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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制度措施集锦14篇

发布时间:2023-10-05 09:35:06 来源:网友投稿

制度措施第1、目的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规范员工工作时间,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度措施集锦14篇,供大家参考。

制度措施集锦14篇

制度措施 第1篇

1、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规范员工工作时间,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3、考勤细则

出勤

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8:00,即9:00正式考勤,中午吃饭时间定为12:00—1:00。

由综合部管理人员每天负责登记员工考勤,在月末将当月《考勤记录表》交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每月汇总统计一次。

迟到、早退

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处理办法:每月允许有三次机会到岗时间在9:00-9:15之间,第四次迟到罚款50元,迟到超过一小时及早退若无正当理由的按旷工天处理,一个月累记五次迟到记旷工1天。

旷工

员工无故不上班,且没有向总经理请假或无法出具相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罚日工资100%;
旷工一天,扣罚日工资150%;
旷工两天以上,每一天扣罚日工资200%;
月累计旷工3天,扣罚当月工资50%。

月连续迟到10次以上,月无故旷工4天(含4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并扣罚当月全部工资。

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予以解聘。

请假

因病、有事不能上班者,需书面申请休假。员工请假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休息。请假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以备紧急事情联系。

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须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并说明原因并做简单的工作交接,上班后当天补办相应请假手续;
否则按旷工处理。

事假

事假仅限于与员工本人及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岳父母)切身相关的事由。员工当月事假在两天以内的,以全部薪金为基数,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员工当月事假超过两天(含两天)的,除扣发相应天数工资外,另扣罚当月工资10%。

扣除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请假天数(事假)。

病假

员工病假期间(30天以内的),病假工资按日工资的50%计算。员工一次病假在30-60天(含30、60天)的,参照武汉市每年相关政策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病假在60天以上的(非住院期),员工自行缴纳全额社保。

扣除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请假天数(病假)×50%。

婚假

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婚假须至少提前2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丧假

员工本人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岳父母)去世,公司给予3天的带薪丧假。

出差

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由管理部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达到晚育条件的,产假增加30天。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凭医院证明给予休假30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凭医院证明给予休假45天。假期发放基本工资。

(3)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4)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5)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其他假期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2)员工享受带薪年假(只发放岗位和工龄工资)其标准为:在本公司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年休假时间要视具体工作任务情况而定,同时不能与大假一起连休。休年假时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休假。年假仅限于当年有效,当年未休的不累加至第二年,予以作废。

制度措施 第2篇

一、诊所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积极主动配合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并根据消防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三、工作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制度措施 第3篇

一、组织机构

以企业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企业的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人事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科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 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2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制度措施 第4篇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酒店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协同保卫部认真做好饭店各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未经工程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配电室、电梯机房、锅炉房、空气调节器机房、水泵房、液化气站、油库。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做好登记手续,由当值班长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4、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向上级报告。

5、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制度、停电检修制度。

6、清洗、维护发现机及其附属设备时,必须切断发电机的“功能选择”开关,工作完成后恢复正常。

7、在高压室内进行工作、检修时,至少有两人在场。摇测或检修电容和电缆前后应充分放电。

8、事故处理及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和运行日记上。

9、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由低压到高压,由分开关到总开头顺序进行。送合闸的顺序与之相反,严防带负荷拉刀闸。

10、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应根据模拟图板或结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字。

11、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制度。必须按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校正结线图。

12、电动合开关时,应注意电流表的变化。

13、当两路或多路同时使用转为一路负担时,要注意转换相应的硅整流操作电源。

1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违章用电:

(1)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和用电设备者;

(2)定时电力用户规定时间以外使用电力者;

(3)在电价较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较高的用电类别的电气设备者;

(4)私自移动电业局的电度表、线路或其它供电设备以及攀登电杆操作设备者;

(5)未经电业局同意,向其它处所转供电源或自行引入备用电源者;

(6)私自改变用电类别者;

(7)使用经电业局规定暂停使用的电气设备者。

制度措施 第5篇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ft>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制度措施 第6篇

隔离观察室是幼儿园为了加强传染病的隔离,降低传染病的传染率,以确保儿童的"健康而设置的临时隔离患儿的专用设施,由保健医生负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场隔离消毒技术指南》、《**市托幼机构隔离观察制度》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制订了《幼儿园隔离观察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隔离观察室管理要求

1、隔离室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房间通风良好,有单独的出入口。

2、室内设施设备齐全,备有紫外线消毒设备、常规消毒用品、小桌椅、玩具柜、污物桶等物品。隔离床和被褥属于隔离室专用,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3、开窗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室内物品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并记录。

4、建立《隔离患儿登记本》和《隔离室消毒记录本》。

5、隔离室单人单间,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儿。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有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室,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室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配置要求:N95医用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镜、防护服)。出来时将防护用品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置,立即进行手部卫生消毒(流动水下七步法洗手后喷洒手部免洗消毒液)。

7、隔离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密封,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理。

8、保健医生负责对隔离室设施设备和物品进行保洁、消毒,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9、被隔离患儿临时隔离期间,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禁止离开房间。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进入隔离室。

(二)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症状者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求

1、幼儿园内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患儿。

(1)对法定传染病患儿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按照《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对其实行严格的离园隔离。待隔离期满痊愈后,需持医疗机构诊断病历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复课证明,经幼儿园保健医生查验后方可返园。

(2)对早期发现的传染病但症状轻微者,如腮腺炎、水痘、出血性结膜炎、痢疾带菌者等,可在园(临时)隔离室内隔离,或采取家庭隔离方式进行隔离观察。

2、在园儿童若出现发热(体温>37℃)、呕吐、腹泻、腹痛、皮疹、频繁或剧烈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早期传染病症状,应将疑似症状人员佩戴口罩后移至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并安排做好防护的保健医生进行护理、观察和治疗。及时通知疑似症状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尽早带至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3、疑似症状者在本园隔离观察室的留观情况,详细记录在《**市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登记表》(附件2)中,年终整理归档。

(三)隔离观察室消毒要求。疑似病例者离开隔离观察室后,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根据其所患病种,分别按照《常用呼吸道传染方法》和《常用消化道传染方法》,对室内空气和对疑似病例所用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等)等进行彻底消毒。消毒方法参考如下:

1、消毒人员应按要求严格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2、对隔离室环境进行湿式清扫,对卫生间、桌椅、床围栏、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疑似病例接触过的物品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800mg/L—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3、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10000mg/L—20**0mg/L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有效含氯消毒剂,作用30min。被污染过的台面或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或托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4、消毒情况在《**市学校、托幼机构消毒记录表》中作详细记录,年终整理归档。

(四)儿童检疫与环境终末消毒要求

1、与传染病患儿同班或有过接触的儿童,按《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进行检疫观察。

2、在检疫期间,幼儿园或班级暂停接收新入儿童或转出儿童,禁止一切集体活动,在园儿童不串班、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3、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传染病者(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家庭或医院隔离后,应及时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对儿童所在班级、园内环境和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制度措施 第7篇

1、考勤

、考勤记录不但关系员工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着酒店的人力成本,因此考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部门主管负责并选派考勤员负责具体实施。

、考勤员应熟悉与考勤相关的各项制度、及时、准确地反映出勤情况。

、每月的考勤(当月1日至月末)根据员工的排班和实际打卡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正确地反映员工的出勤及请假情况。

、每月10日部门需将员工准确考勤表及和工资有关的相关文字性证明一起送交人力资源部。

、对于没有合理解释异常考勤(如:迟到、早退、旷工等)的员工将规定给予处罚。

、不允许电话请假。

2、出勤

、除部门总监(包括厨师长)无需打卡外,员工上班刷卡时间应提前10分钟;
下班刷卡时间需错后10分钟。

、各部门须建立签到制度(到岗的员工在部门签到、签退),以便在考勤机故障或员工出于各种原因未打卡时,能做到有据可查。

、部门直接主管负责监督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对员工的异常出勤情况(迟到、早退等)需问明原因,并记录在册。

、出勤率是员工转正、晋升、调薪、奖励的重要参考指数。

3、迟到/早退

、所有员工必须准时报到上班,核定员工是否迟到/早退是以排班上、下班的前、后10分钟为标准。例如:8:30-17:00的班次,正常打卡时间应为8:20以前,17:10以后。

、无故迟到或提前离岗计为迟到/早退:

15分钟以内计为1次迟到/早退。16分钟—30分钟计为2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计为旷工半天。

、迟到/早退时间不能用倒休冲抵。

4、旷工

、以下情况将视旷工:

凡未经部门主管允许,超过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或提前30分钟以上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半日计;

未按酒店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缺勤;

当班时擅离岗位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日计;

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事后1日内部办理补假手续;

假期已满未按时报到上班。

、试用期内。旷工1天,酒店有权解除合同;
如转正后连续3日或全年累计5日无故旷工将予以解雇。

、无故旷工者将被扣除旷工当日的工资,按照《员工手册》的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制度措施 第8篇

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维系着师生健康,是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的保证,事关校园稳定和学校安全。为切实履行好疾控中心工作职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目标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启动传染病防控预案,全体职工全力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把患者送到医院接受治疗,班主任通知到家长配合治疗,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

二、实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校长是履行疾控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是履行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的具体责任人,参与防控工作方案的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指挥并参与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现场调查、提出控制策略与措施等工作,随时把握工作动态,及时整理报告工作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校医负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督促检查防控方案的落实,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班班主任是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各自岗位上抓好中心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实,熟悉掌握传染病疫情防控策略,开展疫情及卫生事件风险因素评估,加强疫情监测检验,及时反馈报告疫情信息。要在传染病防治,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上给中心领导当好参谋,给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责任追究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严肃处理。

凡责任不落实,工作懈怠,处置不力、不服从安排者,严肃处理外,给予经济处罚。

1、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统一安排调遣,或到岗不尽责的教职工,扣发当月津补贴(绩效工资)的50%,并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作一年的待岗处理。

2、各岗位人员要认真解答群众咨询,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投诉的,每人次扣发当月津补贴(绩效工资) 20元,当月被投诉3人次者,扣除当月津补贴(绩效工资) 50%,年度被投诉5人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作待岗半年处理。

3、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班主任要及时向校领导上报本班学生疫情情况,疫情报告人王志稳要及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及时准确。对于上个环节中出现错误和延误的责任人要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给与经济处罚。

制度措施 第9篇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学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学生填写《接学生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学生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学生离开。

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

三、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

制度措施 第10篇

根据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变化和上级有关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工作,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年4月1日起,全校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安排2名值班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其中带班领导1名、值班人员1名;各职能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值班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细化值班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值班应急机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各单位要确保值班人员信息准确,并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私自换班和找人代班等现象。学校将严格执行校园管控有关要求,按照各单位上报的值班表,仅准许当天值班人员进出校园。

四、各单位须于3月31日16:00前将本单位4月1日至4月30日的值班表通过OA系统“报送两办材料流程”报送至“党委办公室”或。

联系人:卢鑫

联系电话:**x,**x

当前,我省已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级响应,加强疫情防控刻不容缓,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值班值守制度。现命令如下:

一、加强值班值守

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街道、区直及省市驻区相关单位及下属机构、各村(社区)等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每轮值班均须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加强值班应急力量,随时待命、全力以赴,确保出现各种突发情况都能有效应对。

在沪昆高速邵阳南收费站、邵阳火车站、湘运汽车南站等交通要道设置检测站,当地街道、公安、卫健等单位部门人员要进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对来自武**员的体温检测并建立健康卡制度,登记相关健康信息和联系方式,做好健康提醒,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人员落实留观、转运等应急处置措施。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区直及省市驻区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酒店宾馆、书店、大型养殖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每日消毒、清查工作,并做好登记,及时上报。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扎实开展20**年1月10日以来涉武**员走访摸排工作,对其中疑似发热等症状人员由当地医疗机构上门进行体温测量,如确属发热,送至市中心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同时在1小时内上报至区公安分局和区防控办,并要求其配合医务人员开展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配合区疾控中心对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抽样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严明工作纪律

值班值守相关工作记录要详细准确,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顶岗值班,严禁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反应迅速、落实有力。

严格落实带班值班请假制度。要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值班值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应对快,不得迟报虚报、敷衍拖拉。值班领导若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带班的,需提前向主要领导请假,并自行做好与其他领导协调换班。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值班的,需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与其他值班人员协调换班,确保值班人员不减少,确保交接班无缝衔接。

三、做好应急响应

第一时间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要立即核实掌握情况,并按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报告情况要明确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和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已造成的后果、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关键因素。未完全掌握情况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初步情况、处置过程及事态进展。

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疫情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做好疫情的防控监测工作,不断提升快速响应、妥善应付、高效处置的能力。一旦发生疫情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带班领导、应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督查检查。成立由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王振波任组长,区委办常务副主任徐日新、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常务副主任陈春华、区督查室专员肖志勤任副组长,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人员任成员的督查检查组,对各单位相关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绝不能麻痹大意和侥幸懈怠。如发现在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存在人员不到位、电话不畅通、责任不落实、失察失职、信息上报迟缓、不服从指挥调度安排等情况的单位,系领导干部者一律先免职后处理,系一般干部职工者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制度措施 第11篇

一、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为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时间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公司执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

第二条每日工作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7:00-11:00、13:00-17: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4月30日)7:30-11:30、13:00-16:30

第三条弹性工作时间: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及固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某些特殊工作岗位的员工,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批后,可以有条件地自行选择固定的工作作息时间,来代替统一的标准上下班时间。

三、考勤办法

第四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门的考勤管理由专人负责,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

第五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

第六条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考勤人员统计汇总当月考勤情况,员工有义务配合考勤人员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四、迟到、早退及旷工

第七条迟到:员工在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1、员工当月累计迟到四次者,按半天事假计算;
累计迟到五次者,按一天事假计算;
累计迟到六次者,按一天旷工计算;
一个月迟到累计超过七次(含)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一次迟到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3、由于天气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迟到的,情况属实者可不记迟到。第八条早退:员工在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1、员工当月累计早退者,按一天旷工计算;
一个月早退累计超过五次(含)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一次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第九条旷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

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

3、工作调派中,在规定的时间未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或因打架斗殴、**致伤造成休息。

5、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6、其他等同于旷工的行为。

第十条相关奖惩:

1、当月迟到及早退累计达到四次的,扣发全勤奖50%;
累计达六次及以上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2、旷工半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5%;
旷工一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10%;
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罚当月工资50%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理。

3、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
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旷工超过五天者,公司直接考虑辞退。

4、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00元;
连续六个月全勤者,再奖励200元。

五、请假办法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事、病、婚、丧、产、年假及出差)需填写《请假申请表》,按程序经审批后报考勤人员存档。

1、请假不满3天的,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逐级报批,经部门经理及总监级人员审批后,请假单交所在地考勤人员。

2、请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1周申请,逐级报批,经部门经理及总监级人员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方可视为准假。

第十二条因病或遇紧急事务需请假但无法提前申请时,需在当日上班时间前以电话形式向其直接上级或部门总监级人员申请,该上级同意后,由其代为逐级报批。

第十三条请假以半天为单位,请假单上注明请假时间,具体到上午或下午,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算。

第十四条有享受年假资格的员工在请事假、病假时可以优先用未休年假或调休抵消,在《请假申请单》上注明。

第十五条员工因公于上班时间外出,必须征得部门主管的同意,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按权限审批后,交人事部登记。若员工超过公司下班时间尚未完成公出任务时,可不必返回公司。

第十六条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上级可酌情不予批转,或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

六、休假管理

第十七条事假:员工有私人事务需要办理者,可申请事假。

1、请事假时,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人事部备案存档。部门主管审批员工事假时,需事先安排好员工的工作后方可审批。

2、事假半日扣除半日薪金,事假一日扣除当日薪金。

3、事假可用年假冲抵,但不可透支,超过部分按日全额工资扣发。

4、公司员工请假届满后,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续假,且需按权限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计算。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5、员工每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超过期限又未履行任何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情节严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示。

第十八条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者,可申请病假。

1、请病假时,需及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人事部备案存档。部门主管审批员工事假时,需事先安排好员工的工作后方可审批。

2、如因病情紧急无法事先进行书面请假的,可即时电话申请,并于病假届满后当日补齐请假手续。

3、三天以上的病假,需提供医院的医疗证明,否则按事假计算。

4、员工每月可有一天的带薪病假,短期病假从第二天开始以每日30%的基本工资核发。

5、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一年以内的任何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

6、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先行试复工2个月。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休息15天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疾病救济费。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2个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时间可重新计算。

第十九条婚假:员工结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请办理婚假手续。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期限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包括休息日。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的不能享受晚婚假。

5、婚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但不发奖金和全勤奖。

6、婚假应在结婚登记日起1年内一次性休完。

7、申请婚假需带结婚证原件,并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第二十条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可向公司申请办理丧假手续。

1、丧假假期一般为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适当延长,但不应超过7天。

2、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奖金和全勤奖。

第二十一条产假:公司女职工生产时,可向公司申请办理产假手续。

1、产假假期一般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值15天。

2、员工申请产假,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相应的诊断证明,逐级上报,经部门经理级人员认可,并报总裁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已婚女员工流产的,可按医疗部门的建议享有12天以内的假期。

4、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奖金和全勤奖。

第二十二条年假:连续为公司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职员、中高级职称(技术、财务等)人员及处级(含)以上管理人员(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其他非本公司正式员工的人员)可以享受年休假。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由企业高层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

1、休假时间:连续工作满三年(含)未满五年者,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10天;
连续工作满五年(含)未满八年者,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15天;
连续工作满八年及以上者,每多一年其年休假增加一天,但每年休假时间以30天为限。

2、享受年假原则上是在不影响公司或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各部门人员享受年假必须经过总经理的审批。

3、按国家有关规定当年享受婚丧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假。

4、享受产假的员工,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工伤假超过90天的员工,旷工3天及以上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若产假期限跨年度,不享受期限较长的年度的`年假。

5、受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年假;
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假;
对个别表现较差或未完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假待遇,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6、年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7、年休假当年有效,不作跨年度累计。

8、年休假期间,只发工资,不发奖金。

第二十三条员工提出辞职时,在辞职通知期内,员工不得申请事假、带薪年假、婚假等休假申请,离职时公司将按日工资对未休完的假期进行折算。

七、加班管理

第二十四条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按权限审批后方可计算加班。《加班申请单》经审单位领导批后交人事部,作为统计加班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公司工作人员加班行为的界定:

1、员工经批准在超出正常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二小时以上的,及经批准在休息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

2、公司或部门统一安排员工在非正常时间的周末上班,属于公司统一调整,不属加班。

3、如遇紧急项目需要或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的超时工作不视作加班。

4、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不属于加班。

5、经公司或部门安排的法定假日继续上班的,可视作加班。

第二十六条日常的加班,由部门主管审批,节假日的加班,需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填写《加班申请单》时可自主选择补休或计发加班工资。选择以补休方式冲抵的,应安排在加班日起半年内补休完毕,半年内未补休完毕的,视为自动放弃补休。

第二十八条加班人员申请调休,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在备注中写明调休,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并交办公室考勤,加班调休不可以连休。

第二十九条部门主管及以上的员工加班,因已领有职务薪酬,故不再计算加班工资。

第三十条员工在平日加班,每小时发给本人日薪的30%;
公休期间加班,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两倍付给加班薪酬;
法定节假日加班,除基本薪酬外,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两倍付给加班薪酬。

第三十一条在员工加班次日,由其部门主管对加班情况进行核查,若有敷衍未达到预期加班效果的,其加班工时不计、扣发加班薪酬。

第三十二条加班时间以每班不超过12小时,全月不超过48小时为原则。

第三十三条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薪酬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八、出差管理

第三十四条因工作需要到属地之外的公司基地或其他省市工作的,视为出差。

第三十五条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逐级报批,经总经理审核后在出差前将《出差申请单》交人事部备案,出差任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出差申请单》者可在出差返回后第1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填,无《出差申请单》又未到公司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六条如实际出差时间与递交的《出差申请单》有出入(提前返回或者逾期),出差人员需及时告知人事部,并在出差返回公司后第1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出差日期重新提交新的《出差申请单》,以保证考勤管理和财务报销的准确性。

第三十七条如员工到属地之外的公司基地或其他分支长期出差(时间1个月及以上),则其在当地的出勤情况由当地的考勤人员在员工结束出差后配合员工属地的考勤人员进行核实。

制度措施 第12篇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度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超过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考核

1、各部门要根据制度要求展开部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每次处以50元的负激励,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的负激励。

2、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300元以上的损失。

制度措施 第13篇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
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
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三、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
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
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习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书记))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
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习规划,坚持学习、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习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
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有多项**违规行为者,按照**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制度措施 第14篇

为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为配合学校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人员健康筛查及管理

1、学校要安排专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

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对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二、工作人员返校返岗要求

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茌;
返回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三、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1、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2、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3、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所有餐桌椅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4、准备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充足。

四、食品原料采购

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鼓励选择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户的供应商,实施定点采购。

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向供应商索取**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供货(上市)凭证》,如供应商无法出具《供货(上市)凭证》,必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和载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供货凭证;
生鲜食品索取**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市生鲜食品上市凭证》,肉类、禽类及其产品还应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每天专人做好进货查验和“入市必登”工作。供货凭证和上市凭证上的品种、数量等相关信息与供应的食品相符。

五、食品原材料的贮存

贮存场所、设备要定时检查,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杀虫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接收后要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10cm以上,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冷藏设备温度范围在0℃~10℃之间,冷冻设备温度范围在-20℃~-1℃之间。

六、食品加工

加工操作前要使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使用消毒液对加工用具、操作台面、抹布等进行消毒。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食品烹饪时要烧熟煮透,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成品应用消毒后的容器盛装,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菜肴从制作到食用时间在常温条件下(10℃~60℃)不得超过2个小时。菜肴在高于60℃条件下贮存,其可食用的保存时间为烧熟后4个小时。

七、分餐错位进行就餐

分批次、错时到食堂就餐,一张桌子只坐2人(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罩就餐),做到人与人之间相隔超过一米,进行错位排列,不对坐不交谈,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就餐人数。

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烘干机或一次性纸巾,学生进入食堂就餐前洗手。

所有学生进行分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餐厅采用发放统一套餐,为保证就餐距离采用分批次就餐,每个年级就餐时间15分钟。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鼓励就近的学生回家用餐,减少非必要人员在食堂就餐,非本学校人员不得在餐厅就餐。

八、餐后的消毒保洁

食堂每天开窗通风,通风条件不佳的可暂时关闭。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烘干机或一次性纸巾。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餐余垃圾,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餐用具清洗消毒工序要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五保洁”顺序操作。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红外线消毒控制温度120℃以上,保持10分钟以上;

洗碗机消毒控制水温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每餐工作完毕用清洁剂清洁各种厨具餐具表面,并用清水冲洗干净,保持卫生。厨房地面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

4、餐具用后全部浸泡入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液体中5分钟以上,再用清水冲净。消毒后的餐用具要存放在密闭的清洁保洁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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