居家观察或就医排查等措施。在校期间,教职工或学生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
组,第一时间采取隔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并全程佩戴口罩。学校有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工或学生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三)强化基础保障。
1.保障防疫物资。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落实储备足够数量(至少 2 周以上)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2.保障人员配备。按照学校卫生安全及有关编制要求,配备校医(卫生监督员),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初步诊断、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学校专业卫生人员保障到位。
3.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预判、预警、预防、预演”机制,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疫情预判,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流感等传染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预警机制,扎实开展应急预演。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因
病缺勤追踪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和通风消毒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
四、组织保障
(一)细化防控要求。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明确“防住疫情是关键、盯住目标是重点、守住阵地是责任、稳住局势是底线”的原则和“精准防、严格控、有效导、及时调、科学判、务实管”的方法,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等“四防”要求,细化常态化精准防控举措,加固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漏洞,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二)压实“四方”责任。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当地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个人家庭健康守护责任,特别是明确地学校校长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教师的责任和要求,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联防联控。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等
部门及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协作机制;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预防的监督与管理,强化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监管;要与当地公安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巡逻力量,加大校园巡逻频次和力度,发现问题,妥善处置,着力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学校管理人员、医护人员等进行防疫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引导家长落实维护孩子健康的责任,强化“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教育儿童青少年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严肃责任追究。要高度重视学校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学校校长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落实工作措施。实施局领导和机关人员包保制,并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学校常态化精准防控管理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不担当作为、作风漂浮、落实不到位、迟报瞒报漏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以及教职员工扰乱疫情防控纪律、有损教育形象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XXXX 学校 2020 年 X 月 X 日
篇三: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日常管理实施办法
7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条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云南省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云南中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条 第三条 在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涉及本规定违纪内容的按本规定处理,超出本规定情形的,按照《云南中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第二章 返校前学生管理条 第四条 学生返校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在规定的返校时间前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提前返校。有以下行为但未造成传染事故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未经批准或不听劝阻,擅自提前返校的;(二)伪造或提供与疫情防控相关虚假证明等材料的;(三)因特殊情况,经审核同意返校的学生,在返校过程中,不遵守所在地、途经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四)因特殊情况经批准提前返校的学生和假期留校学生,不服从学校和相关部门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如不服从隔离工作要求,擅自- 8 -解除隔离,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个人健康信息弄虚作假,擅自离校,违反公寓、食堂等公共场所管理规定的;(五)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时,故意不报、瞒报、错报、误报、漏报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从重从严处分。第三章 返校后学生管理条 第五条 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服从学校日常管理。(一)有以下行为,但未造成传染事故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从重从严处分。1.经学校同意提前返校学生,在校内特定场所违反必须佩戴口罩要求,不听劝阻的;2.不按规定进行晨、晚体温监测,不按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或对个人身体健康有关信息弄虚作假的;3.影响或干扰他人身体健康监测的;4.以疫情为借口,故意不参加学校学习等活动的;5.校内散布防控疫情不实信息的。(二)有以下行为,但未造成传染事故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从重从严处分。1.拒绝隔离,违反隔离工作要求,或擅自解除隔离的;2.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异常,不服从学校安排的;3.私自组织聚集活动的;4.明知自己存在健康隐患,仍不主动采取措施,给他人造成健康威胁的;5.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内进行商业活动、贩卖防疫物资、利用疫情谋取私利的;
- 9 -6.组织参与、教唆煽动他人实施有碍疫情防控活动的。条 第六条 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对公寓、食堂、教室、图书馆等场所有关防控要求。(一)有以下行为,但未造成传染事故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从重从严处分;1.串访宿舍;2.未经允许,使用他人餐具等个人物品,给他人带来健康隐患的;3.其他违反公寓、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4.在公寓过道、上下楼梯不靠右礼让,或多人并肩行走、出入,且不听劝告者;5.在宿舍卫生检查中,三次不达标,且拒不整改者;6.未按要求如实做好体温监测,按时上报的;7.不配合工作人员进出登记、监测体温、证件检查等疫情防控工作的。(二)有以下行为,但未造成传染事故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从重从严处分。1.串访宿舍,不听劝告者;2.在宿舍留宿他人或到其他学生宿舍住宿的;3.在校园内喧哗起哄,造成周围人员恐慌,扰乱学习生活秩序的;4.公寓内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不按照学校要求进行集中隔离的。条 第七条 严格遵守疫情期间外出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从重从严处分。
- 10 -(一)未经学校批准,带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二)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学校的;(三)私借出入通行证出入校园的。条 第八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或学校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以留校察看处分;故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以开除学籍处分。条 第九条 其他违反上级部门、学校要求和校纪校规行为的,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条 第十条 学生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但情节轻微,尚不足以给予处分的,根据情形,由学生工作部门或学生所在学院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条 第十一条 对违纪行为者,是党员团员、学生干部的,除按照党团、学生干部相关管理要求处理外,一律从重处分。条 第十二条 学生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的,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学校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第四章 处分权限、程序和申诉条 第十三条 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学生,处分权限、程序和申诉等工作,按照《云南中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规定,从严从快进行处理。条 第十四条 全日制本科生的违纪处理由学工部(处)负责;研究生的违纪处理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留学生的违纪处理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具体规定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制定。第五章 附则条 第十五条 本规定中处分的“以上”均包括本级处分。条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条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工部(处)、研工部(处)负责解释。
篇四: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日常管理实施办法
防控期间 学校 学生“点对点”闭环管理制度方案为深入贯彻******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对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现对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学生返校学习,严格实行“点对点”(家庭与学校)闭环管理工作,制订如下制度:
一、实行路途闭环管理。
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应全程戴口罩,采取自行接送、骑自行车、步行或乘坐定制公交等方式,“点对点”往返于家庭与学校。各责任单位要掌握每一位学生往返学校的出行动态,确保学生不在上学、放学途中进入除家庭和学校之外的其他场所、不与除家人和学校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
二、实行校园闭环管理。
加强校园活动闭环管理,按照“网格化”要求,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做到学习、生活空间
相对固定。人员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人员活动轨迹、关联对象相对固定,以班级为活动单元,尽可能缩小接触范围,形成闭环。加强餐饮安全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进货有票据、有台账、食品留样和卫生清洁有记录、分餐和送餐有秩序,坚决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就餐实行分段错峰和分餐制,人员单独就坐,间隔 1 米以上。加强学生住宿闭环管理。学生进出宿舍必须实名验证,宿舍之间不允许串门,避免人群交叉。实行晚点名制度,严禁寄宿生夜不归宿。
三、实行疫情应急处置闭环管理。
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将迅速将其安排到健康观察区(室)进行隔离,同时报告疾控机构,并按规定程序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对符合密切接触者判断标准的人员,由属地疾控机构组织开展隔离医学观察,并对其所到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四、实行实 习闭环管理。
学生外出实习需经学校批准,严格做好路途防护。在实
习期间,服从属地管理,不去实习之外的其他场所活动,不与实习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报告带队老师或现场指导老师,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程序到定点医院就诊。
请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严格管理,细化实化“点对点”闭环管理的各项措施,把好闭环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学校严格要求、教职工以身示范、学生自觉遵守、家长密切配合,确保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两不误”,让学生安全上学、平安回家,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
XXXXXX 学校 2020 年 X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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