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8篇
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8篇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1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及走教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及走教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水平不一是客观现实,由此带来的“学区房”“择校”等社会问题突出,加重了家长们的负担,也增加了整个社会的教育焦虑。在“双减”背景下,启动规模大、力度大、针对性强的教师轮岗交流,是对当下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的积极回应。我校结合实际,特制定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教师是第一位的教育资源,教师的教学水平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让优秀教师流动起来,发挥名师“传、帮、带”作用,能够给流入学校带来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和优秀的校园文化,逐步改变优秀师资过于集中在某些学校的局面,实现义务教育资源的均等化配置,整体提高各学校教育质量。
国家出台这项政策,就是为了解决教育均衡的发展问题,地区校长轮流交换、优秀教师轮岗教育、普通教师均衡配置三个方面,切实保证教育均衡问题。实际上轮岗就是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到相同的教育,对老师没有名师之分,一视同仁,对于学生也
2 是有很大的帮助。
而教师实行轮岗制度之后,好的教师和优秀的教师不再局限于同一所学校,这样普通高校的学生也有机会享受好的老师教学,这样也可以提高学生的升学率,还能避免好的生源都集中到同一所学校。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破除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壁垒、缓解社会焦虑、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有力举措。期待这项举措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也希望此举在更多地方推广,让教育公平更好惠及每一个孩子。
二、教师轮岗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所谓的教师轮岗制度就是教师不再固定在一个学校任教,而是轮流到其他的学校进行教学,这样一来就避免了好教师扎堆名校的情况出现。教育才是第一生产力,布局均衡 6 年一换岗。交换教师的原则是,距离退休时间超过 5 年的老师,并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担任教师一职 6 年及以上的老员工,原则就是轮流上岗,轮番布局。教育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教育水平的逐步提高,也让学生可以合理享受教育资源,均衡化给学生家庭的压力也减少了不少,不用走关系,买学区房,也让家长把钱更好的投入到学生的教育之中。
三、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对象 交流轮岗的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干部)教师。
具体来说,校长层面,交流轮岗的对象为公办学校正、副校长。
3 凡是距离退休时间超过 5 年的,并且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 6 年的正、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交流轮岗。
教师层面,交流轮岗的对象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凡是距离退休时间超过 5 年,并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 6 年及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
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形式 主要形式包括区域内校长交流轮换、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派位轮岗三个维度。
主要包括两种类型:
一是城区完善学区(教育集团)改革,着力推进跨学区(教育集团)交流轮岗。优化学区(教育集团等)结构,努力实现学区(教育集团等)区域内全覆盖(过去的以单一学校、班级为孩子提供服务的供给方式,调整为学区集团的供给,让孩子能够享受到更多的资源,见到更多的老师,这实际上是供给主体的变化)。从缩小区域内校际差距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推进学区(教育集团等)内校际间师资均衡配置基础上,重点推进全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换,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派位轮岗。
二是远郊区全面推进交流轮岗。在全区范围内,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换,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派位轮岗。除此之外,在校际、集团之间,甚至区域之间,通过双师课堂等方式将优秀的老师、学科课程和作业布置向薄弱学校和
4 地区输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
五、做好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保障 1、交流轮岗与教师评优绩效工资等挂钩 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和工作绩效作为校长职级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晋升,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评选、评优评先等方面工作条件之一。
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适当倾斜。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价范围,作为各区相关工作评价重要指标。
2、安排轮岗的注意事项 将按照“先教师后干部、先小学后初中、先骨干后普通”原则,本学年度实现干部教师交流轮岗不少于 2000 人,并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东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干部教师 100%轮岗。
要求干部教师交流轮岗要带有目的,更关注教育效益和效能的发挥。对于学生作业怎么留、家校沟通、考试评价变化、学生线上答疑等集中关注问题,在干部教师流动起来之后也要迅速体现出改变。
六、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师资配置的主要途径,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坚持正确
5 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支持。
2、不能让轮岗机制为形式化,在确保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兼顾教师实际情况等多方因素,均衡教育资源,让教育更公平。
一个学校的好与不好,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生源质量、学校管理能力、教师教学能力,学生与学校共同成全,成就一所名校,这三个关键因素,缺一不可。
如今校长、教师轮岗制实施,将优质校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教学经验带到区域内的普校,普校的教育水平将得以快速提升,进而也能吸引优质生源,从此形成良性循环。
篇二: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实验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及均衡配置教育人才资源方面的两个文件精神, 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实现教师资源均衡合理配置,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吴政办【2013】
81 号)
指导意见, 结合我校教师实际情况,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加快教师专业成长,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 业务精湛、 结构合理、 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 合理流动、 资源共享、 统筹兼顾的原则。
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 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 工作目标
自 2013 年秋季开始, 每年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占学校教师数的 8%, 三年内达到 20%左右。
通过交流, 促使师资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 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四、 交流对象与条件
1.男 50 周岁(含)、 女 45 周岁(含)
以下, 在本校工作满四年或一个任期的校级领导(由教育局统一安排), 在本校工作满五年的专任教师, 以及当年调动成功并在调入单位工作满一个学年的专任教师。
2.人事干部、 会计、 实验员、 图书管理员等在教学辅助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教师不作为交流对象。
3.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 凭本人申请和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经所在学校及镇同意, 可不作为交流对象。
4.正在怀孕、 产假和哺乳期等不宜交流的教师, 凭本人申请, 经所在学校及镇同意, 可不作为交流对象。
五、 交流形式及办法
根据教育局的统一要求, 本次交流采用团队挂职锻炼方式, 我校交流的对口学校是七都小学, 按 8℅比例, 我校本次交流的教师数是八名。
其中中层干部、骨干教师分别不少于一名。
六、 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
2013 年 6 月中旬, 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区实施方案, 向教师宣传交流政策, 进行动员部署。
通过宣传, 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制定交流方案。
2013 年 6 月中下旬, 学校制定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进一步明确教师交流的基本原则、 对象、 形式、 渠道、 要求等, 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报区教育局。
同时成立学校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如下:
组 长:
吴国良 副组长:
施小红 曹补泉 成 员:
姚锦华 戴云生 尹芹华 沈永林 吴勤泉 谭永珠 沈金观 王学芳 杨志强 朱春华 朱皓华
3.根据符合条件教师的申报情况和学校统筹考虑, 召开党、 政、 工联席会议,确定交流教师名单并上报区教育局。
七、 相关要求 1.制度推进 (1)
教师交流每年安排一次, 交流年限为一年, 交流教师的行政关系和人事关系保留在原任职学校, 绩效考核由两所学校在学期结束、 交流期满时共同组织实施, 绩效工资由原单位发放, 期满后返回原任职学校。
(2)
教师交流工作与教师的职称评审、 评先和调动挂钩。
今后, 在各级各类评先推优中优先考虑具有交流工作经历的教师和交流业绩优秀的教师。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优先考虑具有交流工作经历的干部和教师。
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 参
评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含能手、 新秀)
或申请调动, 必须有一年以上的交流工作经历或个人已自愿提出交流申请并经公示, 因名额限制没有交流成功的除外。
(3)
凡确定为交流对象但拒不服从安排的, 作如下处理:
①三年内取消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 已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②三年内取消区级骨干教师申报资格, 已经命名为区经以上骨干教师的,取消骨干教师待遇;
③三年内取消调动资格;
④当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等第;
⑤校级和中层干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2.经费保障 为切实做好教师交流工作, 充分调动教师参与交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与团队挂职交流的教师每人每月发放 500 元的交通和生活补助(累计发放 10 个月), 由交流教师原任职学校发放。
2013 年 6 月 19 日
附:
庙港实验小学教师交流工作日程安排表
一、 宣传发动 6 月 19 日(三)
下午 4:
10 召开教师会进行动员 二、 确定人选 1.对照条件, 个人提出申请(6 月 21 日前);
2.镇召开教师交流协调工作会议;
3.召开行政会, 结合申请统筹安排, 确定人选并进行三天公示 (6 月 27 日);
3.报教育局审核。
三、 组织实施 8 月 10 日前到接收学校报到
2013 年 6 月 18 日
庙港实验小学教师交流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 作年 月 职务
何年何月毕业于何院校何专业
学历
现工作单位 庙港实验小学 现任学科
交流单位
七都小学 职 称
荣 誉 称 号
近年主要表现及奖惩情况 原单位意见
学校公章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教育局审核意见
公
告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吴江区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 精神(吴政办【2013】
81 号), 学校在 6 月 19 日号召了 全校教师会, 进行宣传发动。
下列教师积极响应, 踊跃报名。
特此公告(排列不分先后):
叶娟芳 杨志强 庾晓鸥 邱海燕 卢振玉 尹芹华
朱建华 陈明芳 朱皓华 倪 晶 钱厦倩 倪敏锋 沈吉文 崔志强 王建娟 马金芳 徐雪红 郎 洁
朱梅芳 沈银花 张夏萍 于 敏 姚蔚秀 邱燕青
谭永珠 徐琴华 周 祥 杨林平 朱春华 沈 瑾 朱菊良 施苏群 王学芳
庙港实验小学 2013 年 6 月 24 日
2013 年秋教师交流名单公告
经教师申请报名, 学校行政研究并经七都镇政府同意,下列教师将作为庙港实验小学交流教师对象。
数学(带队):
朱皓华 语文:
叶娟芳
陈明芳
卢振玉 英语:
郎 洁
沈银花
邱燕青 音乐:
徐琴华
特此公告
庙港实验小学 2013 年 6 月 27 日
篇三: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和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 2021 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实施原则
2021 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以选派中青年校长和教师任职和任教为基本形式,以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为扶持重点,以帮助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通过校长、教师双向交流和结对帮扶等方式,建立有序交流、合理配置、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中小学校长及教师交流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组织领导
双沟镇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交流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统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学校,具体负责交流工作日常事务。
三、时间安排
校长交流每三年安排一期,第一期 2021 年 9 月开始,到 2014年 8 月结束。教师交流每年安排一期,各学校要在 2011 年 8 月 25日前将选定的镇级交流人员情况报中心学校交流办,9 月初,中心学校交流人员要全部到对口的学校任职、任教。
四、交流人员选派及交流去向
(一)交流人员选 派范围
交流人员:镇内学校没有农村学校任教工作经历的优秀教师中选定,农村交流人员:区级及以上模范(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优先;校长从中小学校长和学校副校长、优秀中层干部中选派。
(二)交流人员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 工作态度认真,教学治学严谨,尊重教育规律,能够充分理解和尊重学生;
3.教师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校长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和较高的治校办学水平,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和校长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水平或治校办学水平;
4.参加挂职交流的校长须任现职 2 年以上;
5.5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交流人员去向
中心学校下派交流人员安排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区级下派交流人员安排在对应的学校任职任教,具体的交流学校和交流人员去向待交流学校和交流人员确定后另行安排。交流任职的校长现任职务不变,由派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任命临时职务,交流期满即行免除。
(四)交流人员名额分配
2021 年选派交流人员 60 名,其中,下派和上派教师各 30 名,下派和上派校长各 2 名。
五、交流人员管理及待遇
1.交流人员实行派入学校和派出学校双重管理,以派入学校管理为主。派入学校负责交流教师的思想教育、党团活动、教育教学安排、日常管理和学年度考核;派出学校负责定期走访,与对口学校一起做好交流教师的管理工作。交流人员交流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2.交流人员交流期间,只转临时组织关系,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关系不变,享受派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及各项福利待遇。
3.中心学校交流人员的考核由中心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派入学校根据交流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按照《双沟镇年
度考核方案》进行学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派出学校不再重复进行考核。
4.镇内下派交流人员交流期间,每月由派出学校报销 4 次交流学校间的往返交通费,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时回校,生活补贴由学校自行确定。
六、几点要求
1. 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流是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实现以城促乡、以强带弱,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的有效途径。各中小学要提高对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
2.各中小学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建立完善交流工作考勤制度。交流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勤、无故超假者,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交流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3.各中小学要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个人档案,记录开展交流工作情况,注意发现交流工作中的典型,总结和推广交流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的长效机制。
4.各中小学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关心和解决好交流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待遇。交流学校要为交流人员提供基本的住宿及办公条件,积极为交流人员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解决交流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交流工作顺利开展。
5.各中小学参照中心学校交流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对口交流工作,并及时总结上报交流工作开展情况。
篇四: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学“区管校聘”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实施方案根 据 《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新 时 代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改 革 的 意见 》 , 教 育 部 、 财 政 部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 关 于推 进 县 ( 区 )
域 内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校 长 教 师 交 流 轮 岗 的 意见 》 ( 教 师 〔 2014〕 4 号 )
, XX 省 教 育 厅 《 关 于 推 进 县( 市 、 区 )
域 内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校 长 教 师 交 流 轮 岗 工 作 的意 见 》( X 教 发〔 2015〕51 号 )和 XX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推进 县 ( 市 、 区 )
域 内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校 长 教 师 交 流 轮 岗 工作 的 意 见 》( X 教 通〔 2016〕121 号 ),以 及《 事 业 单 位管 理 条 例 》 《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等 文 件 精 神 , 为 全 面 加 强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 优 化 教 师 队 伍结 构 ,促 进 城 乡 校 长 教 师 合 理 交 流 ,激 发 教 师 队 伍 活 力 ,提 升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 推 进 城 乡 教 育 优 质 均 衡 发 展 , 特 制定 本 方 案 。
一. 具体措施
区管校聘工作
1. 试 点 学 校 望 城 区 向 阳 中 学
望 城 区 茶 亭 梅 园 中 学 2. 聘 用 原 则 坚 持 按 需 设 岗 、双 向 选 择 、公 开 公 平 、以 人 为 本 的 原 则 。
3. 聘 用 流 程 按 需 设 岗 → 个 人 申 请 → 审 核 聘 用 → 公 示 结 果 → 签 订 聘 书( 合 同 )
4. 落 聘 人 员 由 区 教 育 局 统 筹 调 剂 。
5. 时 间 安 排 3 月 -5 月 前 期 调 研 ,6 月 -7 月 制 定 方 案 ,8月 具 体 实 施 并 完 成 。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1. 交 流 轮 岗 方 式
( 1)
支 教 :
城 区 学 校 教 师 到 农 村 学 校 支 教 。
( 2)交 流 :城 区 与 城 区 、农 村 与 农 村 学 校 之 间 教 师 交 流轮 岗 。( 3)考 选 :区 内 农 村 教 师 通 过 考 试 方 式 交 流 到 城区 。
( 4)
走 教 :
片 区 或 集 团 学 校 内 部 因 学 科 需 要 跨 校 兼 课 ;市 、 区 级 卓 越 教 师 对 口 支 援 相 对 薄 弱 学 校 或 薄 弱 学 科 。
城 区 学 校 是 指 街 道 区 域 内 的 学 校 , 农 村 学 校 是 指 乡 镇 区域 内 的 学 校 。
2. 交 流 轮 岗 对 象
( 1)
公 办 学 校 ( 园 )
在 编 在 岗 教 师 ( 幼 师 )
。
( 2)
公 办 学 校 校 长 ( 园 长 )
、 片 区 校 成 员 。
3. 交 流 轮 岗 原 则
( 1)按 个 人 申 报 、学 校 同 意 、双 向 选 择 、教 育 局 审 批 的流 程 办 理 。
( 2)
鼓 励 城 区 教 师 到 农 村 支 教 。
( 3)支 教 时 间 原 则 上 1-3 年 ,也 可 直 接 办 理 人 事 异 动 关系 。
4. 交 流 轮 岗 时 间
除 走 教 外 ,支 教 和 交 流 均 在 6 月 28 日 前 完 成 申 报 工 作( 申报 审 批 表 交 区 教 育 局 318 室 ),8 月 底 前 完 成 有 关 人 事 关系 异 动 。
5. 交 流 轮 岗 补 助
( 1)支 教 教 师 工 作 量 达 学 校 平 均 工 作 量 及 以 上 ,根 据 支教 学 校 距 离 及 偏 远 程 度 , 享 受 300-900 元 /人 •月 的 交 通补 助 ; 享 受 相 应 农 村 学 校 教 师 的 乡 镇 工 作 补 贴 。
( 2)走 教 教 师 两 校 工 作 总 量( 按 课 时 计 算 )达 所 在 学 校平 均 工 作 量 及 以 上 , 且 在 走 教 学 校 课 时 工 作 量 达 该 校 平均 工 作 量 三 分 之 一 及 以 上 的 ,可 享 受 支 教 相 应 交 通 补 助 。
( 3)市 、区 级 卓 越 教 师 对 口 支 援 相 对 薄 弱 学 校 ,交 通 补贴 酌 情 而 定 。
二. 实施步骤 1. 宣 传 发 动 区 管 校 聘 试 点 学 校 要 制 定 本 校 “ 区 管 校 聘 ” 改 革 试 点 工作 的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 及 时 召 开 教 职 工 “ 区 管 校 聘 ” 管 理改 革 试 点 工 作 动 员 会 。
区 属 各 学 校 、 各 片 区 校 要 根 据 XX市 教 育 局 《 关 于 推 进 县 ( 市 、 区 )
域 内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校长 教 师 交 流 轮 岗 工 作 的 意 见 》 ( 长 教 通 〔 2016〕 121 号 )文 件 精 神 , 鼓 励 城 区 学 校 教 师 到 农 村 支 教 , 鼓 励 卓 越 教师 支 教 、 走 教 。
2. 摸 底 申 报
区 属 各 学 校 、各 片 区 校 要 根 据 各 校 岗 位 需 求 等 实 际 情 况 ,精 准 制 定 岗 位 需 求 计 划 ,重 点 摸 清 紧 缺 学 科 、意 向 交 流 、支 教 教 师 实 际 情 况 , 引 导 、 规 范 教 师 流 动 。
3. 会 议 审 定
区 教 育 局 根 据 各 校 岗 位 需 求 , 结 合 教 师 申 请 意 愿 , 意 向学 校 教 师 结 构 、 专 任 教 师 需 求 、 岗 位 设 置 等 实 际 情 况 ,召 开 专 题 会 议 研 究 , 统 筹 调 剂 。
三, 工作要求
1. 加 强 领 导 ,部 门 联 动 。“ 区 管 校 聘 ” 和 校 长 教 师 交 流工 作 在 区 委 教 育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领 导 下 开 展 。
2. 明 确 目 标 ,促 进 交 流 。以 “ 城 乡 教 育 优 质 均 衡 发 展 ”为 目 标 , 调 优 教 师 结 构 , 推 进 教 育 优 质 均 衡 发 展 。
3. 强 化 保 障 , 激 发 活 力 。
在 教 师 职 务 晋 升 、 职 称 晋 级 、评 优 评 先 、 培 养 培 训 等 方 面 向 有 农 村 工 作 经 历 、 有 交 流轮 岗 经 历 的 校 长 、 教 师 倾 斜 。
4. 严 格 考 核 ,落 实 奖 惩 。一 是 考 核 学 校 。对 派 出 学 校 和受 援 学 校 均 设 置 专 项 指 标 进 行 考 核 。
二 是 考 核 教 师 。
以受 援 学 校 为 主 , 派 出 学 校 为 辅 。
篇五: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4 号)、《教育厅自治区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桂教人〔20**〕6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0 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教师引进和交流暂行办法的通知》(防政办发〔20**〕201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激发校长和教师两支队伍活力,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力争用 3-5 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工作原则
(一)积极稳妥。加强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把工作做深做细,保证学校干部队伍的高度稳定和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既是关系到学校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关系干部个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必须处理好学校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无条件服从组织的安排,认真执行干部轮岗交流的纪律规定,保证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统筹兼顾。遵循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规律,把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范围,统筹区域内学校发展需要、办学特色与优势、校长和教师队伍均衡配置需要,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三)促进均衡。以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为导向,优化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城乡学校之间教师的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引导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完善配套措施,解决校长教师后顾之忧,保障交流工作实施的长期性和实效性。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既要体现行政指导的意图,又要兼顾校长教师个人的意愿。
(五)增进激励。通过交流,提高校长教师适应不同环境、不同学校的教育教学能力,激发创新能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交流轮岗对象、范围和方式方法
(一)交流轮岗对象及范围。交流轮岗主要在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的校长教师队伍中开展。校长队伍指学校正副校长;专任教师指现任教班级教学工
作的学科教师。交流范围以城乡学校之间的交流为主;镇(街)范围内以中心校与村校交流为主,具体由各相关中心校组织实施。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与教师个人自愿相结合,可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支教走教等途径和方式。鼓励选派城区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城区优质学校挂职学习。建立健全区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对口帮扶机制。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重点推动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镇(街)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校长交流采取“驻校”方式,教师交流采取“驻校”与“走教”相结合方式,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走教制,除完成本校的教学任务外,兼任其他学校相应学科的教学任务。
五、交流对象条件
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凡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 12 年的教师必须交流。教师交流时间累计不少于 3 年。没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教师优先交流。个人自愿申请交流轮岗的教师,不限年龄和任教年限,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交流对象范围。新招聘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任教满 1 年后,必须纳入教师交流工作计划。
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同一职务上任职满 6 年的,原则上应交流。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人数的**%。新提拔的副校长原则上要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处于孕期、哺乳期、严重残疾或因病,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校长教师,在校内公示并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暂不交流。正受各种处分(以相关执法部门相关处分
备案为准)的教师不能交流,处分期结束 3 年后方可交流。
六、交流轮岗数量及期限
(一)交流轮岗数量。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方案,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
(二)交流轮岗期限。实行交流轮岗服务期制度,校长交流期限原则上是 1-5年,每次交流的年限按照管理权限,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校长、副校长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职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教师交流期限原则上是 1 个学年度,视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减。教师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教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
七、交流轮岗程序
(一)校长交流轮岗程序。本人申请(或组织选派)→教育主管部门考察谈话→教育主管部门集体讨论决定→教育主管部门下达任职文件→到交流学校报到履职。
(二)教师交流轮岗程序。本人申请(或组织选派)→学校将人选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教育主管部门下达交流通知书→学校在每年 8 月底前统一派送交流教师到岗。
八、交流轮岗人员工作要求
实施城乡间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是广大教职员工的义务和责任。各相关部门学校必须认真重视,抓好落实,并负责任地去完成相应的工作。
(一)交流校长要严格按照《防城港市港口区校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交流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交流任教学校的规章制度,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发挥模范和带头作用。接收学校要尽可能为交流教师提供参与学校教育教研和教育活动的机会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城区交流至农村学校的人员:接受任教学校的行政领导,要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和指导学校的校本研训活动,主动承担和指导集体备课,上示范课、举办讲座及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等工作。交流期间至少每人带徒1-2人,每学期至少上2节校级以上优质观摩课,指导1名教师参加乡镇以上教育教学技能比赛,撰写当地教育调研报告 5000 字以上。
(四)农村交流至城区学校的人员:接受学校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参与交流任教学校的管理和各项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与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结对子,跟岗培训,进行交互式学习,完成校级观摩课 2 节以上,撰写学习笔记 1 万字以上。
九、激励措施
(一)完善校长选拔管理和教师评优评先机制。完善校长选拔制度,有交流轮岗经历或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提拔任用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 2 年以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经历(直接提拔至农村学校任职的除外)。
完善教师评优机制,对具有交流轮岗经历,特别是交流轮岗时间长、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各级评优评先时予以倾斜。参评特级教师时,必须有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教 1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从 2018 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加自治区级教师评优评先时,被评选人必须具有 2 所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或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满 6 年。
(二)发挥校长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导向作用。在职称(职务)评聘工作中,
坚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 1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参评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 3 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办理人事关系转移,也可将人事关系保留在单位。校长教师交流到新学校没有编制空缺的,可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用编,按程序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部门跨校任命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交流到乡村及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新学校没有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可采取拟聘岗位先进后出的方式,按原学校所聘岗位类别等级超岗聘用。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交流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须明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的职责和任务。
在乡村及以下学校任教累计满 20 年,尚未取得中、高级教师职称资格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后直接申报更高一级教师职称。通过评审并取得职称后,可超比例聘用至相应的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聘任到岗后方可享受。
以不变动人事关系方式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原有的职务及岗位等级聘用。在交流轮岗期间可参与原单位岗位竞聘。交流轮岗到乡村及以下学校的教师,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按《港口区教育局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奖励性享受中、高级职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待遇量化计算办法的通知》(港区教字〔20**〕55 号)规定的按村级学校教师任教年限计分。具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资格但在原单位没有聘用到相应级别岗位的,交流至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 6 年回到原单位工作后,可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取得的教师职称(职务)资格,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次最低等级。
(三)完善交流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在自治区级名师、名校长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的校长教师倾斜,向优质学校交流轮岗到薄弱学校的校长教师倾斜。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专题研修,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
(四)依法落实工资福利待遇。要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确保不低于原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优先使用教师公租房。交流到乡镇或乡村学校的校长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按政策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城区学校选派到农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可享受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港口区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评奖励方案〉的通知》(港区教字〔20**〕44 号)规定的奖励。
十、管理机制
(一)完善编制人事管理模式
在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工作中,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岗位聘任的需要。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岗位原则上应实行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可将辖区内学校岗位进行集中管理,根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要动态调剂,并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应确保边远艰苦农村地区学校、薄弱学校不低于城镇同类学校岗位结构比例。
可结合实际在本辖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设置一定比例的编制,在本辖
区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供保障。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于交流轮岗工作积极给予政策支持。
(二)规范交流轮岗管理工作
1.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交流任职的校长要服从区教育局的管理和领导,教师交流任教期间实行以接收学校管理为主、派出学校为辅的双重管理。接受学校要协调、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任务,保障其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派出学校要定期看望交流教师。
2.建立交流任教工作专项档案。教育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建立教师交流工作档案(包括教师交流实施方案、计划、经验材料、总结)和交流人员档案(包括交流人员登记表、考核登记册)。
3.交流教师的考核。交流教师参加任教学校考核。任教学校按照学校教师考核方案,对交流教师学年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带回原单位。交流人员的年终考核在任教学校进行,考核结果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考核优秀人员,并抄送派出学校。
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考核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交流的后续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交流教师档案管理机制,加强跟踪管理,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和管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其人事档案管理。
(三)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
推进“区考县(区)管校聘”管理改...
篇六: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发〔2012〕 17 号关于印发《通榆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城乡各学校、 局直各单位:
现将《通榆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 望接到通知后要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 领会精神实质。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 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通榆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通榆县教育局 2012 年 8 月 5 日
通榆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通榆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方案》 的要求,为整体提升全县义务教育教师的素质, 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不断探索城乡教师交流的途径和方法, 优化教师结构, 带动农村学校教师素质的提高, 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供师资保证。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科学的以县城学校拉动农村学校、 以县城学校优秀教师带动农村学校教师的机制, 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进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 工作原则 ( 一)
积极稳妥的原则。
本着以人为本, 从学校和教师的实际出发, 稳妥地做好交流工作, 尽量不对学校正常教学和教师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 二)
统筹兼顾的原则。
有利于县域内整体师资队伍的结构优化, 有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 有利于城乡学校的共同发展。
( 三)
资源共享的原则。
实现全县学校教师资源共享,教学资源共享, 办学条件资源共享。
( 四)
注重实效的原则。
要注重实效, 不应付、 不走过场, 把好互派教师关。
四、 城乡教师交流的模式及内容 城乡教师交流以岗位交流和多样化交流相结合进行。
( 一)
以城乡联合体为载体的教师间灵活多样的交流模式( 简称多样化交流)。
多样化交流的主要形式为:
以城乡联合体为单位, 开展送课下乡、 送培下乡、 送诊下乡, 共同组织开展教学比赛、教学研讨、 教学观摩、 实施集体备课、 同步教学等多种交流方式。
具体内容及要求:
1、 联合体龙头校每学年要至少各组织一次送课下乡 活动、 送培下乡活动、 送诊下乡活动。
2、 由联合体龙头校负责, 每学年至少各组织一次联合体学校的教学比赛( 如基本功比赛、 评优课等)、 教学研讨及观摩课等活动。
3、 实施集体备课、 同步教学, 原则上要做到统一备课、统一教学目 标、 统一教学进度、 统一训练、 统一测试( 五统一)。
成立以联合体龙头校备课组长为组长的联合体集体备课组, 集体备课组每学期要至少集中 两次开展集体备课活动, 平时要经常利用网络开展集体备课活动。
( 二)
以帮扶农村学校薄弱学科及培养青年优秀教师为主要目 的的教师岗位交流模式( 简称岗位交流)。
岗位交流主要是根据农村学校的实际需求, 选派县城学校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进行一至三年的支教服务, 支教教师在承当相应学科的教学任务的同时并发挥对农村学校的示范、 辐射和带动作用。
同时为了培养农村青年骨干教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农村青年教师到县城学校进行为 期一年的轮岗学习研修, 上派研修的教师在承担相应学科教学任务的同时, 通过虚心学习县城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 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具体内容:
1、 交流教师的条件:
下乡支教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先进的教育理念、 坚实的学科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县级及以上的骨
干教师、 教学能手、 学科带头人、 优秀班主任等称号的优秀教师, 原则上符合此条件的教师都要轮流下乡 支教一次以上。
上派研修教师条件:
年龄 35 周岁以下、 教龄 8 年以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 扎根农村, 学习 能力强, 有培养价值和发展潜能, 通过学习锻炼, 不但自身的能力水平有所提高,回校后还能带动、 指导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轻教师。
2、 交流的时间及方式:
支教教师在农村学校全日 制的任教一至三年, 承担一个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 视农村学校实际适当兼做其他工作,工作关系保留在原单位,通过任教、组织教研活动等起到示范、 引领辐射、 指导作用; 上派研修教师全日 制在县城校任教、 研修学习一年, 承担一个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
3、 交流教师的确定程序:
下乡支教教师的确定程序:
①每学年度末农村学校向教育局申报需求支教的学科及人数;
②教育局确定支教人数并向县城学校下达支教指标,③县城学校向教育局推荐支教教师; ④教育局研究确定支教教师。
上派研修教师的确定程序; ①每学年度末教师个人向所在学校提交研修申请; 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考核把关, 合格人选报教育局审批; ③教育局依据县城学校岗位情况及申报人情况进行审核; ④教育局分配研修教师名额及去向。
4、 交流教师的任务及要求:
支教教师除任教一个主教学科外, 每学期做示范课( 研讨课、 公开课)
一次、 业务讲
座一次、 主持集体备课一次, 每学期听课、 评课、 导课不得少于 30 节, 每学期结束时应撰写一篇关于本校学科现状分析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建议的文章; 每学年组织召开专题学科研讨会一次, 每学年结束时应撰写一篇支教工作的述职报告。
研修教师承担一个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外, 同时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 30 节,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做 2 次以上汇报课, 学期结束时应撰写一篇学习 心得体会, 学年结束时应撰写一篇关于研修学习的述职报告。
五、 保障措施 ( 一)
加强领导、 规范实施 各校要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教育引导教师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城乡教师交流活动。
切实加强对交流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精心组织, 科学实施, 认真完成交流选派任务。
同时要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 使他们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广大教师要服从安排, 自 觉地参加交流活动,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交流。
( 二)
建立考核、 评估机制 教育局切实加强对交流工作的过程管理, 将各校落实交流工作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 标责任书考核。
建立《教师交流考核评估办法》、《考核评估细则》。
参与交流的教师每学期结束, 学校和交流教师都要依据《指标体系》 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及时上报教育局。
每学期都要对互派教师的平
时工作、 学习 情况进行考核, 依据《指标体系》 进行量化打分, 并将结果通报全县。
参与交流教师的学校, 每学期也要对派进教师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支教教师的考核由受援学校负责, 研修教师的考核由研修所在学校负责。
( 三)
对支教教师的政策倾斜 参与支教的教师, 经过考核合格, 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1、 视考核结果给予优先评模、 选优、 晋级;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中, 在支教考核成绩合格(考核 69 分以上)的基础上支教每满一年加 1—2 分( 全年考核总成绩达 90 分以上的, 加 2 分; 89—70 分的加 1 分;
69 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 不加分);
2、 在干部任用中视支教考核成绩给予优先提拔重用;
3、 建立支教奖励津贴制度;
对于到包拉温都、 团结、 新发、 同发支教的教师, 全年奖励津贴最高额 15000 元; 对于到瞻榆、 兴隆山、 向海支教的教师, 全年奖励津贴最高额 10000 元; 到其它乡镇支教的教师, 全年奖励津贴最高额 5000 元。
支教奖励津贴由教育局负责筹措, 支教所在学校依据考核成绩发放, 全年考核总成绩达 90 分以上的, 得奖励津贴最高额的 100%; 总成绩89—70 分的, 得奖励津贴最高额的 60%; 总成 绩 69 分以下的, 不得奖励律贴。
对于支教教师不能按时履行支教职责、 不能按要求完成支教任务的, 退回原单位, 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档次并按相关要求处理, 直至解聘。
六、 组织领导 为了强化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领导, 成立城乡教师交流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兴邦 副组长:
刘建华 成
员:
颜景茂、 刘建武、 赵 鑫、 孙中权、 马连江、辛德福、 刁恩波、 赵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本方案自 2012 年秋季开学起实施。
通榆县教育局
2012 年 8 月 5 日 印发
( 共印 60 份)
篇七: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鲁特五中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为不断推动教师合理流动,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现教师资源科学配置,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旗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开展教师交流工作要遵循“政策引导、区域统筹、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合理流动”的原则。
三、交流的对象和条件
学校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在本校任教满 6年的, 原则上进行定期轮岗交流。参加交流人员的比例和人数按照教体局规定的名额执行。
四、交流时间 每学年一次。
五、交流形式与办法 结合我校特点,主要是进行捆绑帮扶交流,由教体局统筹安排,我校和教学区为对口单位,交流时间为一年。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扎鲁特五中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
师交流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落实。
组长:陆亚军 成员:杨立群
张艳萍
谢福君
赵丽华 2.强化评估、约束和激励机制。把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检查评估纳入教育督导之中,积极落实交流教师的有关待遇,切实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将教师交流的情况列为学校评优评先和教师职务晋升、聘用及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并在绩效工资分配、培训进修等方面给予倾斜。教师交流期间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保留不变,其业务管理和考核由我校和接收学校共同进行,绩效工资由我校根据其考核情况发放。交流期间,考核合格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低于我校同类教师的平均水平。
扎鲁特五中
2014.3.1
篇八: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师交流轮岗及分流工作方案为保证我区义务教育全面均衡发展,加强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基本解决当前突出存在的教师数量不足、学科不均衡的问题,保障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全区教师交流轮岗及分流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促进城区与农村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增进交流,全面推动教育全面均衡、健康快速发展。
二、交流形式及方法
(一)城乡交流
根据《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三部委《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的要求,推动城乡教师交流。
1. 交流轮岗名额
原则上城区学校平均每学年至少选派 1 名教师交流轮岗,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轮岗。农村学校也可以选派教师交流轮岗到城区学校。
2.人员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师德修养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
强、有培养前途、适合做基础教育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教师。
3.选派程序
选派的交流轮岗人员,由单位推荐并填报交流轮岗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区教育局同意,区人社局备案。教师交流的具体年限根据实际情况,一年或两年。
4.人员管理方式
交流轮岗人员在交流轮岗期间,由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以受援学校为主。
受援学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根据交流轮岗人员的专业特长,及时合理安排工作,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交流轮岗人员的食宿、交通安全问题。派出学校要积极支持交流轮岗人员的工作,为他们创造做好工作的条件,妥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安心做好交流轮岗工作,深入受援学校跟踪了解交流轮岗人员工作表现。交流轮岗工作结束后,原单位要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
5.待遇
交流轮岗的在职教师,交流轮岗期间只转临时组织关系,编制、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不变。农村教师交流轮岗到城区学校期间,不享受农村教师岗位补贴,城区学校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期间,可享受农村教师岗位补贴。
城区小学教师参评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时,要有到
农村交流轮岗的经历。
(二)校际间交流
1.校际交流
学校间交流主要指在农村学校之间或城区学校之间的交流,原则上向相对薄弱学校流动。重点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由受援学校校长提出,派出学校校长同意,教师本人自愿,经区教育局批准,区人社局备案,即可进行交流轮岗。交流轮岗的时间为一年或两年。
2.“教师走教”
实行区域内教师走教制度,实现区域内师资配置均衡全覆盖。区教育局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师资和走教工作。一是从教育质量好的中小学选派紧缺学科优秀教师,除完成原单位教学工作任务外,到紧缺学科学校走教,每期走教为一年,走教授课节数每周不少于 6 节。二是实行区域内名师走教制度,实现优质师资共享优质均衡。建立全区名师资源库,从中选拔优秀教师成立走教小组。实行名师定期轮流走教制,充分发挥名师的辐射、示范作用。名师走教每期为一年,走教授课节数每周不少于 2 节。受援学校要对走教名师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帮助和便利条件。
校际间交流的名额条件、选派程序参照城乡交流执行。交流轮岗期满,符合岗位和编制结构要求的可以调整人员编制及工资关系。
三、 XX 中心校教师分流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 XX 中心校教师严重超编的被动局面,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 XX 中心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本着相对稳定、有利发展的原则,拟对 XX 中心校教师进行定岗分流。
1. 分流人员
为保证 XX 中心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及家长的和谐稳定,原则上以 XXXX 年原 XX 一小的教师为学校岗位设置基础,保持相对稳定。
严格按照 XXXX 年区划调整时教师来源分类,将 XXXX 年时原 XX 和 XX 小学撤并的教师确定为此次分流的人员(原 X小 24 名教师、XX4 名教师及区划调整时调入的 6 名教师,不包括上级组织调整的校级班子成员。共计 34 人。)
2. 分流方法
第一,自主选择,即根据本人意愿,结合岗位和编制结构要求进行分流,并调整人员编制和工资关系等。
一是选择到非学校类区属事业单位。如选择人数多于编制空额数,按年龄从小到大排序择优选用。
二是选择城区的 6 所小学。
三是选择牡丹峰实验学校、大团逸夫学校。如在农村一线,享受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累计从教满 30 年的教师,
可破格申报认定“基层”高级教师职称的政策。
第二, 指定分流
教师本人不选择分流单位的,将按照 XXXX 年开发区区划调整时的人员状况“哪来回哪”的原则,分流到牡丹峰和大团 2 所学校。
3.拒绝分流人员处理
对分流决定,本人不接受、不执行的,视为拒绝分流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教师交流轮岗及分流工作关系到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也牵涉到
学生、家长等方面,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面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区政府成立教师交流轮岗及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周海燕同志担任,成员由编办主任武宪、区人社局局长张丽红、区教育局局长王国庆及区属九所学校校长组成。
(二)广泛宣传,稳步推进。通过教职工会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流轮岗及分流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争取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各学校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帮助每个教职工化解思想顾虑,增强承受能力,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确保交流轮岗及分流工作顺利推进。交
流轮岗及分流工作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年初到 8 月,为宣传调研、报名审核、制定方案阶段;9 月起至次年 9 月为实际交流轮岗阶段,人员分流工作原则上要在当年 10 月前结束。
(三)严肃纪律,确保稳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依政策、按程序实行交流轮岗及分流,对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行为要严肃查处。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教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维护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系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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