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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发布时间:2023-02-09 14:30:36 来源:网友投稿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1  1、目的  对来料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符合公司要求,防止不良物料流入或投入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原料、包材)和重要生产辅料。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供大家参考。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1

  1、目的

  对来料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符合公司要求,防止不良物料流入或投入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原料、包材)和重要生产辅料。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来料的质量标准制定,检测、质量判定,并控制不良物料和紧急放行来料的使用。

  3.2采购部:负责来料不合格品的处理。

  3.3仓储部:负责来料品名、规格、数量、供应商的核对及送检。

  3.4市场部/厂长:负责不良物料的评审。

  3.5PMC:负责来料是否需要紧急处理的通知。

  4、术语和定义

  无

  5、程序

  5.1来料点收、送检

  5.1.1供应商交货后,仓管员参照《送货单》,核对来料品名、规格、数量、标识、生产商等。

  5.1.2仓管员确认无误后,开具《物料送检单》,同时标注是否急料,通知品质部来料检验员。

  5.2急料处理

  5.2.1由于生产及出货等原因,有些物料需要尽快检验时,PMC部应书面通知仓储部,仓管在送检单上标注。

  5.2.2厂长确定该物料可否先用后检,可以的仓管员在物料上贴上“紧急放行”标签并做好记录,同时按正常标准进行抽样检测。

  5.2.3不可以先用后检的物料,品质部安排第一时间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PMC部。

  5.3取样

  5.3.1包材取样

  包材检验人员根据《送检单》中的送检数量,按照“包材检验标准”中的抽样标准进行抽样。在抽样过程中不得使包材受污染、受损,抽样完毕后,将包装箱原样封好。

  5.3.2原料取样

  5.3.2.1取样时应先将抽取的原料外包装表面用纱布擦试干净,用专用工具打开包装,分别从样本中*均抽取所需试样。

  5.3.2.2取液体样应搅拌后抽取,同时检查试样中是否有杂质,并将从多个样本中所抽取的样品混合在一烧杯内。固体样品应用特定取样器具从样本中部取样。

  5.3.2.3有菌检指标的原料,在来料时每批号只抽检1个包装单位,取样后应特别标注,加强密封。

  5.4报告的周期

  5.4.1原料检测不含微生物检验项目的,收到《送检单》3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含微生物检验项目的4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5.4.2纸品类包材在收到《送检单》1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容器类包材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需作菌检和耐寒耐热项目的包材在4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5.4.3需进行配套性试验的包材,待配套包材到齐后按正常周期出具检验报告。

  5.4.4其它类原物料在收到《物料送检单》2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5.4.5特殊情况下(如大量到货超过检测能力或优先需检测生产急需材料时),经厂长确认,可推迟出具检测报告,但最迟需在到货7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5.5检验

  5.5.1检验人员根据“包材检验标准”和“原料检验标准”中的相关检测方法和仪器操作说明进行检测。若来料有菌检项目,检验人员按《微生物检测操作规范》进行检测。

  5.5.2检验不合格须进行复检的项目,由检验人员重新取样检验,以复检结果为准。

  5.5.3包材外观检验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和功能实验样品,检验完毕后在检验报告中作为质量检验坏料数予以登记。

  5.5.4原料检验后剩余的样品保存于原料留样柜上,标识清楚。

  5.6检验判定

  5.6.1检验员依据”包材标准”、”原料标准”中进行判定,并在《物料送检单》上标注结果。

  5.6.2检验合格,则在“接受”下打“√”。检验不合格,则在相应的结果下打“√”。

  5.6.3包材,若有新旧款替换时,检验员在检验结果备注栏中注明新旧款区别,能否通用等内容。对于原料,须于备注栏内注明原料生产日期。

  5.*《原料检测报告》《包装材料检测报告》由检验员填写,品质主管审核。

  5.6.5检验员每天检验记录登记入相应的数据库。。

  5.7处置

  5.7.1检验员将写有检测结果的《物料送检单》发给仓管员。

  5.7.2判定合格的来料,仓管员开具《入库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办理入库。

  5.7.3判定不合格的"来料,检验员填写《异常情况处理表》,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评审处理。

  5.8标识

  检验后,检验人员依《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对来料予以标识。

  5.9纠正措施

  不合格来料,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处理。

  5.10库存来料的复检

  原料和包装材料库存半年左右或即将达到产品的保质期时,仓储部提前一周填写《物料送检单》,通知品质部来料检验员安排检测。检验员按照《包装材料检验标准》、《原料检验标准》。

  6、相关文件

  6.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6.2《包装材料检验标准》

  6.3《原料检验标准》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记录

  7.1《不合格品评审报告报告》

  7.2《包装材料检测报告》

  7.3《原料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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