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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党六大纪律情况汇报(全文)

发布时间:2022-11-02 14:10:09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遵守党六大纪律情况汇报(全文),供大家参考。

遵守党六大纪律情况汇报(全文)

 

  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情况汇报

  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情况汇报

 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情况汇报 2016-07-29 浏览:分享人:郝丽冠手机版

  导语:政治纪律是党的所有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立场、言论和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在最新的六大纪律自查报告中,我们要如何去争取做到紧扣“六大纪律” 深化“四个着力”呢?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巡视制度的健全完善,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突出了监督重点,实现了问题导向、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精准打击,切实提高了巡视质量,增强了巡视实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紧扣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进一步延伸了巡视监督“四个着力”内涵,为依纪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紧扣政治纪律,着力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伙等问题

 政治纪律是党的所有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立场、言论

 和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为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更加坚决地同错误思想、言论和行为作斗争,杜绝一切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根据这一规定,今后巡视工作将重点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公开发表与中央不一致的言论,妄议中央、乱发议论;是否存在对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是否存在为谋求个人利益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是否存在干预司法,妨碍法律法规实施等突出问题。

 紧扣廉洁纪律,着力发现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是党员干部的从政底线。加强对廉洁纪律的监督检查,当好“千里眼”和“顺风耳”,用好监督利剑,始终是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此,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根据这一规定,今后巡视工作将重点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在行使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权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是否干预和插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市场经济行为,谋取私利或进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是否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者违规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是否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赠送或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是否违反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规定,谋求特殊工作、生活待遇;是否违规办会、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等。

 紧扣组织纪律,着力发现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

 加强组织纪律是建设坚强有力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强大政治优势。党的历史充分证明,什么时候组织纪律执行得好,党员的组织观念、党的意识就比较强。反之,就会影响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组织观念薄弱、组织管理涣散、组织纪律松弛等问题,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

 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根据这一规定,今后巡视工作将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和政策、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改变上级或党组织决定;是否存在个人独断专行,或者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是否存在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举报人,对抗组织审查等情况;是否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违规带病提拔、突击调整干部;是否超编制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是否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中徇私舞弊,对干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是否存在谎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裸官”仍在重要岗位任职等。

 紧扣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着力发现“四风”问题

 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当前突出表现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

 为此,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四风”等问题。

 根据这一规定,今后巡视工作将重点了解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的

 顶风违纪行为,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干涉群众民主权利;是否对公共利益分配不公、优亲厚友,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临危不救、袖手旁观;是否不重视调查研究、不尊重客观规律,闭门造车、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是否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庸懒散”、不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是否违反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疏于监管、造成损失;是否热衷享乐、沉溺奢靡,从事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造成恶劣影响。

 第二篇:

 一、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环境

 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大执行纪律力度,切实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三届五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围绕市委《关于实施“三个台州”战略,推进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的决定》和“创业服务年、创新推进年”的工作部署,配合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产调控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实施“六大行动计划”、推进“一带四百”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开展“治庸、提效、助创”行动,加大效能监察和绩效评估力度,健全效能投诉制度,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中梗阻”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实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约束机制。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二、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2016 年全省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并落实《2016 年全市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在全市各级机关中组织开展以“抓作风建设、促创业创新”为主题的“九个一”系列活动,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中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作风建设的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的管理规定,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

 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健全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把制止党政机关奢侈浪费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兼职取酬等行为;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党政机关资产使用、处置、收入情况的监管,加强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高度关注民生,深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纠正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食品药品质量、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开展对党群系统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清理工作。继续做好减轻农民、企业负担工作。

 巩固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做好创建文明行业、民主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制定《台州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办法(试行)》,继续抓好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议和创建工作。

 三、坚决查办案件,进一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开通全国统一的 12388 信访举报电话,推广应用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制度,完善督办机制,积极开展信访监督,进一步发挥发挥信访举报在提供案件线索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推广应用纪检监察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强初查,主动深入案件多发易发领域,提高有效揭露腐败和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严厉查处一批在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确保全市案件总量不大起大落。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以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严肃查办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失职渎职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落实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有关

 规定,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办案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把握政策,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和完善案件公开审理等制度,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严格执纪到位,确保案件质量。全面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剖析典型案件,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信用台州”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四、坚持严抓严管,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加强委局领导班子建设,扎实开展“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形象”专题教育活动,完善委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委局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大力弘扬市委提出的“四敢”精神,着力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努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综合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公道正派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增强协调力、执行力、威慑力、亲和力,进一步做到可亲、可信、可敬,争创“创建人民满意机关示范单

 位”。大兴学习和调研之风,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纪检干部论坛、基层联系点、课题调研等制度,紧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学习理论、更新观念、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的总结提升,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非公企业廉政文化、基层民主监督机制、廉政风险评估机制、有效揭露腐败机制、纪委委员和党代表监督作用发挥等反腐倡廉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有效性。加大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力度,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对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基层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扩大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成果,着力推进乡镇(街道)纪(工)委至少配备一至二名专职纪委委员工作的落实。推进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站所纪检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在非公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纪检组织,扩大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覆盖面。努力创造条件,在全系统进一步营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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