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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政治监督调研报告(2022年)

发布时间:2022-10-31 18:50:1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政治监督调研报告(2022年),供大家参考。

2020年政治监督调研报告(2022年)

 

 监督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 jiān dū,基本意思是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政治监督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按照省纪委监委将深入部分市县对政治监督的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集中摸底调研,现将基本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的重点、难点和解决途径

 政治监督是指监督公共权力正当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任务是防止和惩治腐败。加强政治监督,对纪检干部自身的政治觉悟、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不仅要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更要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以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兑现承诺,确保本质要好、本事要有、本身要净。

 政治监督的重点是要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着力督促各单位强化党的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形成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一是觉得政治监督工作无从下手。纪委的监督工作即为政治监督,但大都是具体到违纪违法具体行为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意识缺失等方面感觉没有抓手,没有有效的途径进行监督。甚至停留在开会强调政治纪律,但对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方面是否到位没有一个量的标准,难以监督。

 二是对政治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深化“三转”思想共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习惯于把纪委当成党委的工作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是纪委的事,导致纪委监督责任错位、党委主体责任缺位。有的职能部门还是指望靠纪委“牵头”推动工作,或出于担心管不了、怕担责等动机,不愿履行责任,致使有的工作在纪委退出后,出现监管空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存在怕得罪人、怕难出成绩、怕影响晋升等思想顾虑,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存在不想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问题。

 (二)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当前以治标为主、高压反腐的大环境下,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执

 纪监督作用日益彰显,但纪委执纪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七大监督的协调联动还不够,对权力制约监督和反腐败的整体合力还未形成,从某种程度上讲,纪委由反腐败的组织协调者变为事实上的

 “主力军”。纪委在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中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还不够,存在靠人情、靠关系、靠个人魅力来协调的问题,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办案等方面的办案协作机制还不顺畅,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工作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履行职责方式方法不适应。对下级纪委领导、督导和指导不够,有的地方和单位难以把握上级意图和要求,在工作中进退两难。有的干部在退出一线监督后感觉工作失去了抓手,难以及时发现问题,难以启动执纪问责程序。有的抓作风建设满足于抓工作纪律等浅层问题,对于人财物管理、收送礼金、说情风等深层次问题触及不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纪监督不够,查办案件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实体轻程序、重突破轻规范等问题,有的习惯于深挖细查、滴水不漏,追求查办大案要案,抓早抓小不够,导致

 “病树”发展为“烂树”。

 (四)系统队伍建设不到位。纪检系统事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乡镇纪检力量尤其缺乏,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常年

 高强度、高负荷、高风险开展工作,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较大。另外,纪检干部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复合型人才稀缺,不能完全适应查办案件专业化的需要。

 三、对策建议

 (一)厘清纪委职责,找准工作定位。在加强督导、传导压力上再加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是否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的

 “试金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推动落实责任在全覆盖、抓具体、抓细化上下功夫,实行条块式

 分责、动态式传导、差异式考核、连带式追责。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任务,加强常态化的督导检查,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分层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闭环效应。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考核序位化的思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中突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加强痕迹化管理。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增强落实责任的刚性约束。

 (二)在查办案件、严肃执纪上再加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确保纪律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继续严肃查处工程领域等重点领域案件的同时,力求在扶贫资金专项管理等案件

 查办上取得突破,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健全办案流程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水平,保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完善执纪执法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形成合力。

 (三)在巩固拓展、抓常抓长上再加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巩固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和落实,持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人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坚决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将以前工作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根除

 “四风”问题病原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四)在抓早抓小、强化监督上再加力度,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一把手”规范用权。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落实“三资”管理、“乡财区管”、村务公开、票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切实防控村官廉政风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诫勉谈话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扎实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充分利用纪委网站和公众号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五)在发现问题、问责追责上再加力度,有效发挥纪

 检监察“再监督”作用。加快建立部门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可视化、能公开、易考核。采取重点巡查、交叉检查、信访筛查、部门联查、舆情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中的问题,推动执纪监督由

 “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协助党委、政府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及时问责和查处。

 (六)在健全机制、激发活力上再加力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改进完善机构人员整合融合,最大程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完善干部信息平台和后备干部队伍库。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拓展训练,加强实岗锻炼,增强履职能力。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强化实绩导向。构建优质高效内

 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科学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为全面回顾总结“十二五”期间及 215 年反腐倡廉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及 2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深入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调研活动,全面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及 215 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及 216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思路、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推进举措。

 “十二五”期间及 215 年工作总结

 第一部分“十二五”期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以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县各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创新,狠抓落实,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一)把握关键环节,夯实了“两个责任”。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印发《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了切合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上率下、逐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全面夯实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黄陵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督查检查相结合,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与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使考核更具全面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作风长期得不到好转的严格问责,对 21 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 64 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单位领导;“一票否决”单位 4 个。

 (二)注重廉政教育,推进了源头治腐。一是强化廉政教育。举办“清廉中国·清风龙乡”廉政文化作品展、“兴廉政之风,树浩然正气”演讲比赛和“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 3 余场次。发放《“四风”之害》、《贪路无归》、《失德之害》等警示教育光盘 24 余套。先后组织各级党员干部 46 余人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洁从政与预防职务犯罪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共有 353 名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农村层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重要岗位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建立廉政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共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 25 次,累计 5 万余条。编发《纪检监察简报》182 期,在市级以上媒体登载纪检监察信息稿件 276 条,向市纪委分别上报调研、网评文章 155、114 篇。二是加强源头防腐。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县

 12 余名科级以上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 156 个部门及乡镇领导进行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 23987 万元。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实施政府采购项目 83 次,涉及金额 81814 万元,节约 954 万元。三是注重制度创新。形成《党风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聘请和管理暂行办法》、《干部作风监督举报制度》、《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领导干部约谈办法》、《党政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八条禁令》等制度。创新“三述”形式,按照年初承诺、平时践诺、半年和年终述诺及评诺四个环节,先后组织 28 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电视和大会“三述”。

 (三)深化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关系。一是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及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治理,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重点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点,开展明查暗访 34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16 件,警示训诫 41 人,党政纪处分 14 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治工作不实、履职不力,态度冷硬、办事拖拉、效能不高等问题。开展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对干部守岗履职、工作作风、考勤考核,以及上班时间打游戏、赌博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冷横硬”、“吃拿卡要”、“中梗阻”、“滥用自由裁量权”、“粗暴执法”等现象。三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力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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