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电力制度10篇(完整)
电力制度第1范围为建立******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电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力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电力制度 第1篇
1范围
为建立******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电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在建项目公司和运行管理期的电力生产单位。
2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第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电力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以及各专业管理组成员组成。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挂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安委会建设管理专业组(设在建设管理部)具体负责督促协调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生产管理专业组(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督促协调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通安全专业组(设在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检查组组长由主管电力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安全委会相应专业组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安全网络成员组成。
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织机构设置参照****公司进行。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建设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隐患。
4 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项目
各在建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督促协调,各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本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在建项目公司的检查组组长负责督促协调工程监理部组织各专业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所管辖区域的人员、设备、场地、工器具、货物、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判断可能发生的后果。项目监理部对排查出来的所有危险点进行汇总、确认、组织讨论消除隐患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期限,并报送在建项目公司工程部,经本单位领导签批后报送公司建设管理部。
各在建项目工程监理部在每月25日前督促完成各项整改,需整改的单位或部门月底前把整改项目结果以整改报告形式反馈至项目工程监理部,工程监理部负责审核专业监理、总监签字后报送在建项目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经主管领导签审后报送公司建设管理部。
运行管理期电力生产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项目
运行管理期电力生产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督促协调。各运行管理期电力生产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本单位电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组组长负责每月5日前组织本单位各部门专业人员开展电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安全隐患排查“五落实”原则逐项落实,并统计成表由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每月底随《电力生产月报》一起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送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
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跟踪、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治理情况,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审查其指定的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可靠性。
5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内容
月度隐患排查内容
安全管理方面
公司及各参建单位领导班子安全责任意识与履职情况。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和细化;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具体工作中是否真正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以强调;分管生产的领导是否能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项目建设中的安全管理是否尽职、到位;安全专项资金是否合理安排,划拨是否及时,使用是否合理。
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体系、监督体系是否健全,工作界面和责任界面是否清晰,运转是否协调顺畅。安全监督人员的现场安全监督是否严格、有效。
安全生产制度修订与执行情况。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覆盖安全生产的全部过程,技术规程是否及时进行了修订、能否满足生产需要(每年底应组织修订一次,遇到大的技术整改项目验收合格三个月完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情况。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是否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内容是否有针对性;参建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如何;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是否存在迟报、瞒报不安全事件行为;发生事故后,是否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与处理。
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应急组织体系是否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完善;预案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质、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设备与环境安全方面
设备运行维护与消缺情况。重要设备、设施的运行与日常维护以及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是否按规定进行;已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消除,一时难以处理的是否采取了监控措施并制定了处理计划。
技术监督与危险源监控情况。技术监督工作是否按要求进行,重要监测指标是否在允许范围内;重要施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档案,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执行以及防止事故的措施落实是否到位。
工作环境安全与健康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善,有无装置性违章现象;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可用,是否定期进行试验与维护,摆放是否符合需求要求;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是否满足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检定是否按期进行,荷载保护、行程保护等重要保护是否完好。
防汛、防台、防冰与施工安全方面
防汛防台准备工作情况。防汛防台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坚持每年汛前认真开展防汛检查、整改,做到“思想、组织、措施、物资”四落实,“人员、措施、工作”三到位;是否每年修编防汛手册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政府防汛指挥部门审批。
防汛设备设施完好情况。防汛备用电源是否安全可靠;雨情测报是否完好,预报准确率、畅通率是否满足要求。
冬季防冰措施是否到位。冬季防冻融冰预案是否制定,措施是否得当。防冰物资是否齐全。
交通安全方面
驾驶员管理情况。是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是否存在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现象;对违反规定者,是否进行了严肃处理。
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和养护;是否存在超龄服役车辆、报废车辆以及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情况。
专项检查内容
春季、防汛、秋季、冬季及重大政治活动等专项安全检查,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或上级文件具体规定要求内容进行。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查找、评估、报告、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制定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检查表可参照安全生产大检查表格。
对各项整改实行二级验收,在建项目整改完成后首先由各参建单位安全员进行验收,然后再由工程监理部进行二级验收;运行管理期整改项目由运行维护部门组织初次验收,各单位公司安委会在月度大检查时进行二次验收。安全监察人员及时对整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整改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对因故不能按计划完成的整改项目应集中进行讨论并重新调整整改计划。对不符合项的整改坚持“五落实三不准”原则,即“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整改期限、落实相应的应急预案”,“凡是自己能解决的,个人不推给专业组;专业组不推给部门;部门不推给公司”。
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必要时制订应急预案。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逐条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限期完成整改。
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坚决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年度“双措”计划内容。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归档,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建档。
对较大、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实行挂牌管理。
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好的效果,在工作方式上要做到“三个结合”,即结合设备评价,结合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梳理,结合设备实际状况开展设备隐患排查。
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重要问题。
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月、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经逐级审核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各安全管理专业组,各安全管理专业组汇总后统一报送安全生产技术部,并对外报送。
8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对各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予以公示。对各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位置要醒目、固定,以引起警示。
出现重大隐患,公司应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9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各在建项目工程部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和责任人,督促工程监理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参建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生产运行期的重大隐患,各单位要落实整改措施。公司相关安全管理专业组要跟踪督办,直至销号。
各单位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在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或部门应向工程监理部提出复产验收申请。接受申请的单位或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工程部和工程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档案整理后归档管理。同时由在建项目工程部报送公司建设管理部备案。生产运行期的重大隐患排查经各单位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报送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公司安委会安全管理专业组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检。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及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按照考核制度考核。
电力制度 第2篇
1.在组织、管理施工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
4.在施工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负责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6.参加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7.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8.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对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扩建、改建、挖潜及革新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
电力制度 第3篇
一、目的
检查并及时处理供配电系统存在的"隐患,满足设备在良好的条件下运行,确保设备性能,保证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专变供电系统的维修工作。
三、内容
(一)职责
1、运行技工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养护(设备不停电能做到的电柜表面、地面清洁)、简易维修( 10 分钟内能处理好的问题)。
2、维修技工负责机电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
3、维修主管负责对内部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外委养护、维修的联系、监督检查。
(二)、管理制度
1、运行主管每年 12 月按运行情况制订下年度中修、大修计划。
2、维修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程序、停电管理工作程序。
3、由维修技工负责维修,维修前,由维修主管重述本规程中与本次作业相关的部份内容,并按《电气维修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本次维修的工作重点。
4、配电设备故障维修:影响供电质量及运行时的维修,一般不超过1小时,若在1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要部位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公司主管领导,限期解决;
不影响供电质量及运行时的维修,一般可视其用户生产用电情况确定维修时间。
5、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用户生产及其连续试验的、不会产生其它严重后果的供配电故障,可以由当班维修技工及时维修。
6、维修主管提供工作指导及负责检查监督。
电力制度 第4篇
为保证我矿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部门:
本设备机电科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部门空压机操作工;
2、管理职责及要求:
、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空压机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空压机操作工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使用空压机的部门,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设备管理操作规程:
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管路是否正常。
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或启动柴油机,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通知电工维修。
起动后约三分钟左右没有异音,则将阀门关闭,使储气罐中的压力逐渐升高到达预定的压力。达到设定之压力后,压力开关自动切断电源,电机停止运转。(此时压力开关处释气阀会有几秒钟这释气,将排气铜管内之压缩空气排出,这是正常现象。目的是使电机再度运转时,负载减轻且较易起动,并非漏气)。
压力控制系统的调整:
特别注意: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定。
1)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力调整螺丝,则增高使用压力,反之则设定压力降低。
2)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差调整螺丝,则增高压差,反之则压差幅度减少。
安全阀的调整:
特别注意:压缩机的使用压力不得高于压缩机的额定工作压力。若需调整,必须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整。
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一般均设定高于排气压力,故无须自行再调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须调整安全阀排放压力时,可将安全阀上锁定螺母放松,再调整调节螺丝,顺时值旋转则排放压力提高,逆时针旋转,则压力设定下降,设定好排放压力后将锁定螺母上紧。
4、设备管理保养与维修:
定期检查及保养事项:
请保持机器之清洁。
储气罐之泄水阀每日打开一次排除油水。
润滑油面请每天检查一次,确保空压机之润滑作用。
空气滤清器应15天清理或更换一次(滤芯为消耗品)。
不定期的检查皮带及各部位螺丝的松紧程度。
润滑油最初运转50小时或一周后请换新油,以后每300小时换新油一次,每运转36小时加油一次。
使用500小时(或半年)请将气阀拆出清洗。
每年请将机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每天检验所有的防护罩,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装置。
定期检查空压机的压力释放装置,停车保护装置及压力表(一月一次),安全阀灵敏性,确保空压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定期检查受高温的零部件,如阀、气缸盖、排气管道,清除附着内壁上的油垢和积碳物(半年一次),运转时,严禁触摸这些高温部件。
使用和维护
空压机转向:应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指示相同。
所有维护工作应停车并切断电源进行。
拆卸空气机受压件前,空压机应与所有压力源隔开,并且把空压机中的压缩空气完全排空。
修理空压机时,应采取措施避免由于疏忽而使空压机起动,应断开起动电源,并在起动装置上挂指示牌“警告:正在检修,禁止开车”。
成套使用时应维护所有的安全装置,保持其正常功能,安全装置不应发生故障,并只能用可提供同样安全的其它装置替换,应定期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气压自动开关。(半月一次)
应定期清洗气阀、过滤器、气缸盖、空气管道及正常条件下与压缩空气接触的部件,任何情况下均不应用易挥发性,易燃清洗剂或对人体有害的清洗剂来清洗,清洗完成后,所有部件应漂洗并吹干。(一月一次)
压力容器应定期做耐压试验,要求检验周期10年至少一次。(至少每6年对内外表面进行一次检查)
空压机行驶前(移动前)应对储气罐减压,开机前,应采取措施防止机器运转时发生位移。
每次保养后应做好相应记录﹔
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空压机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电力制度 第5篇
目的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电力管理
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
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XXXX元;
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动能管理
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
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相关文件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制度 第6篇
1.0目的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0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0电力管理
3.1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2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3.3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3.4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元。
3.5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x元;
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3.6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3.8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3.9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4.0动能管理
4.1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4.2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4.3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4.4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4.5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4.6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4.7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元、肇事者当月奖励**元;
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5.0相关文件
5.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制度 第7篇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物资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物资管理程序,促进公司仓库各项工作科学、合理、安全、高效、有序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保证各项工程进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别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入库管理
1、物资进入公司,库管员必须凭送货单或者购买凭据办理入库手续。
2、物资入库前,库管员必须清点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项目(有技术参数需要指定的技术负责人确认的,要通知其到现场质检确认),只有以上项目完全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
三、出库管理
1、物资出库必须由库管员开具出库单并要求领用人签字,否则不能出库。
2、由于生产计划更改或者其他原因引起领用物资剩余时,领用人应该及时交还仓库,库管员办理退库手续做退库处理(暂定为开具出库单,数量栏目记为负数)。
四、库房管理
1、仓库实行严格的分区管理,库管员要严格按照划定的区域堆放物资,不得随意摆放。
2、仓库内有部分废旧物品和外包项目组暂时存放的物品,暂不要求做出入库管理,但库管员要将其单独设区堆放,不能与公司物资混放,同时有计划的将该部分物品清理出仓库。
3、库管员要注意保护仓库物资的安全,仓库内严禁烟火,离岗时锁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火。
4、易燃易爆等特殊物资要单独分区储存,以保证安全。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和堆放杂物,严禁私领和私分仓库物品。
6、库管员要经常对仓库内的物资进行整理,该维修的物资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无法维修的物资要填写“仓库报损报溢单”交总经理审批后及时报损,清理出仓库。如果有报溢的物资,也要及时填写“仓库报损报溢单”交总经理审批后放入仓库对应区域储存管理。保损时,在“仓库报损报溢单”上数量填写为正数,报溢则填写为负数。
7、每月月末,库管员必须对仓库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做好盘点记录。
五、物资借出管理
1、各项目所需工具,统一由其项目负责人到仓库借用,其他人不得到仓库借用。
2、借用时,借用人要检查工具的完好性,工具已存在缺陷的,办理登记时要注明情况。
3、库管员必须建立完善的工具借用台账,及时督促借用人按期归还工具。
4、工具退回仓库时,发现有损坏的,借用人须填写“非正常状态工具退还单”,借用人对损坏情况和原因作简要说明,库管负责调查核实。经调查确认属人为损坏的,按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暂定为根据损坏程度,由库管员决定按照原价折价赔偿)。库管员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工具进行维修,以保证工具的完好率。不能维修的,及时报损。
6、工具丢失而不能归还仓库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借用人予以处罚(暂定为根据工具新旧程度,由库管员决定按照原价折价赔偿)。
六、附件
1、入库单
2、出库单
3、仓库报损报溢单
4、非正常状态工具退还单
电力制度 第8篇
1、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科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入库存放
⑴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⑵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⑶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⑷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
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与抽查
⑴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底限度。
⑵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必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
仓管员一份,凭单入帐;
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帐;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家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5、盘点
5.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5.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5.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6、记帐
6.1设立帐薄和登记帐,帐薄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6.2帐薄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帐户;
6.3记帐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在入帐,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帐;
6.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帐,否则要退回仓官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帐;
6.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发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帐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帐;
6.7调出本企业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6.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帐,发出时按加权平均发计价;
6.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在按实入帐,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帐;
6.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6.11与仓管员校对事物帐,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帐,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7、建立档案制度
7.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帐薄;
7.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帐和材料会计报表
仓库物资管理细则
1.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帐,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行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
6.物料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报财务部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盈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表,并报财务部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定最底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割据请勾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2.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底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承担。
8、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工伤事故的出现。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3.若库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应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挪用。
4.严禁各种生活用危险品、车辆、油料、易燃品进如库区。
5.仓库区域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活,按企业有关安全保卫规定执行。
6.加强用电管理。建立班前班后检查记录制度,做好交接检查的详细记录。
7.加强对企业内美、窗、锁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末班人员下班后,将钥匙交到保卫部门,方可离去。
8.做好来宾登记工作,严禁夜间留宿。特殊情况须报厂保卫部备案。
若因违反以上各款规定而造成物品损失,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理。
电力制度 第9篇
1.总则
设备缺陷是危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及时准确地发现、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使设备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而制订本制度。
2.设备缺陷定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有缺陷设备。
2.1设备零部件损坏、老化、缺少,技术性能不良,以致不能在额定参数下运行或安全构成威胁者;
2.2由于外界原因,形成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现象;
2.3按设备定级不能评为一类设备者。
3.设备缺陷的分类:
3.1紧急缺陷(I类缺陷):己导致设备退出运行或随时可能导致事故需立即处理者;
3.2重要缺陷(II类缺陷):缺陷比较严重,但在运行人员、试验人员的监视下,在短期内尚不致造成事故者;
3.3一般缺陷(III类缺陷):对安全威胁不大,允许在下一个月度季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者。
4.职责和分工:
4.1变电所运行人员:
4.1.1对当班发现的缺陷、其它专业人员发现并记录在各专业记录簿中的缺陷,都应录入生产MIS网缺陷记录。
4.1.2对缺陷的严重程度作出判断,定出缺陷的性质、类别。
4.1.3对紧急缺陷、严重缺陷,应同时汇报变电工区和区调值班员。220kV设备缺陷,如危及系统安全,需立即改变省调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等紧急情况,变电值班员可先直接回报省调。
4.1.4对危及安全需做紧急处理的缺陷,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紧急处理,以防发展为事故。
4.1.5缺陷消除前,负责运行监视,做好事故予想。
4.1.6当检修人员消缺完毕,应对消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分别在缺陷记录上签名,作为该项缺陷己消除的依据。
4.1.7每月末,将变电所未消缺的紧急缺陷、严重缺陷,汇总报变电工区。
4.2值班调度员:
4.2.1对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应立即回报生产安全部及公司领导。对危及系统运行需紧急处理的缺陷可直接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消缺。
4.2.2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防止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4.2.3了解系统设备的健康状况,合理地安排运行方式。
4.3输变电公司
4.3.1对变电所汇报缺陷性质、类别及对系统的危害程度进行审核。
4.3.2对紧急缺陷、严重缺陷应立汇报生产安全部。
4..3.3及时了解紧急缺陷、严重缺陷设备的运行状况。
4.3.4每月5日前将各变电所急需处理的设备缺陷汇总后报生产安全部。
4.4生产安全部
4.4.1负责全公司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4.4.2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4.4.3对急需处理的设备缺陷,应立即通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消缺。
4.4.4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及时汇报分管副总经理。
4.4.5每季度将全公司设备缺陷的消缺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总结。对尚未消除的紧急缺陷、重大缺陷书面汇报分管副总经理。
4.5管理设备的生产单位:
4.5.1每日查阅生产MIS网上的设备缺陷。按设备缺陷的性质类别及时组织消缺。
4.5.2紧急缺陷要立即消缺;严重缺陷不超过一周,确因设备问题不能处理的要安排大修改造;一般缺陷暂不危及设备安全运行者,可安排在下个月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220kV设备的一般缺陷消缺时间不超过15天。
4.5.3如消缺需要两个及以上的单位配合工作,则由生产安全部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为主。具体施工事项由为主的单位与其它配合工作的单位协商。
4.6检修试验人员:
4.6.1缺陷消除后,将导致缺陷的原因、设备损坏的程度、所更换的元件型号参数及变更情况、运行应注意的事项、消缺结论,在变电所现场录入生产MIS网的缺陷记录中。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验收签名后,该项消缺工作方告结束。
4.6.2在检修试验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又未能消除者,应对缺陷的性质、能否投放运行作出判断,并回报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
4.7线路班:
4.7.1发现及消除线路设备缺应录入公司生产MIS网。
4.7.2一般缺陷由输变电公司线路班管理消缺。
4.7.3紧急缺陷、严重缺陷由输变电公司组织消缺的同时,还应报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
电力制度 第10篇
1.总则
设备缺陷是危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及时准确地发现、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使设备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而制订本制度。
2.设备缺陷定义: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有缺陷设备。
2.1设备零部件损坏、老化、缺少,技术性能不良,以致不能在额定参数下运行或安全构成威胁者;
2.2由于外界原因,形成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现象;
2.3按设备定级不能评为一类设备者。
3.设备缺陷的分类:
3.1紧急缺陷(I类缺陷):己导致设备退出运行或随时可能导致事故需立即处理者;
3.2重要缺陷(II类缺陷):缺陷比较严重,但在运行人员、试验人员的监视下,在短期内尚不致造成事故者;
3.3一般缺陷(III类缺陷):对安全威胁不大,允许在下一个月度季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者。
4.职责和分工:
4.1变电所运行人员:
4.1.1对当班发现的缺陷、其它专业人员发现并记录在各专业记录簿中的缺陷,都应录入生产MIS网缺陷记录。
4.1.2对缺陷的严重程度作出判断,定出缺陷的性质、类别。
4.1.3对紧急缺陷、严重缺陷,应同时汇报变电工区和区调值班员。220kV设备缺陷,如危及系统安全,需立即改变省调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等紧急情况,变电值班员可先直接回报省调。
4.1.4对危及安全需做紧急处理的缺陷,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紧急处理,以防发展为事故。
4.1.5缺陷消除前,负责运行监视,做好事故予想。
4.1.6当检修人员消缺完毕,应对消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分别在缺陷记录上签名,作为该项缺陷己消除的依据。
4.1.7每月末,将变电所未消缺的紧急缺陷、严重缺陷,汇总报变电工区。
4.2值班调度员:
4.2.1对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应立即回报生产安全部及公司领导。对危及系统运行需紧急处理的缺陷可直接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消缺。
4.2.2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防止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4.2.3了解系统设备的健康状况,合理地安排运行方式。
4.3输变电公司
4.3.1对变电所汇报缺陷性质、类别及对系统的危害程度进行审核。
4.3.2对紧急缺陷、严重缺陷应立汇报生产安全部。
4..3.3及时了解紧急缺陷、严重缺陷设备的运行状况。
4.3.4每月5日前将各变电所急需处理的设备缺陷汇总后报生产安全部。
4.4生产安全部
4.4.1负责全公司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4.4.2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4.4.3对急需处理的设备缺陷,应立即通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消缺。
4.4.4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及时汇报分管副总经理。
4.4.5每季度将全公司设备缺陷的消缺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总结。对尚未消除的紧急缺陷、重大缺陷书面汇报分管副总经理。
4.5管理设备的生产单位:
4.5.1每日查阅生产MIS网上的设备缺陷。按设备缺陷的性质类别及时组织消缺。
4.5.2紧急缺陷要立即消缺;严重缺陷不超过一周,确因设备问题不能处理的要安排大修改造;一般缺陷暂不危及设备安全运行者,可安排在下个月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220kV设备的一般缺陷消缺时间不超过15天。
4.5.3如消缺需要两个及以上的单位配合工作,则由生产安全部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为主。具体施工事项由为主的单位与其它配合工作的单位协商。
4.6检修试验人员:
4.6.1缺陷消除后,将导致缺陷的原因、设备损坏的程度、所更换的元件型号参数及变更情况、运行应注意的事项、消缺结论,在变电所现场录入生产MIS网的缺陷记录中。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验收签名后,该项消缺工作方告结束。
4.6.2在检修试验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又未能消除者,应对缺陷的性质、能否投放运行作出判断,并回报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
4.7线路班:
4.7.1发现及消除线路设备缺应录入公司生产MIS网。
4.7.2一般缺陷由输变电公司线路班管理消缺。
4.7.3紧急缺陷、严重缺陷由输变电公司组织消缺的同时,还应报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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