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7篇
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7篇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持续巩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融资活动的引导,切实提高社会公众风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持续巩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融资活动的引导,切实提高社会公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态势,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现象的蔓延,根据市处非办的统一部署,经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 7 月 26 日至 8 月 26 日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目的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二、活动时间
XXXX 年 7 月 26 日至 XXXX 年 8 月 26 日。
三、活动方式
(一)会议宣传。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行为约束,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不参与民间高息放贷活动。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和粮食局、市场监督和管理
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等行业主管单位要召开本行业经营业主会议,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告诉其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法律将会严惩。各乡镇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召开广播会或座谈会,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属性、特征、表现形式和危害,告诉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培养理性投资观念,并向政府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二)资料宣传。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印发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到居民户和干部职工,做到居民户每户一份、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人一份。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机构等)要在网点营业厅张贴、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和科学理财宣传资料。
(三)媒体宣传。县电视台、县政府信息中心要利用电视、户外公益显示屏、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持续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
(四)短信宣传。县市监、公安、信息中心等部门要通过自身短信平台向群众发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
(五)标语宣传。各乡镇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在主要路口、人群聚集地悬挂打击非法集资的警示标语。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小贷公司、融资性
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机构等)要在网点营业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打击非法集资的警示标语。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和粮食局、市场监督和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等行业主管单位要督促本行业经营业主在门店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打击非法集资的警示标语。
(六)设置集中宣传或咨询点。县处非办,组织相关单位,结合“512”应急宣传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组织相关单位在赤沙广场设立专门宣传咨询点,设置宣传展板,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七)加强对融资广告的审查和管理。认真落实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依法及时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重点加大对各类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融资中介机构户外广告的排查清理,做到各类媒体没有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内容。
四、主要内容
(一)宣传非法集资的属性和特征,引导群众正确识别非法集资;宣传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二)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 247 号令)、《刑法》等处置非法集资法律、
法规和政策,加强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剖析,以案说法,搞好警示教育。
(三)大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引导群众抵制非法集资,并向政府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四)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管,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投资理财,培养理性投资观念。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筹备阶段(7 月 26 日—8 月 6 日)
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县处非办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二)宣传推进阶段(8 月 6 日—8 月 20 日)
县处非办、县相关单位组织落实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类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县处非办组织开展检查督导。
(三)总结评估阶段(8 月 20 日—8 月 26 日)
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梳理汇总、评价,收集县内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关系到全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金融业稳健运行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长治久安。各单位要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每项工作,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掌握政策,严格把关。为确保宣传教育内容全面准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内涵实质。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重点案件、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努力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沟通、交流,注意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推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四)检查总结,严格考核。县打非办将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必须有文字、有、有影像等资料。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主要参照内容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
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 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四)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
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企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
(一)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
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四)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五)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篇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年] 李生晓梦 XIAOLIFEIDAO [选取日期] 虚拟县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方案虚拟县防范 打击 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虚拟市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推进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和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效果,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以防为先,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增强人民群众识骗防骗意识,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宣传重点
针对当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最为突出的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进行防范宣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制作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册、短视频、情景剧、公益广告等宣传产品,介绍犯罪手法、公布典型案例、讲授识骗防骗方法,达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人尽皆知”的效果。
三、宣传措施 (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 1.通过虚拟广播电视台在电视开机、黄金时段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预警提醒,不间断滚动播放提示字幕;在新闻网站、本地论坛等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定期发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和警情预警提示。
2.策划拍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情景剧,围绕老年人、学生、财会人员、家庭妇女等重点群体,制作系列节目,在相关栏目播放并通过互联网传播。
3.组织文艺小分队开展安全文化基层行活动,以“防骗全民行”为主题,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开展宣传巡演。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 (二)强化通信部门宣传
1.在各营业网点和柜台醒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提示,印发防骗宣传彩页、宣传手册,在 LED屏、营业网点显示屏、业务办理 APP 等播放防骗视频、动画等。
2.录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手机彩铃,在全县手机用户中推广使用。
3.编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提醒短信,每周向手机用户发送一次公益防骗识骗短信。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三)强化银行部门宣传 1.对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做到对疑似受骗的客户随时提醒、主动劝导,避免上当受骗。
2.在银行业务大厅摆放相关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在营业网点门口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标语,在业务窗口、自动取款机旁悬挂防骗提醒,时刻提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警惕慎重、注意防范。
3.在向客户推送账户变更短信时,每条短信内容加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提醒。
4.制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奖惩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及时发现、成功制止受骗群众的给予一
定奖励。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管组、县人行、县农业银行、县中国银行、县工商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农商行、县邮储银行、县农发行、县 XX 银行 (四)通过教育部门宣传 1.在全县各学校举行专题讲座,宣讲“校园套路贷”“网上购物”“网络刷单”等诈骗手段;利用开学第一课、校园开学季等时机,举办全校师生公开课,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进行普及宣传。
2.向全县学生家长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公开信,在所有学生和家长交流微信、QQ 群中发布防骗提示,提高学生和家长的防骗识别能力。
3.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公众号广泛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知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社会面宣传 1.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十进”活动,发挥社区民警、网格员作用,在校园、社区、农村、企业等重点场所,针对不同群体,开展面对面、一对一宣传教育。
2.印制防骗宣传单页、手册及其他宣传制品,由辖区派出所联合村(社区)等,利用“户户走到”活动,走村入户发放,广泛张贴。
3.每个乡镇在辖区内醒目位置印刷墙体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标语,每个村(社区)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
4.组织志愿者在人员密集广场、街道、社区开展“摆摊式”防骗识骗知识宣传。
5.在广场、车站、医院、宾馆等重点场所显示屏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公益广告,滚动播放安全警示和提示信息。
6.利用村级广播、流动宣传车不定时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提示信息。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有效减少案件发生、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
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把关,遵守宣传纪律。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报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中的好措施、好办法、典型案例、活动影像资料等,及时开展对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链接等内容,严禁发布涉密内容。工作中涉及的案件线索、舆情动态、技术手段、个人隐私等内容一律不得对外泄露。
(三)加强指导,做好督导检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各自行业内部开展宣传防范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县政府将组织专班不定期对落实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防范宣传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进度,推进工作。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篇三: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2022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我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成果,强化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防范实力,依据《x 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x 州 ****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于 **** 年 x 月在全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当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平安 ** 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教化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相识,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实力,培育正确投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自觉遵守经济金融秩序,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爱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注意实效 以投资询问、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网络借贷、养老、殡葬、房地产及其他案件高发领域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教化。大力拓展宣扬教化的深度和广度,主动创新宣扬方式,增加宣扬教化的互动性和参加性,增加宣扬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
(二)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针对非法集资参加者主要是基层群众的实际,将宣扬重点放在城镇社区和农村,推动宣扬教化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家庭。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扬教化活动,力争非法集资营销到哪里,处非宣扬教化延长到哪里。注意采纳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对老年人、农夫工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扬教化。
(三)多级联动,多方协作 宣扬教化活动由县政府统一部署,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开展,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及各金融机构协同推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集中宣扬,长效管理 本次宣扬教化活动在 x 月集中开展。为保证宣扬效果,要坚持不懈推动宣扬教化长期化、常常化、规范化,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实力。
(五)防打结合,系统处置 在宣扬教化的同时,加强对非法集资的日常排查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专项排查;从严查办社会危害性大、涉案金额大、参加人数多的非法集资案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和宣扬力度。
三、宣扬内容及主要方式 (一)宣扬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扬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非法集资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实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扬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主动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3.金融学问普及宣扬。宣扬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学问,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4. 集中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工作,确保超市、商场、集市等人群密集场所无非法集资广告,引导媒体树立自律意识,不承揽、不刊登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
5.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宣扬教化,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6.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对中小学生的平安教化,引导学生相识到金融产品、金融活动必需由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从事。
(二)宣扬方式 1. 发放宣扬资料。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发动部门、乡镇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进村(社区)入户宣扬;在广场等地开展集中宣扬,发放宣扬资料,并为群众做好答疑解惑。
2.利用媒体宣扬。各单位结合实际,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上实行系列报道、专题专栏等形式开展宣扬。
3. 发布提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扬短信。
4.悬挂宣扬横幅,张贴宣扬海报。在街道、社区、车站、广场、城乡结合部、集市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扬横幅,设置宣扬栏,张贴宣扬海报。
5.发布通告。县处非办、 县公安局、人行 ** 支行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的通告》。
( 三)宣扬标语、横幅内容 1.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2.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提高风险防范实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妙生活 8.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9.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投资理财、PxP 网络借贷为名义的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0.打击非法集资,共建平安 ** 11.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2.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3.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爱护,参加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14.参加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15.参加非法集资,法律不爱护,政府不买单 16.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风险当自担 四、活动时间 ****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 日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 **** 年 年 x x 月 月 x x 日- -x x 月 月 x ** 日)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状况,针对风险高发行业和重点领域制定本单位、本行业详细的活动方案,周密部署,细心组织,广泛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x **** 年 年 x x 月 月 x ** 日- -x x 月 月 x ** 日)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根据工作部署,采纳各种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教化,并将宣扬教化与打击处置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x **** 年 年 x x 月 月 x ** 日- -x x 月 月 x ** 日)
在总结宣扬月活动工作阅历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扬工作长效机制。刚好向县处非办报送宣扬月活动工作总结。
六、责任分工 (一)县处非办 负责宣扬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印制宣扬册、宣扬海报和通告,供应各单位发放、张贴,协调各单位联合开展宣扬工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 组织实施本辖区的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负责本辖区宣扬资料发放、横幅悬挂、海报及通告张贴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非法集资重点领域的专项排查和风险处置工作。
(三)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法院:依据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状况,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化。
县检察院:依据检察工作实际状况,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化。
县委宣扬部:负责组织支配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扬活动,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
县维稳办:依据非法集资涉稳工作实际状况,组织开展警示教化,重点做好维稳工作预案。
县信访局:依据信访工作实际状况,结合实际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化,做好非法集资信访工作通报。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支配业务管辖范围内的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支配全县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协调电信 ** 分公司、移动 ** 分公司、联通 ** 分公司连续向全县手机用户发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组织支配全县商贸流通业开展宣扬活动,重点抓好商品现货、典当、拍卖等领域的案例警示教化。
县教化局:负责组织支配全县教化系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向老师群体开展处非宣扬教化,向广阔中小学生普及基本金融学问,重点防范借用民办教化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县公安局:依据案侦、处置等工作实际状况,负责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化,严查非法集资活动,给违法犯罪分子以高压态势,形成宣扬实效。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支配本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重点抓好殡葬、养老机构等领域的案例警示教化。
县财政局:负责刚好拨付 **** 年度县财政预算县政府金融办用于金融风险防范的工作经费。
县城乡建设住房局:负责组织支配本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重点抓好以房地产售后返租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例警示教化。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负责组织支配本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重点抓好农村合作(会)社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化。
县环林业局:负责组织支配本系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重点抓好托管造林、林权转让等领域的案例警示教化。
县文体广新局:负责组织支配本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组织支配本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加强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清理工作。
县法制办:负责组织在全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中的法律学问普及工作。
人行**支行:负责组织支配金融系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重点抓好银行业从业人员参加非法集资等案例警示教化,以及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案例警示教化。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的案例警示教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相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探讨制定本地、本行业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方案,明确职责,统一部署和开展宣扬活动。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坚持防打结合,以防为主工作原则,将工作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详细抓,明确专人详细负责。要增加工作措施,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协作,确保宣扬教化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详细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于 x 月 x 日前报县处非办。(联系电话:******x)
(二)提高宣扬实效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注意把握非法集资规律和特点,突出宣扬重点,特殊是要加强对重点人群、领域、区域的宣扬,确保不留死角。县处非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各乡镇的活动开展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刚好予以通报。
(三)刚好总结反馈 宣扬月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留意收集各类文字、图像、视频资料,刚好通过简报等形式报告活动开展状况。活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形成工作总结,于 x 月 x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处非办,重要状况、典型阅历刚好上报。(电子版传 spzfb@**x.com,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政府办公室。)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此次宣扬活动基础上,注意总结提高,多辟新方式,多出新点子,多谋新路子,注意借鉴其他县好的阅历做法。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扬,坚持持续宣扬,加强全面宣扬,提高社会公众意识,坚决遏制非法集资。
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处非办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部署,根据省处非办《关于做好 2018 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 处非发电〔2018〕号)要求,我办已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2018 年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为做好我市中心城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年 年 5 5 月 月 4 4 日 —— 20 **年 年 5 5 月 月 1 31 日。
二、活动范围:宣传月活动同时在我市吉州区、青原区和庐陵新区开展。
三、宣传内容 广泛宣传与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的基本常识、口号标语和经典案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也可登陆市处非办公共邮箱下载 四、活动形式
(一)集中宣传日宣传。
2018 年 5 月 26 日,市处非办将联合 ** 银监分局、市保险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和普惠金融协会,在市中心城区人民广场开展以“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打击经济犯罪”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方案另行下发)。
(二)公益广告片宣传。
在我市各主要电视频道黄金时段集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广告片。
(三)报刊专栏宣传。
在我市各主要报刊上开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栏,持续刊登有关非法集资经典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加大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网站同步宣传。
将有关防范非法集资的公益广告短片、口号标语和经典案例等宣传内容,同步在 ** 本地大型网站进行宣传。
(五)海报宣传。
印制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在机关单位、驻吉金融机构网点、街道社区等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
(六)短信宣传。
在活动期间,采取手机短信方式,集中向社会公众发送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标语。
(七)电子走屏宣传。
通过各金融机构网点门头电子屏幕和机关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集中滚动播放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标语。
(八)开展“六进”宣传。
通过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园区、进工厂、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方式,营造浓厚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氛围,增强群众非法集资识别能力。
(九)参赛宣传。
配合省处非办牵头组织的防范非法集资动漫(微电影)短片征集评选活动,鼓励有条件、有资源的县(区)和部门制作参赛作品,积极参加省里的征集评选活动,引寓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五、责任分工 (一)市政府金融办:1 1 、负责统筹协调处非宣传月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公益宣传活动; 2、印发防范非法集资海报分发中心城区银行、保险和证券机构;3、负责协调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电子显示屏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视频。
(二)市委宣传部(市互联网信息办)。
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各新闻单位、电视媒体和地方主要网站做好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做好与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的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工作。同时,协调市文广新局安排有资质的文化
娱乐企业制作防范非法集资动漫(微电影)短片,参加省里有关征集评选活动。
(三)x ** 广播电视台。
1.通过电视飞播方式,每天在 CCTV1、CCTV2、江西卫视、**1 套、**2套等5个电视频道循环播放处非宣传标语 8次以上;2.每天在**1套、**2 套插播处非宣传...
篇四: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2022 年乡 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22 年我镇积极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及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领会精神,增强宣传效果
在镇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我们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利用机关学习例会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强化了广大干部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做好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制定下发了《XX 镇 2022 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在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镇包村干部利用精准扶贫等下村开展工作的机会对村干部、群众进行讲解宣传,引导和提高机关干部和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行为社会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二、结合实际情况,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进行广泛宣传。今年来,我镇共制作悬挂条幅 XX 余条,结合镇安全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广场舞大赛等活动印制发放防范金融分选宣传页 XX 多份,深入普及金融风险知识。同时针对 XX 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情况,我镇积极联系
“XX 之窗”,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及镇村干部朋友圈等多网络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进行重点对象宣传。发挥尚德中学座落于 XX 镇的优势,进校开展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宣传,对教职工、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学生辐射家长。镇辖区内农行、邮储银行、恒欣银行在网点大厅设置展板,网点 LED 滚动播放宣传口号。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我镇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活动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今后我镇还将继续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行为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篇五: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AOLIFEIDAO[年] 虚拟镇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实施方案 [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生晓梦
虚拟镇 防范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进一步摸清重大涉非风险及案件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场所风险基本情况,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举措、对症下药,同时注重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涉众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推动风险排查取得实效,发现风险隐患提前介入,稳妥处置,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晓李飞刀为组长,副镇长甄甄庄庄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办,庄甄晓李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指导开展日常事务,全面负责辖区内的非法集资宣传、督导等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辖区居民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教育人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增强宣传效果,推动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 我镇利用宣传标语在村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组织宣传车深入村庄进行宣传,按照“家喻户晓”的要求,持续开展入户宣传工作,由乡村工作人员将宣传资料和《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发放到每家每户,并在辖区内宣传墙上刷上标语,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做好百日宣传活动,特别要加强农村地区非法集资问题防范、治理宣传工作。
(二)重点排查 重点对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企业等非法集资高发行业以及非法集资高发行业从业人员、曾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人员等高风险人群进行重点排查。
(三)建立工作台账 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对日常监管、风险排查和整治、打击
犯罪、案件办理、宣传教育、广告清理、信访稳定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量化统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协作,确保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及部门年度考核任务。
(二)统一思想,强化认识。
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此次整治专项活动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到组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各部门要注意掌握本村、本行业、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四)依法处置,惩防结合。
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依法处置,在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深入研究和把握非法集资案件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形成疏堵并举、惩防结合的长效机制。
(五))做好后续工作。
要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案件和问题隐患,要采取有力
处置措施,争取早解决、早结案,防止风险扩大。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进行分析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处置和打击力度。
篇六: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3 -全省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37号)《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和《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 号)《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粤府办〔2019〕23号)等规定,扎实做好全省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强化日常监管抓常、抓细、抓长,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风险,积极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二、工作目标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加大排查处置力度,强化源头防控,切- 4 -实提升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工作水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降低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积极有效管控变量,坚决防止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三、主要任务(一)全面摸底排查1. 明确摸排对象。全省范围内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机构及省外养老服务机构在省内开设的运营点、推广点或接待中心等)。各地民政部门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2. 把握摸排重点 。在机构类型上,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摸排事项上,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3. 掌握摸排方法。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因
- 5 -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譬如信用中国网站可以查询黑名单,最高院的中国裁判网可以查询诉讼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查询关联公司,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可以查询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情况等,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4. 把 握时间节点 。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2022 年 2 月底前,各地要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工作。前期已在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反复多次摸排的地市,要根据这次排查范围和要求进行复核,不断提升摸排的精准性、全面性;其他地市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深入开展摸排工作,切实摸清底数。同时,还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确保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二)依法分类处置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依法分类处置。1. 风险管控“ 绿色” 名单。对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进行管控,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 风险管控“ 黄色” 名单。对发现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
- 6 -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黄色”名单进行管控。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并加强日常监测,增加抽查检查频次。3. 风险管控“ 橙色” 名单。对发现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橙色”名单进行管控,并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诈骗与非法集资等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 风险管控“ 红色” 名单。对发现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红色”名单进行管控,并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诈骗与非法集资等防范处置机制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5. 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
- 7 -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责令其退还资金,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省民政厅备案。(三)强化源头防控1. 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
。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养老机构预收服务费合同示范文本,或在《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补充完善预收服务费相关格式条款。养老机构存在收取预付费行为的,应当在养老服务合同中载明收费标准、收取时限、收费额度、享受优惠、退费办法、违约责任等事项,并向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出具风险提示函,书面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养老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中,对已预收服务费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出具书面风险提示函的养老机构,要责令其改正。2. 健全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养老机构办理备案时应当填写备案承诺书,承诺不以养老机构或者关联企业名义从事非法集资行为;办理备案的民政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养老机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行为,以及相应法律后果。要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网上备案,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风险提示函、服务合同要及时上传到“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
- 8 -养老机构存在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承诺等情形的,要按照规定列入本辖区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情况,通过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公众监督作用。3. 加强教育宣传引导。
。要及时梳理分析养老服务诈骗新手法、新伎俩,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广泛精准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要坚持宣传养老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要加强防范化解风险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和政府热线、官网留言中的相关问题线索并及时处理。四、工作要求(一 )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将其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 2022 年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对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一院一策”原则科学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二 )
加强分工协作 。各级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
- 9 -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相互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
民政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这次排查工作的牵头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收取预付费的摸排及监管,督促指导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协调配合做好事前宣传和监管、事后处置及老年人安置等工作 。
公安部门要及时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报警、控告、检举和求助,利用基层网络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教育等。
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市场主体登记工作,切实加强养老服务领域市场主体监督检查。加强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广告宣传内容监管及侵权行为整治,净化养老服务领域广告市场环境,依法查处养老领域经验者不正当竞争行为。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处置非法集资规章制度作用,加强风险监测,创新开展宣传教育,及时提示风险,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行为,做好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三)
)
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防范化解机制,持续抓好排查整改落实,并研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综合监管效能;要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加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减缓全社会“养老焦虑”。(四 )
加强信息报送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
- 10 -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要将排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遇到的重大问题汇总上报,省民政厅将会商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省公安厅等部门进行研究,同时,将定期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联合开展实地督导,有关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各部门在共同完成摸排任务后,要及时交换信息、分析研判梳理排查情况,并由民政部门集中填报清单(见附件 1-4)、于 2 月23 日之前将排查工作总结材料一并报送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邮箱:mzt_zengweihaogd.gov.cn。省民政厅将统一汇总各地情况后,征询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省公安厅等部门意见,最终形成我省排查工作报告上报民政部。附件:1.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民政部制)2.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风险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民政部制)3.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民政部制)4.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民政部制)
附件1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单位:人、万元序号养老服务机构名称兴办主体是否设有分公司、服务网点等机构性质机构设施性质经营方式 关联公司 是否备案 床位数量收住老年人数量营销方式是否收取大额预付费收费名目收费标准、优惠条件预付费涉及人数、资金总额预付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诉讼及投诉举报情况信用惩戒情况牵头摸排单位
附件2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风险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单位:人、万元序号服务场所名称对外宣传性质兴办主体是否设有分公司、服务网点等床位数量收住老年人数量营销方式是否收取大额预付费收费名目收费标准、优惠条件预付费涉及人数、资金总额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诉讼及投诉举报情况信用惩戒情况牵头摸排单位
附件3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填报单位(盖章):
市民政局序号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场所名称类别 风险隐患点 风险隐患等级 整治措施 是否立案 立案时间 牵头摸排单位 备注填报人:
负责人:
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4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地市应当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场所总数(家)已经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场所数量(家)已排查占比(%)
是否成立工作专班是否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填报人:
负责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省杨村社会福利院、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篇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1 页 共 11 页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报告五篇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报告(一)
根据安徽保监局《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分公司切实做好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阜阳中支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
在宣传活动的组织上进行了分工,由综合部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抽调专人配合,明确职责及要求,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培训、对外宣传同步进行,在努力提高员工防范意识、掌握非法集资新特征及识别方法的同时,加强对客户的宣传。
二、积极实施
以分公司下发培训、宣传材料为基础,利用条幅、展板、宣传单为载体, 通过晨会对员工进行培训学习,注重形式多样、互动反馈、案例交流等较直观的学习方法,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 增强了员工的防范意识,提高了识别能力。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对外宣传, 增强公众防范意识的同时,也展现出浙商员工敬业、具有社会责任感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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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素养。
三、注重效果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 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
四、问题反馈
1、社会公众在金融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不足,存在盲目投资的现象,给非法集资提供了可乘之机。
2、“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心理,导致民众上当受骗,缺乏理性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3、监管机构对于非法集资的防范打击力度不足,案件暴露时,已形成较大规模,不能早期侦测打击,造成大的社会危害,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附件:宣传教育活动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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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报告(二)
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 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按照XX 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北处非〔2022〕5 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 150 多份,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针对非法集资有网上蔓延趋势的特点,利用本地区的政务网站,以新闻、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广大网民,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
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 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 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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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托“五进”,注重实效
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单位、进乡村、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介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活动期间,我镇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活动,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 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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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局《关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甘肃省监管局《关于辖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指导下,根据公司总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 扎扎实实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现将我营业部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成立营业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活动小组,加强统筹协
调
集中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启动后,我营业部积极组织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小组,由营业部总经理任活动小组的总协调人,积极推进各项投资者专题活动,确定了各项主要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计划有序的开展。
2、营业部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内容
1) 客服中心按照公司总部投资者保护宣传内容要求,通过短信平台发送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概念,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等相关内容的风险提示。
2) 客服中心通过跑马屏滚动方式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倡导理性投资, 相关内容有:《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概念,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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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提示。让投资者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风险及危害,引导投资者坚持理性 投资理念,合法理财。
3)客服中心对营业部投资者做市场投资策略以及行业基本投资分析研究 方面的讲座,通过以现场讲座交流形式让投资者将“贴近市场、贴近投资 者、理性投资、长期投资”这一价值投资理念融入到投资者中,本着让投 资者尽快形成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为目的对投资者进行了讲解。
此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将“贴近市场、贴近投资者、理性 投资、长期投资”这一理念融入到投资者中,本着引导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合法理财为中心的目的对投资者进行了宣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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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高府办发[2022]39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集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让我乡全体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加大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抵御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入村集中宣传活动在场镇设置宣传咨询点 2 处,发放宣传资料 500 余张,广播讲解 20 余次,张贴宣传告示 300 余张,政务微博发布信息等,开展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三、排查风险,认真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我乡乡长带队,对辖区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进行了逐一排查,并且制定专门机构和专人,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我乡监管和查处等信息渠道,彻底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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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 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 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 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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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报告(五)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 为确保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有序、有效开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 召开了我区经贸、商务系统干部打非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了市、区打非办有关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全体经贸、商务系统干部职工要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并经认真讨论研究,根据市打非办宣传活动方案精神,相应制定了《**** 市 **** 区经济贸易局2022 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成立了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团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贸易市场股为成员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贸易市场股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打非宣传活动月组织协调工作。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按照(**** 发【2022】17 号《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关于 2022 年广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来处非发[2022]4 号)文件精神和我局打非宣传月活动方案部署具体工作安排,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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