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6篇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6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1—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文件 津宁河政发〔2019〕1号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开展集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dash; 1 —天津市 宁河区人民政府 文件
津宁河政发〔2019〕1 号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9 年 1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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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 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整治保健品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 2019 年 1月 2 日至 3 月 31 日,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针对当前保健品经营、营销行为、广告宣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保健品制售假劣、非法营销、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照《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按照鸿忠书记提出的“重在定性、重在效率、重在震慑、重在民意、重在天津主战场”和“合法的依法保护,违法的坚决打击,违规的取缔整治”的要求,加快从重、从严处罚违法违规保健品经营行为,着力规范全区保健品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违法营销保健品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保健品乱象在我区彻底出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内容
— 3 — 1.重点检查以老年人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和通过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品行为; 2.重点查处以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3.重点查处保健品广告违法行为; 4.重点查处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重点领域 1.将社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居作为重点区域; 2.将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单位及酒店、会所、活动中心作为重点场所; 3.将电视、广播、报纸媒体广告作为重点媒介。
三、组织领导 成立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督查室、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工信局、公安宁河分局、商务局、海关宁河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贸易开发区、现代产业区及各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子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董涛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组织、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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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整治行动全面推动落实,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一)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打、清、整”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是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天津市宁河区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区域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明确镇(园区)、街、村三级整治任务,做好宣传、摸底排查工作。定期组织镇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从“人、财、物”等方面做好全力保障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全区范围内保健品生产经营者以及直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针对重点内容和重点区域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加强保健品广告审批监管,严厉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以及以直销会销形式从事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好主体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回应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 5 — (三)区委政法委:负责打击保健品违法犯罪案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对于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四)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保健品虚假违法广告自查清理,配合做好发布保健品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治理查处,开展报刊出版物正面宣传引导。对“打、清、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外发布信息进行审核。
(五)区委网信办:负责属地网站自查和清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清除属地网站发布的保健品虚假信息,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六)区委督查室: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
(七)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对医疗机构保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保健品违法违规进入医疗机构,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推销、使用保健品的行为。负责对消毒产品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消毒产品的行为及其夸大宣传消毒产品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保健品销售过程中的非法行医行为。
(八)区工信局:负责推动贯彻实施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国家标准,积极开展保健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评价。
(九)公安宁河分局:负责严厉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影响恶劣、敏感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落实案件督办,严格落实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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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同时积极与行政监管部门相互沟通协调,打通行刑衔接通道。
(十)区商务局:负责严格审查直销产品报备信息、材料,并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示直销产品信息报备情况。对直销企业报备直销产品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同时督导全区范围内直销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海关宁河办事处:负责进口保健品监管工作,加大打击进口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同时做好进口保健品投诉举报和核查处置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起底清查阶段(2019 年 1 月 2 日至 1 月 11 日)
1.各镇、各部门针对整治工作要求和辖区实际,制定详实的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清理辖区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对摸排中发现的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要立即立案,严厉查处。
3.在边查边改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工作要做到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形成社会关注、公众参与、企业支持的良好氛围。
4.组建以市场监管局、公安宁河分局、卫生健康委、商务局等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 年 1 月 12 日至 3 月 22 日)
— 7 — 1.在前期摸排工作基础上,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边查边改。整治工作要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做到问题发现一户,整改到位一户。
2.对于违法行为,要坚决立案、严肃查处,严格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集中整治阶段,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保健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形成严打震慑效应。
3.集中开展保健品消费者投诉大起底、大清理活动。各部门在 3 月 2 日前将受理的保健品消费者投诉举报,全部清理完毕。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 年 3 月 23 日至 3 月 31 日)
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持续推进打清整的工作方案,通过实践提炼总结一批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摸清保健品乱象利益链条,准确把握违法犯罪规律,打通行刑衔接通道,**制度缺陷难题,形成保健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每半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政法、宣传、网信、卫生健康、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海关、相关镇政府及园区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整治重点和整治措施的有效落实。
2.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每日工作报告制度。专项整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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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期间,各镇、各部门提高信息数据报送质量,每日上午 10 点之前,将前一天下午和本日上午的整治情况(包括出动人数及摸底排查情况)和整治成果,特别是案件查处情况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联系电话 69116973)。没有整治成果也要实行“零”报告。
(二)采取多项措施,营造共治氛围 1.举办专项整治宣传主题活动。结合 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开展保健品专项整治行动大型宣传活动。宣传期间要做到区、镇、村(社区)三级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各部门协调联动,多方参与,电视台、网络、微博微信、手机 APP 等媒体多方报道,采取播放宣传片、制作宣传展板、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专题讲座、设置展示台、接受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保健品消费警示、维权案例,曝光大要案件,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落实有奖举报。大力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奖励,充分发挥协管员的监督作用,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隐蔽案源线索,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掀起一场打击保健品乱象的人民战争。
3.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鼓励保健品行业协会加强内部治理能力建设,建立虚假广告拒发和报告机制,督导直销企业建立信用承诺机制,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权威性和公信力。
4.加强场所管控。为会议营销保健品提供场地的宾馆、会场
— 9 — 要依法审查入场经营者的许可证,落实实名登记,报告所在地监管部门;对会议营销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考核问责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暗访督查组,按照“严、细、深、实”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不担当、工作不力造成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追责。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总工会。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15 日印发
篇二: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监局食品质量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确保奥运食品安全, 打造奥运期间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根据省局有关要求, 决定在全市开展保障奥运食品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制定方案如下: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紧紧围绕确保奥运食品安全这一主题, 结合“完善一个链条、 健全两项制度、强化两个体系、 构建一个网络” 这个工作重心,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 加大监管力度, 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促进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和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 进一步督促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的落实, 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业长效监管机制,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事故预警、 预防和应急反应工作,将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确保获证企业和产品不出问题, 确保生产加工食品不出现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 确保供奥运食品不出任何质量问题和奥运期间生产加工食品安全。
三、 具体措施
(一)
强化基础工作
1、 对全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再摸底、 再调查, 进一步完善企业档案, 对于产品可能销往奥运会项目举办城市的企业, 要特别引起关注, 各县(市、 区)
局在 5 月 30 日前务必将相关企业名单上报市局食品科。
2、 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系统的资料, 特别是监管信息、 回访信息、 抽查信息的录入以及影像档案采集, 全面实现资源共享。
同时务必加快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纳入电子监管网络建设进程, 通过设在市局食品科的电子终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实施有效的实时监控和指导, 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及证后自律, 确保产品质量, 首批 166 家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确保在上半年安装完毕。
3、 对现做现卖的摊点重新进行普查和建档, 全面纳入监管范围。
(二)
开展专项整治
1、 继续保持专项整治的态势和力度, 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黑窝点” 、 使用非食品原料、 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 重点检查容易导致人员伤亡、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点行业(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行业)、 重点区域(农村、 城乡 结合部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严重区域)、 重点企业(小企业、 小作坊等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 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 继续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对不能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卫生要求的部
分企业, 进行严厉查处。
4、 对于巡查、 回访、 监督检查、 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及时采取措施, 切实落实整改, 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5、 各县(市、 区)
局必须加强对本辖区内产品可能销往奥运会项目举办城市的生产企业的巡查和监管, 督促企业严格按照“79号令” 的规定组织生产, 市局食品科将对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三)
加强后台保障
1、 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预警, 促进关口前移, 积极预防和避免新的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出现;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提高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指挥、 综合协调和快速反应能力。
2、 制定《赣州市奥运会期间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方案》, 全力保障奥运会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
3、 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 区)
局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各县级局应对辖区内不少于三分之二的乡 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全部食品小作坊重点区域进行督查。
三、 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 严肃对待。
要以对国家、 对人民负责的精神, 把这次行动作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遏制事故、 保障奥运的重要举措, 切实抓紧抓好。
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 加强督促检查;
分管领导要认真进行统筹安排, 深入一线靠前指挥,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法人、 小作坊主切实履行对质量安全负首责的职责, 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2、 精心组织, 合理安排。
督查行动既要全面, 做到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整治问题不留后患, 又要突出重点, 针对风险高、 隐患多、 影响大的食品生产行业和区域进行检查整治。
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 确定巡查频次, 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每月至少巡查一次。
要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 健全工作机制, 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 要立即责令整改, 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3、 广泛宣传, 营造氛围。
结合 5 月份的全省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 通过现场咨询和新闻报道的形式,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强化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鼓励公众举报弄虚作假作为, 对开展工作不认真、处理问题不到位的单位, 要予以公开暴光和批评。
4、 上报信息, 有序开展。
各县(市、 区)
局每周应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局食品科, 并于 8 月 20 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上报。
二0 0 八年五月十九日
篇三: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谢老师制作 虚拟街道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执法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 A 谢老师制作 [选取日期]虚拟街道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执法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着力治理和解决我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我县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市局《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清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顿规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和科普宣传,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推进群防群治,共治共享,进一步提升辖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虚拟街道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执法暨大排查大整
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统一指挥、调度。
顾问:谢庄晓泉 组长:谢庄晓飞 副组长: 谢庄晓淘 成员:XXXXXXXXXX 虚拟街道各社区食品安全联络员:
城关区 XXXX 负责 漂城区 XXXX 负责 XXXXXX
负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虚拟市场监管所,由两只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庄晓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整治重点 此次行动要重点整治大米、米粉、瓶(桶)装饮用水、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等影响面广的大宗食品;整治抽检发现多次的问题、引发食品安全的事件、投诉举报较多的问题。要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为突破口,注重日常管理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保障、重点专项整治,来解决重大民生问题。将过去的“运动式”、“应付式”以治标为特点的整治方式,转变为“精细化”以治本为主的标本兼治方式。重点关注近年来被查处问题多的企业;整治小作坊、校园周边、集体聚餐等风险较
高的区域;整治保健食品、特殊用途食品、婴幼儿食品、代用茶、固体饮料、网络销售食品、有毒野生菌等群众关注的领域。
四、整治时间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6 月 1 日—6 月 20 日 做好宣传,摸清是否存在无照无证经营食品、餐饮、小作坊。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 月 21 日—8 月 10 日 1、是否存在保健品及婴幼儿奶粉等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2、对其它一些危害食品安全十类“潜规则”的查处。
第三阶段巩固效果:8 月 11 日—8 月 30 日 对整治阶段工作全面巡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五、整治方式 (一)开展隐患大排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对突出问题涉及的相关经营单位列入重点检查计划;组织对重点经营单位开展现场帮扶指导。
(二)开展问题大整改。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和问
题,分类整治,建立台帐。发现轻微违法行为,应当责任行政相对人立即整改,并作出整改承诺;发现较轻违法行为,应当责令行政相对人限期整改;发现一般违法行为,应当立案查处或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开展监管大交流。通过与社区网格员相互配合,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资源共享。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等多种交流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帮助消费者提高识假辨假能力,促进科学理性消费,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督促责任大强化。重点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按环节领域、食品类别开办业务培训班,并确定食品安全管理员。
六、重点行动 根据省、市、区局确定的整治重点,结合虚拟街道实际,6 至 8 月重点开展五项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两大放心”行动。开展“放心米”行动,全面规范大米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行为,加强对原料进货查验、生产包装、出厂检验、成品贮存等关键控制点的检查。对商超、
批发市场等重点经营场所开展检查,主要检查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销售超过保质期大米、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加大对大米产品的抽检力度,确保大米质量安全。开展“放心食用油”行动,全面整治规范生产、流通、餐饮领域食用油市场,禁止生产销售无预包装、无标签标识食用油,食用油生产加工许可率达 100%。强化食品流通领域食用油销售单位许可工作,督促销售者实行分区销售转基因油和非转基因油,全面落实基因油销售进货查验制度,食用油批发企业进销台帐建档率达 100%。全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质量信息公示,信息公示率 100%。加大对食用油的抽检力度,确保食用油质量安全。
(二)开展“两项净化行动”。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净化行动:结合省局《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规范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净化行动:结合省局《2020 年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践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规范食品生活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三)建立健全活禽追溯体系规范活禽交易秩序。规范活禽交易,严禁未经检疫的活禽及禽类产品上市交易销售,对市场主办方、销售者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严厉查处。加强指导、督促市场主办方、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市场主办方、销售者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
(四)开展危害食品安全十类“潜规则”问题专项整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使用工业酒精生产酒类食品、使用工业硫磺熏煮食物、违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过程中违法添加罂栗壳等物质、水产品违法添加孔雀石绿等禁用物质、生产经营单位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中、保健食品标签宣传欺诈等危害食品安全的十类“潜规则”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和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五)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街道社区、城乡结合部、酒店、活动中心、影剧院以及养老中心等场所,围绕食品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等群众关切的问题,重点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不符、虚假广告、虚假宣传、非法添加、违规直销与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环境,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特
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野生菌的宣传,配合卫健、疾控加大救治力度,防止发生群众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共同合作,相互配合。各社区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坚决落实到位,守住食品安全事故底线。确保风险不留死角、隐患不留盲点、整治不留后患。
篇四: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2022 —4 2024 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 年)的通知》(焦政办〔2022〕31 号)和《中共孟州市委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孟发〔2020〕10 号)要求,切实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往实处走、往深处走,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及焦作市委、市政府和孟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化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用铁的标准抓食品安全,用铁的手腕整治隐患,用铁的心肠进行问责,用铁的办法实现本质安全,打建结合、以打促建,加快健全食品安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紧盯影响本地、本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
——坚持预防为主、产管并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和“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要求,不断完善党政齐抓、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带动。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引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标准宣贯和风险监测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和宣传贯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对食品安全标准
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完善企业标准相关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有害因素等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组织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培训,提升标准管理和风险监测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保税管委会、发改委。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成果运用,强化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对辖区内耕地切实落实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单位: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事处)
(三)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事处)
(四)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面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到 2024 年底,全市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 100%,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9%以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与报告率达到 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100%;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 100%,打击和查处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卫健委,各乡镇办事处)
(五)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为主战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以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山寨”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宣称特殊功能食品等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农
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到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底,全市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农村食品经营店分别达到 50%、70%、80%以上,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协管员达到行政村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能够胜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人员分别达到总人数的 60%、80%、90%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能够胜任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分别达到总人数的 50%、60%、80%以上。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第三方评价保持在 80%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供销社,各乡镇办事处)
(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从严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后厨管理,提升后厨环境卫生水平。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实投诉举报奖励措施。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到 2024 年底,全市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达 90%以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和“区块链+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覆盖率保持在 100%,在线率保持在100%;“6S”管理实施率达 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率达 100%;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率保持在 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和公示率达到 99%以上;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分级实施率保持在 100%。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科工局、民政局、城管局、商务局、卫健委,各乡镇办事处)
(七)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改造提升计划,督促各乡镇办事处通过原地重建、调整关闭、翻新改造等方式确保农产品市场硬件设施达标。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动态信息档案,全面实行公开承诺和自查评价报告制度,加快推进快检实验室建设;推行“检监联动”和“合格证”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建立重点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全力打造智慧菜市,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通过培树典型、示范带动,促进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整体水平提升。到 2024年底,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食用农产品市场“脏、乱、差”现象得到改善,食用农产品市场风险分级覆盖率 100%。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覆
盖率,其中,农批市场覆盖率 100%,农贸市场覆盖率 80%以上,人员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90%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事处)
(八)实施“三小”治理提升行动。依法推行登记备案管理,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三小”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小餐饮集中经营和食品小作坊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三小”向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升级。深入开展提升、创建活动,推进地方特色、名优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地方特色食品影响力。到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底,全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6S”规范化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70%、80%、90%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2023 年底前,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质量提升示范街 1 条;规范提升标杆单位食品小作坊 3—5 家、食品小经营店不少于 10 家、小摊点不少于 10 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工局,各乡镇办事处)
(九)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全面实施网络食品(含特殊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备案管理,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强化政企合作,清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推广“网上明厨亮灶”,加强网络食品
监督抽检、线上监测固证、线下调查处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保持网络食品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网络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到 2024 年底,全市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除外)100%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建立率 100%,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档案建立率 10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 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公安局、商务局,各乡镇办事处)
(十)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保证校园食品安全,防范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持续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扩大“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面。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完善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推进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和健康营养进校园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和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到 2024 年底,全市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和前端设备在线率达到 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抽查
考核合格率达到 100%;学校食堂抽检覆盖率达到 100%;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 100%,打击和查处率达到 100%。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委,各乡镇办事处)
(十一)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按照国家、省、焦作市优质粮食工程总体部署,有序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粮食质量追溯提升、粮食机械装备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等“六大提升行动”,加强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推进粮食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增加优质粮食供给量,提高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各乡镇办事处)
(十二)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将辖区内进口食品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管理。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进口食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责任单位:市保税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乡镇办事处)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成立孟州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专班,加强对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把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推进落实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持续推进实施。
(二)建立督办机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和亮牌督办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凝聚攻坚合力,着力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攻坚行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增强监管效能。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打建结合,探索创新治理方式手段,充分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及时总结攻坚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固化有效措施,加快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四)严惩违法行为。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施挂账督办,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五)构建共治格局。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发掘攻坚行动中的亮点工作,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强化宣传报道;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广
大人民群众和内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新格局。
(六)强化跟踪问效。各牵头部门要于 2022 年 8 月 15日前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并于每年 11 月 25 日前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攻坚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全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对进展情况开展跟踪评价,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篇五: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XX 局 局 2 2022 年上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严而又严、实而又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这条主线,对我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按照“五个一批”的整治目标,认真开展了摸底清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此次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动员会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各乡镇(街道办)和市场监管、质监、卫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XX 县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相关职能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组织,制定了方案,确保做到人员、工作、措施三到位。特别是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再动员电视电话会后,我县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迅速在全县掀起了一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风暴”。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食品安全社会整治氛围 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打一场食品安全整治的决胜仗,一是利用人民群众集中购物的特点,通过在超市、商场、集市等人群密集地区悬挂条幅、制作展牌、散发宣
传材料、讲解食品安全知识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公布举报奖励和投诉电话。这次专项整治,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仅在《今日 XX》、县电视台等媒体公布奖励政策和举报电话,还在所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奖励政策和举报电话,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悬挂条幅 500 多条,印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 8000 余张,制作展牌 380 块,在电视上开辟食品安全专栏讲座 6 期;切实形成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强大社会舆论氛围,使假劣食品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人人喊打。
三、突出重点,明确责任,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初见成效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坚持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销售流通企业、餐饮业、食堂及小摊点(户)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整顿。对照“五个一批”目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县政府明确实行辖区负责制,各乡镇(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包括馒头房、豆腐坊、蜂蜜加工、畜禽水产养殖业、早餐小摊点、保健食品、蔬菜种植户、农药兽药饲料经营户等)的摸排登记造册工作,各乡镇摸清底数上报县食安办后,各职能部门依据监管职责,分门别类建立食品安全整治台帐,健全食品安全档案。二是明确监管责任。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县领导和责任职能部门包乡包企业、乡镇和部门工作人员定点包村包厂的工作制,全面实行责任到人的无缝隙监管,做到每个乡镇、每个村、每个企业门店都有专人分包,并且所有企业的责任监管人员名单都在县食安办备案,实行责任追究和责
任倒查制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责任一追到底,谁不对食品安全负责、谁就是不关心群众,就追究谁的责任。三是开展拉网式大检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都开展了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质监部门对生产企业采取了“五个一”管理,即每个企业明确一名监管责任人、每个企业巡查一遍、每个企业宣传一遍、每个企业悬挂一条标语、整改企业督查一遍。全县共有 80 家获证生产企业,其中已注销生产许可证 6 个,还有 4 家企业主动申请注销(正在办理中),目前有 63 家处于停产状态,绝大部分都在季节性停产阶段,对 4 家食品加工小企业给予了关闭取缔,对 17 家食品加工小企业给予了停业整顿,对 28 家食品加工小企业进行了改造提升,对28 家食品加工小企业进行了整合重组。市场监管部门成立了局机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各分局的工作落实,对经营单位采取明察暗访填写“督导意见卡”,详细填写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限,交由各分局长签字确认,并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落实,同时强化食品经营源头监管,将进入我县的所有食品批发户建立批发经营户台帐,对每一个批发企业派驻了一至二名监管人员对其经营行为进行全程监管。今年共抽检各类食品 49 批次,快检 348 个批次,快检生鲜肉 238 个批次,抽检肉制品 7 个批次,关闭取缔小杂食店 14 家,停业整顿 35 家,监督员入驻企业 5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 223 家(其中学校食堂 26 家),全部施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其中 A 级 2 家,B 级 145 家,C 级 76 家,制定了分片包店监管制度,全县每一家餐饮饭店都有专人进行监管,要求执法
人员对分包企业每年不少于四次常规检查,遇到问题要随时检查,每家店内都悬挂分包执法人员像片和联系电话,方便群众第一时间举报投诉,已查处违法案件 25 起,关闭取缔小饭店 18 家,停业整顿 1 家,改造提升 2 家,监督员入驻企业 8 家。畜牧部门对全县畜禽养殖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实行“二二二”监督,即由二名监督人员每月对其监管二次,制作监督记录二份。严厉打击贩卖、加工、经营、储藏病死畜禽行为,不让病死畜禽流入市场,查处案件 2 起,无害化处理病死猪 4 头、病死猪肉 125 公斤。商务部门为了从源头上杜绝静养、生产加工、检疫等各环节流入病死猪,彻底把好质量关,专门抽调 2 名执法人员 24 小时入驻康宝定点屠宰厂,对该厂屠宰流程等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管理,为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菜,县财政为农业部门每年拿出 1 万元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今年共抽检各类蔬菜样品514 份,全部合格。截止目前,我县各职能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 5750人次,执法车辆 937 车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 1862 户次,检查畜禽养殖场(户)320 户次,检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 368 家次,其它食品相关单位(户)206 家次。受理投诉举报案件 3 起,联合执法 28 起,发放明白纸 4.3 万份,制作展牌 62 块,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活动 30 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五个一批”工作: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1244 家,排查 1244家,关闭取缔 42 家,停业整顿 46 家,改造升级 30 家,整合重组 28家,监督员入驻企业 17 家,共查办案件 66 起,取缔 22 户,没收不合格食品 957.5 公斤,罚款 48 起,罚款数额 4.77 万元。
四、实行联合执法、强化责任追究 食品安全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只有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才能达到整治目的,才能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县政府明确提出了“人员到位、责任分解到位”的工作要求。一是从公安、纪检监察、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抽调专门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全面强化对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每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并督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二是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职能部门必须向县政府写出承诺书,不敢承诺或没有按时承诺的将延长专项整治时间,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机制。截止目前我县联合执法28起,关闭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22家,查处食品违法案件 40 起。
五、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保障信息畅通 县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健局,办公人员 3 名,11 个乡镇(街道办)全部设置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22 人,全县共有 212 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协管人员 328人。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初步形成。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按时上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材料的通知》等文件,对信息上报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报送通报制度保障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畅通。
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组织,制定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5 月 3 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各乡镇(街道办)和食品药品监督、畜牧、质监、工商、卫健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会议,会上 XX 县长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监察局主管局长强调了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走过场不按规定查处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添加剂标准、知识进行了大力宣传,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清理和排查行动,截止目前,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 270 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35 辆次,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5000 余份,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点 40 户次,食品经营单位 610 户次,集贸市场 10 个次,餐饮服务单位 130 户次,全县未发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虽然我县在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更清醒的认识到当前的形势和面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由于我县经济还欠发达,受经济实力、消费水平的影响,一些小作坊、小企业、小食品商店、小摊点饭店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五个一批”的目标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把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面粉加工业、肉及肉制品、蔬菜种植销售等作为监管重点,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守法
意识,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扶优治劣,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力争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整合打造一批实力雄厚、质量安全的优质食品企业,为全县食品安全做出贡献,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篇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 年)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及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化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用铁的标准抓食品安全,用铁的手腕整治隐患,用铁的心肠进行问责,用铁的办法实现本质安全,打建结合、以打促建,加快健全食品安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促进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紧盯影响本地、本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
——坚持预防为主、产管并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和“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要求,不断完善党政齐抓、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带动。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引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标准宣贯和风险监测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和宣传贯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完善企业标准相关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有害因素等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组织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培训,提升标准管理和风险监测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
康委、区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成果运用,强化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对辖区内耕地切实落实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面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
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到 2024 年底,全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 100%;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9%以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与报告率达到 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100%;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 100%,打击和查处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以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山寨”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宣称特殊功能食品等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到 2022年、2023 年、2024 年底,全区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农村食品经营店分别达到 50%、70%、80%以上,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协管员达到行政村全覆盖的乡(镇)街道要分
别达到 50%、80%、100%,区农业农村部门能够胜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人员分别达到从事农业相关工作总人数的 60%、80%、90%以上,区市场监管部门能够胜任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分别达到总人数的 50%、60%、80%以上。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第三方评价保持在 80%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从严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后厨管理,提升后厨环境卫生水平。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实投诉举报奖励措施。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到 2024 年底,全区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达 90%以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和“区块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覆盖率保持在 100%,在线率保持在 100%;“6S”管理实施率达 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率达 100%;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率保持在 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和公示率达到 99%以上;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分级实施率保持在 100%,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七)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改造提升计划,通过原地重建、调整关闭、翻新改造等方式确保农产品市场硬件设施达标。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动态信息档案,全面实行公开承诺和自查评价报告制度,加快推进快检实验室建设;推行“检监联动”和“合格证”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建立重点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全力打造智慧菜市,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通过培树典型、示范带动,促进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整体水平提升。到 2024 年底,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食用农产品市场“脏、乱、差”现象得到改善。食用农产品市场风险分级覆盖率 100%。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覆盖率,其中,
农批市场覆盖率 100%,农贸市场覆盖率 80%以上,人员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90%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八)实施“三小”治理提升行动。依法推行登记备案管理,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三小”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小餐饮集中经营和食品小作坊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三小”向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升级。深入开展提升、创建活动,推进地方特色、名优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地方特色食品影响力。到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底,全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6S”规范化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70%、80%、90%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2023 年底前,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质量提升示范街 1 条;规范提升标杆单位食品小作坊 3—5 家、食品小经营店不少于 10 家、小摊点不少于 10 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工信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九)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全面实施网络食品(含特殊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备案管理,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强化政企合作,清理规范网络食品经
营者主体资格。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推广“网上明厨亮灶”,加强网络食品监督抽检、线上监测固证、线下调查处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保持网络食品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网络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到 2024 年底,全区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除外)100%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建立率 100%,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档案建立率10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100%。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宣传部〔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开放招商和投资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保证校园食品安全,防范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持续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扩大“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面。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完善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推进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和健康营养进校园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
全和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到 2024 年底,全区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和前端设备在线率达到 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100%;学校食堂抽检覆盖率达到 100%;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 100%;打击和查处率达到 100%,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将国内进口食品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管理。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进口食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推进落实工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建
立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进展情况,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持续推进实施。
(二)建立督办机制。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和亮牌督办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凝聚攻坚合力,着力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攻坚行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增强监管效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打建结合,探索创新治理方式手段,充分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及时总结攻坚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固化有效措施,加快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四)严惩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施挂账督办,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五)构建共治格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发掘攻坚行动中的亮点工作,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强化宣传报道;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畅通举报渠道,建
立“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内部从业人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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