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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2-11-17 20:1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举报信——【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举报信——【优秀范文】

 举报信

 举报信范文

 写信举报也叫信函举报,就是举报人把要举报的问题写成书面材 料邮寄给有关部门的一种方式。这是目前群众举报最常用的方式。下 面是 ** 给大家带来的举报信范文,欢迎阅读。

 举报信 篇 1

 尊敬的重庆市人民政府,环保局:

 你们好!

 我们是 **x 的居民,全村居民生活非常愉快,鸟语花香,享受着 快乐的日子。在近几年居民生活区搬来了一私人塑料加工厂,长期受 到此厂带来的环境污染危害。针对此私人塑料加工厂提出几点违反相 关法律行为:

 1、该厂没有挂牌,夜间进行违法加工生产。

 2、所做工种加工严重超标散发出刺鼻的有害气体,严重污染了居 民生活空气质量,危害了儿童、老人以及常住居民的身体健康。(附 近有三口小学几百学生,三口中学几百学生,有害气体给附近居民带 来相关的疾病已有两个孩子得了绝症)

  3、居民长期观察,生产后的污水未经处理,以“乌黑”状在夜晚 流入长江支流卢溪河口,严重影响全城居民饮用水质量。

 4、我们当地村民经常找加工厂反应交涉,找地方环保局也出面交 涉,要求关闭加工厂,但都无效,只要村民去就关机器停工,等村民 走了继续加工。现在主要是夜间加工,现在该加工厂老板开始找当地 社会上的人拉拢反对村民进行搪塞封口。只要对身体有害的不健康的 我们坚决不允许此厂继续开下去。都要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圆不是 吗?可有的人不这样认为!只为自己的利益,不故他人!

 恳请监督部门对该塑料加工厂的行为,依法监督并作出处理。

 此致

 投诉人:**x 全体人员

 20** 年 ** 月 ** 日

 举报信 篇 2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

 您好!

 我们是 ** 村的村民 ** 和 **,我们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村民的身 份,实名向您举报我们村村书记徐永武违法乱纪,把村集体财产转让

  给自己的亲属、低价卖出,从中收受回扣,并虚报数目贪污谋利的事 实。

 我们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村子,以前 ** 政府驻地在我们村,后来 乡划归为镇,** 乡政府取消,归 ** 镇所管。由于以前特殊的原因, 我们村的账一直没有归 ** 镇经管站监管,这是 ** 镇 66 个自然村唯一 一个,正是没有政府的监管,给 ** 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带来了便利。

 具体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1、虚假发包,中饱私囊。20** 年,** 以前 ** 村的名义购买供 销社土地开发商品房 24 个,在此工程开发过程中,** 没有经过公 开、公平招标,自己私自做主将这价值 300 多万的工程以高出市场 价,发包给自己的表弟 **,表面上是他表弟承包工程,实则是他表弟 只是他的傀儡。开发完后,每个商业用房 15x5 米,18.6 万元卖出。

 但这开发的商业用房 15 米的开间,其中有强占朴木供销社 3 米的土 地,未列于开发的实际面积中,多的部分卖出后装于自己囊中,总价 值有 60 多万元。

 2、以权谋私,侵吞资产。20** 年,** 以前 ** 村建设村委会的 名义要的 ** 供销社土地,这块土地当时市值一百万,** 没有建设村 委会,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竟然以 ** 万的超低价购买,将此土地据 为己有。此宗土地到现在还在闲置。

  3、利用职权,变公为私。几年前 ** 政府和 ** 政府合并,原 ** 乡政府驻地的土地出售给了前 ** 村委。20** 年,此土地以前 ** 村的 名义投资开发,也是未经公开招标以高出当年市场 2 倍价格发包给自 己的表弟 **,(当年包工包料 600 元/平方米,他发包给他的'表弟是 包清工,加上他老婆进材料的价格达到 1200 元/平方米),此开发的 面积达 4200 平方米,吃的回扣就达 250 多万元。然而更有甚者,** 的胃口还不满足,未经两委会和村民的同意,私下偷偷伪造假合同, 把此土地以 260 万元的低价卖给他的连襟 **,他连襟 **x 只是一个普 通的农民,如何拿出 260 万元的巨款,并且开发了市值一千多万的商 业用房,** 只是 ** 的一个幌子,真正的幕后老板还是 **,通过他利 用职权一系列的运作,这宗土地他侵吞了 700 多万元的资产。

 4、低卖资产,获取回扣。20** 年前 ** 村有壹仟六百多颗法国梧 桐,是我们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然而 ** 却不顾村民的反对,以每棵 **80 元的价格出售给 ** 镇后由 ** 村 **,然而他以每棵 400 元的价 格入账,这样他吃了 **x 余万元的回扣。

 5、私设小金库,贪污巨款。前 ** 村每 5 天有一次大集,每年收 取的管理费达 30 万元左右,这些钱应该入村里的账,但 **x 为了方便 贪污,竟私设帐外帐,** 干了 12 年的书记,市场的管理费应该有 300 多万元,但 ** 除了利用这些钱连换三部价值不菲的轿车外,(价 值 50 多万元,其中两辆给了村委委员 **),其余全部贪污或者挥 霍。

  6、私卖土地,贪赃枉法。** 不顾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把我们 村的耕地良田变为建设用地,卖掉 150 多亩,(合同是长租 70 年, 与买卖没有区别,只是偷换概念),同时把村民的房前屋后的土地进 行买卖,所收的钱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并且违法收取村民的住房建 设费,村民建房每建一间就收取 500 元,所收的钱也是以便条的形式 收取,以上所得收入 500 万元左右全部以便条形式收取,便条是无法 下账的,这些巨额资金不知去向。便条我们附有部分复印件为证,全 村有 200 多户拥有,可做调查之用。卖的地有建筑和圈地照片为证。

 更加可气的是,他竟把贪污的手伸向了其他村,20** 年 ** 任联合党 支部书记时,兼任 ** 村书记,以建冷库押金为名收取 ** 村村民 ** 五 万元,任何单据都没有,将此押金据为己有,此事可以向 ** 查证。

 7、盗挖资源,毁坏良田,** 为了开发他的 7000 左右平方米房 子,为了达到他的私欲,竟违法毁坏良田 15 亩,从地下盗挖建筑用 砂,盗挖建筑用砂约计 2 万余方,市值 50 元/方,侵吞国家资源 **0 余万元,破坏的良田有照片为证。在盗采建筑用砂的过程中,** 镇政 府接到村民的举报,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没有追回盗挖的 作为自用或者对外卖的建筑用砂所贪的资金。

 8、侵吞村民的国家补贴,国家补贴给村民的用于小麦的化肥农药 我们村从来没有发放过,全部被 ** 侵吞装进自己的腰包,把党和政府 关心百姓的功绩全部埋没。

  以上举报全是事实,** 上任以来我们村集体收入 3000 多万, (包括变卖原村委收入 200 多万元),可是我们村只硬化了一条路约 3500 平方米,总造价不超 80 万元,其它巨款不知去向。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我们作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当官,二 不想发财,别无他求,只想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期待有一个好的领导 带领我们奔上小康。目前,** 财大气粗,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百姓 敢怒不敢言。之前,我们以到 ** 镇纪委,** 市纪委,** 市纪委,都 进行了实名举报,得到的答复是违规,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肯请 上级领导本着还村民一公道,还前朴木村一个和谐村庄的原则。严查 我们村的账目,查证事实,张榜公布,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清 除党内的害群之马,使老百姓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现在还在担任村支书,正在拉拢关系准备连 任,9 月 3 号给村支部人员送礼而且在村民大会上公开说:“你们上 访的人员是告不倒我的,你们告到哪我花钱买到哪。”我相信中国共 产党会给我们村一片蓝天。

 举报人:**x

 20** 年 ** 月 ** 日

 举报信 篇 3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

  您好!

 非常感谢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接待我们,听取我们 反映情况。

 我们怀着一颗诚挚之心,据实检举,原 ** 县 ** 乡前寨引线花炮 厂,** 在 20** 年该厂在退出过程中,在县安监局局长 ** 屁护下出谋 划策弄虚作假,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国家赔偿款,侵占原股东应得赔 偿款,将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行贿国家工作人员。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厂在 20** 年 4 月 6 日县政府下发了沈政[20**]16 号文定 为十家烟花炮竹整改提升企业之一,按照县政府整改提升要求,我们 共同缴纳风险抵押金 **0 万元,并出资参与了企业建设整改以后,县 政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与 20** 年 12 月 31 日,下发了沈政[20**]84 号文决定全县烟花炮竹上产企业整体退出,因行业政策变化整改为能 彻底完成,我厂股份制章程协议未能形成书面签订,目前只能凭双方 口头述说,所以我们走不了法律程序。

 二、在县安监局局长召开全县整改提升会议上明确指出,可以按 照股份制形式整改的精神。** 与各股东商议成立了原 ** 县北郊前寨 引线花炮厂的建厂事宜并由县安监局科长(**)主持下,在前寨引线 花炮厂的一楼办公室,召开了股东会议。共同约定我厂属于股份制企 业,按人民币 1 万元一股,共同出资建设,以后经营模式实行统一管

  理,统一生产,统一销售,风险共担,利益按股东所出资金比例进行 分红。

 三、在 20** 年 12 月 31 日县政府下发了沈政[20**]84 号文,决 定全县烟花炮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我厂停止建设。累计投资 134 万 元,另加风险抵押金 **0 万元,其中六股东共出资 132.87 万元,分 别是:**23.47 万元,**23.6 万元,**26 万元,**19.8 万元, **24.5 万元,**15.5 万元,**1.13 万元(其中是老厂以前建设包括 工棚 30 个,两间平房围墙浆引厂,围墙,路边的办公室,生活区,路 东引线库房围墙,厂区土地按第一次退出每亩 5000 元计算在各股东 的共同见证下,共作价 46 万元)。

 四、县政府针对十家烟花炮竹厂家,进行统一赔赏,我厂共得补 偿款为 395 万元,另加风险金 **0 万元,国家共补偿款为 495 万元, 减去各股东建厂投资 234 万元其中包括 **0 万元风险金,余下 261 万 元全部侵吞个人腰包,只将过股东原始股金 132.87 万元返还,另外还 将各股东共同出资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其他股东一块砖一片瓦也 未得到。还有留守期间的人员工资,还有退还的 ** 万元风险抵押金的 银行利息,全部占为己有。

 五、在我厂退出评估期间,** 与 ** 相互勾结,利用各种关系和 手段、弄虚作假、欺骗多报在骗国家赔偿款。其中厂区土地面积实际 为 80 亩,上报多达 **4 亩。厂内无树木上报多达 230 棵,设备机械

  多报,原材料多报,将部分股东机械设备上报,不按国家赔偿价格归 还,以上多报部分,两人占为己有。

 六、在国家赔偿款到位后,各股东找 ** 多次交涉,找其算账,他 却说:“要什么钱”。并且态度豪横,扬言:“就是不给你们,愿意 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吧”。还说:“打官司任花钱就是不给你们”。** 有一亲属在 ** 县纪委工作(儿侄女亲家纪委常委 **)。

 七、** 县安监局局长 ** 在 20** 年至 20** 年任职期间大肆受 贿,其中我厂和另外前寨引线厂每年中秋、春节节日期间,每年每厂 送礼两万元。

 八、我厂在退出评估期间,一次性给 ** 送礼两万元,政府赔偿款 已落实到账之际,所有股东找 ** 算账,他说:“现在还不能算账,因 为赔偿款(395 万元)的百分之十的款项,要给县安监局局长 ** 为回 扣”。2012 年 6 月 29 日下午四点左右,送现金 40 万元给郑志初。

 以上内容均为据实检举,检举人均为实名,如有虚假,检举人愿 意承担法律责任。希望领导尽快落实,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 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之尊严,社会之正义,还百姓事件之真相!

 检举人:**x

 20**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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