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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合肥医保新政策100篇(范例推荐)

发布时间:2023-02-21 14:00:09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合肥医保新政策1  职工医保方面  取消参保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再以本市户籍作为参保条件。  明确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6.2%缴费,其他用人单位按*%缴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合肥医保新政策100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合肥医保新政策100篇(范例推荐)

2022年合肥医保新政策1

  职工医保方面

  取消参保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再以本市户籍作为参保条件。

  明确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6.2%缴费,其他用人单位按*%缴费。

  将职工医疗救助纳入职工医保。不再单独征收职工医疗救助保险费,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至30万元。

  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统筹基金不再划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参保职工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增加补缴医保费的规定。在本市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未纳入职工医保的,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医保费,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增加中断缴费的规定。用人单位中断缴费不超过一个月并按照规定补缴的,参保人员连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的,补齐中断期间的职工医保费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明确职工个人帐户使用范围。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新增异地就医报销规定。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现行的“不予报销”调整为“适当提高医保基金起付标准、降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居民医保方面

  明确法定参保义务。本市户籍居民、各类学校在校学生等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应当参加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新增等待期的规定。连续两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补办参保缴费手续三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大病保险方面

  明确保障对象。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人员,同步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享受待遇时间与其基本医保待遇起止时间一致。

  明确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明确不设置支付限额。为了防止医保移民,对在本市连续参保不满三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参保人员(不含大学生)设置三十万元的年度支付限额;其他参保人员不设置年度支付限额。

  对困难群体进行倾斜。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国家和省规定的特殊人群的年度支付标准和支付比例适当倾斜。

  就医结算管理方面

  建立医保基金支付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了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范围:

  1. 应当从工伤保障基金中支付的;

  2.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 在境外就医的;

  5. 在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急诊、抢救除外);

  6. 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7. 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2022年合肥医保新政策2

  合肥医保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参保人员在合肥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特殊病门诊: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普通门诊: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

  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报销条件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022年合肥医保新政策100篇扩展阅读


2022年合肥医保新政策100篇(扩展1)

——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3篇

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1

  解读一大病界定:从看病情到按费用

  *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这意味着,根据发生医疗费用的高低程度来界定大病的标准,相对以病情定义大病,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保险支付比例,将有效发挥医疗保障体系的托底功能。

  解读二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

  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也较高,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自己支付的费用较多,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这两类参保者。

  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缴费用,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资金中提取,也可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

  解读三报销比例:最多提高20%

  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大体能达到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能超过70%。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江西省自2013年在新余等地试点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患者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院就诊,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用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部分,均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以新余市为例,2013年,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城乡居民实际结报率提高了15%。

  解读四保险资金:从国家到多元

  目前,我国大病保障覆盖人群已达7亿人左右,而到年底前大病保险将实现全覆盖,也就是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可是钱从哪里来呢?仅靠国家肯定是不行的,意见给出的办法就是引入商业保险。

  为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服务,意见明确,原则上通过*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

  解读五保障方式:多种制度打起组合拳

  当然,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只是托底保障并非保险箱,所以无法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比如,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

  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华南师范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马斌认为,这种组合拳,将更有效地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的,厚实的医疗保障网。

  4月26日,市社保局表示,东莞此次调整大病险经办工作,探索运用大病险基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可行性,是对国家新政策精神的"执行,也是为了继续维护参保人大病保障权益。

  日前,东莞市社保局公布了《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在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等方面与现行政策相比没有变化。最大的不同是,意见稿提出,大病医保可通过招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


2022年合肥医保新政策100篇(扩展2)

——2022年合肥医保新政策 (菁选2篇)

2022年合肥医保新政策1

  职工医保方面

  取消参保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再以本市户籍作为参保条件。

  明确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6.2%缴费,其他用人单位按*%缴费。

  将职工医疗救助纳入职工医保。不再单独征收职工医疗救助保险费,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至30万元。

  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统筹基金不再划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参保职工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增加补缴医保费的规定。在本市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未纳入职工医保的,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医保费,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增加中断缴费的规定。用人单位中断缴费不超过一个月并按照规定补缴的,参保人员连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的,补齐中断期间的职工医保费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明确职工个人帐户使用范围。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新增异地就医报销规定。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现行的“不予报销”调整为“适当提高医保基金起付标准、降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居民医保方面

  明确法定参保义务。本市户籍居民、各类学校在校学生等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应当参加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新增等待期的规定。连续两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补办参保缴费手续三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大病保险方面

  明确保障对象。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人员,同步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享受待遇时间与其基本医保待遇起止时间一致。

  明确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明确不设置支付限额。为了防止医保移民,对在本市连续参保不满三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参保人员(不含大学生)设置三十万元的年度支付限额;其他参保人员不设置年度支付限额。

  对困难群体进行倾斜。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国家和省规定的特殊人群的年度支付标准和支付比例适当倾斜。

  就医结算管理方面

  建立医保基金支付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了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范围:

  1. 应当从工伤保障基金中支付的;

  2.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 在境外就医的;

  5. 在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急诊、抢救除外);

  6. 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7. 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2022年合肥医保新政策2

  合肥医保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参保人员在合肥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特殊病门诊: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普通门诊: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

  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报销条件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022年合肥医保新政策100篇(扩展3)

——湖南高考新政策

湖南高考新政策1

  我国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高中阶段一直推行的是“文理分科”政策。2014年9月,《*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颁布,《意见》指出:“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即“3+3”高考模式。其中第一个“3”是指统考的语、数、外;第二个“3”是指“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即6科中选3门(如上海的高考方案即采取此模式)或者7科(另外还包括“技术”)中选择3门(如浙江的高考方案采取此模式)。

  近日,湖南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该方案,湖南将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新的高考制度最大的变化在于“两依据、一参考”,即招生学校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来讲,考生的总成绩由语、数、外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考生从理、化、生、政、史、地等6个高中学业水*考试科目中任选3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构成。实行新的高考制度之后,考生将不分文理科。同时,全国统考科目将从2016年起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据专家介绍,实行新的高考制度后,相对于传统的“文理分科”的模式来看,极大地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性。


2022年合肥医保新政策100篇(扩展4)

——中山户籍新政策3篇

中山户籍新政策1

  ▶实施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在我市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入户中山;没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积分入户。

  ▶优化积分入户。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完善积分制管理,调整居住和参保年限、学历、年龄等指标的积分分值,合理配置积分入户指标,有序解决我市流动人口存量问题。

  ▶放宽直系亲属投靠。进一步放宽共同在我市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身边无其他子女照顾的限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宽至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学生。

  ▶放宽人才入户。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入户中山。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企业、“新三百”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人才准入标准。

  ▶实行荣誉人员入户。在我市荣获全国、广东省、中山市劳动模范以及荣誉市民、“百佳异地务工人员”、“优秀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国内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中山。

  ▶放宽集体户随迁。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单位,可按集体户管理相关规定申请设立集体户。各镇区要在本文件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成立村(居)委会集体户。符合落户集体户的"人员,其配偶、直系亲属可一并随迁,但暂缓投靠。

  ▶放宽亲友搭户。在我市没有自有住房但符合我市入户政策或取得入户资格的市外人员,户口可落所属单位(企业)集体户,或所属镇(区)村(居)委会集体户,或经产权人同意,向申请入户所属镇(区)亲友搭户。入集体户或符合搭户情形的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但暂缓投靠。符合条件挂靠搭户的,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同一家庭户中已有非直系亲属的,不允许再被挂靠搭户。

  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产权人要求将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经*机关调查协调后原住户仍拒不迁出的,属地*机关可凭调查情况材料将原住户户口整户迁往其在本市的合法固定住所或所属辖区村(居)委集体户,并通知原住户限期办理相关手续;房屋产权人符合迁移条件的,可向属地*机关申请迁移户口。市内户口人员因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所属辖区村(居)委会集体户或挂靠在户口所属同一镇(区)亲友家庭户。

  ▶取消市外人员户口迁入计生前置审核。符合我市入户政策和条件的人员向*机关申请入户时,不需提交计生证明,*机关定期将入户人员名单抄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


2022年合肥医保新政策100篇(扩展5)

——云南高考新政策3篇

云南高考新政策1

  《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省*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昨日正式向社会公布。在28日举行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华山介绍了云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云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

  据介绍,云南省将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借鉴改革试点经验,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对于备受关注的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云南省将于2019年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初步建立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公*公正的考试招生模式。

  云南省将于2019年启动的高考综合改革,与广西等6个省(区)同步进行,并将于2022年高考时全面实施,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全面受此次政策的影响。

  自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开始执行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的高中学业水*考试办法。合格性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则将成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组成部分。

  改革之后的高考,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高中学业水*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参加考试,其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此外,高考录取将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有核心指导意义的《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正待教育部批准,获批之后,云南省将向社会公布该办法,并选择部分州、市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开。

  《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省*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昨日正式向社会公布。在28日举行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华山介绍了云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云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

云南高考新政策2

  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150分的分值不变。另一部分是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14个科目,学完即考、“一门一清”,在高考中不必重新再考。考生在报考时,只需根据报考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统考的三大科目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可选其一计入总分。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也就是说,将来高校的录取,除了看统考及学业水*考试6科的成绩外,还将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参加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等。

  22016年云南高考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2016年普通高考试题继续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考试题型等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考试说明为准。

  32016年云南高考录取批次二本三本不合并

  到目前为止,云南省教育考试院还没有出台合并二本、三本的相关政策。2016年云南高考录取还是按照一本二本三本批次录取

云南高考新政策3

  云南省招考院公布了高考加分政策细节,共有5分、10分、15分、20分四档;符合情况的考生,在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将获得相应加分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

  加5分的

  根据政策,2015年1月1日前在高中阶段取得下列称号、名次的应届毕业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1)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2)获得云南省招委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的,参加省招考院在报考当年组织的测试,并经省体育局审核认定达到二级运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如果报考体育类,则不得加分。

  加10分的

  (1)云南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

  (2)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加15分的

  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15分。

  加20分的

  (1)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中,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按政策同样加20分。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两类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2)云南各州(市)人民*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022年合肥医保新政策100篇(扩展6)

——广东高考新政策 (菁选2篇)

广东高考新政策1

  距高考已不足80天,高三学子们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2017年,广东高考变动“频频”,如首年使用全国卷、二本院校不再分批录取等。为了帮助广大家长和考生能更清晰地解读、了解新政策的变化,小编特将2016年与广东高考有关的资讯作精简梳理。

  首年恢复使用“全国卷”

  2016年,广东恢复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广东省考试院院长杨开乔表示,从近年的情况来看,全国卷难度比分省命题试卷略高,在试卷结构、个别题目分值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尽管在首次全国卷适应性考试中,不少考生都认为“很简单”。但广东省考试院有关负责人称,在测试之前曾跟中学明确,省模只是作为中学适应全国卷试卷结构和答卷形式的一次考试,至于试题的难度跟高考没有太大的关联性。专家再次强调,由于高校招生计划按省划分,分数线是根据考生群体的分数分布和各层次高校的招生计划数来划定的,考试难度的变化不改变招生数量和比例。

  录取批次2A、2B合并

  从2016年起,广东高考招生录取将合并二本的A线和B线。第二批本科批次的普通类(含文理科)仍实行*行志愿。在*行志愿去年增加志愿数的基础上,再适度增加院校志愿数。其中第一组院校志愿数设置为7个,第二组院校志愿数设置为4个。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认为,合并了一些批次之后,学生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合并之后,大家在同一个*台上竞争,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来说都是非常好的事情,大家都是共同竞争了。民办学校也可以招到高分的学生。”

  全省51所高校新增专业180个

  日前,教育部公布了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其中,广东共有51所高校将新增180个专业,比去年的70个新专业数量“翻了一番”。在新增审批专业名单中,涉及文学、理学、工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包括广州医科大学在内的11所广东高校共有15个专业获批。

  异地高考首年惠及9千考生

  从2016年起,广东省将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罗伟其透露,2016年总有9000多人符合异地高考条件。他表示,在以后的几年里这个数都会成倍地增加,明年异地高考考生可能达到2万人。面对异地高考人数的增长,杨开乔称不会影响广东本地户籍考生的录取率。原因一是广东2016年考生规模略少于2015年;二是包括一本院校录取率在内,广东总体招生规模、招生录取率都得到逐步提高;三是2016年广东会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增加广东招生计划,争取国家部委属院校增加广东招生名额。

广东高考新政策2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决定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录取批次进行调整。从2017年起,将原第三批专科A类及B类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第三批专科批次”。批次调整合并后,各高校的办学性质不变,各类高校原收费管理方式不变。

  批次合并后,第三批专科批次的普通类实行*行志愿,艺术、体育类延续梯度志愿,相关科类的院校志愿数将适度增加。具体调整如下:

  (一)第三批专科批次的普通类(含文理科)设两组志愿,第一组志愿设A、B、C共3个,第二组志愿设A、B、C、D、E、F、G、H、I共9个院校志愿,实行*行志愿。

  (二)第三批专科批次的艺术类(含音乐、美术类),艺术类“统考”院校志愿数从2个设为3个,艺术类“校考”院校志愿数从1个设为2个,延续梯度志愿。

  (三)第三批专科批次的体育类院校志愿数从2个设为3个,延续梯度志愿。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录取批次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全国在粤招生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粤府〔2016〕17号)关于“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社会对考试招生工作的满意度,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决定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录取批次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时间及内容

  从2017年起,将原第三批专科A类及B类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第三批专科批次”。批次调整合并后,各高校的办学性质不变,各类高校原收费管理方式不变。

  二、调整志愿模式和完善相关院校志愿数

  批次合并后,第三批专科批次的普通类实行*行志愿,艺术、体育类延续梯度志愿,相关科类的院校志愿数将适度增加。具体调整如下:

  (一)第三批专科批次的普通类(含文理科)设两组志愿,第一组志愿设A、B、C共3个,第二组志愿设A、B、C、D、E、F、G、H、I共9个院校志愿,实行*行志愿。

  (二)第三批专科批次的艺术类(含音乐、美术类),艺术类“统考”院校志愿数从2个设为3个,艺术类“校考”院校志愿数从1个设为2个,延续梯度志愿。

  (三)第三批专科批次的体育类院校志愿数从2个设为3个,延续梯度志愿。

  三、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一)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专科批次合并带来的志愿设置及投档模式等变化,认真做好考试招生的准备,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招生章程与录取原则的.制定等工作。

  (二)请各地招委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高中阶段学校,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特别是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批次合并后志愿填报和投档方式的变化,认真做好考生高考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确保2017年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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