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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例文(2017~2020年)

发布时间:2022-10-26 09:50:10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例文(2017~2020年),供大家参考。

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例文(2017~2020年)

 

 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范文(2017~2019 年)

 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范文(2017~2019 年)

 建设法治型党组织是我市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创新实践。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落地,努力在推进“两聚一高”和全面从严治党上走在前列,根据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意见》,在前期充分试点基础上,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坚持依法执政和依规管党有机统一,落实干部队伍法治化、办事决策法治化、组织建设法治化、基层治理法治化重点任务,力争到 2019 年,在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党规党纪执行水准、依法决策办事能力、党内监督工作成效、法治引领保障水平等六个方面实现显著提升,让法治型党组织成为苏州党的建设的响亮品牌,法治真正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阶段重点。2017 年是定标明责年,重在健全完善一批与法治型党组织建设联系紧密、匹配度高的制度机制,基本建立起相对完备的布局框架。2018 年是对标实践年,重在推进落实一批特色鲜明的重点项目,探索形成符合实际、覆盖全面的路径体系。2019 年是达标巩固年,重在形成推广一批可学可鉴的典型品牌,较好提升法治型党组织的带动力、辐射力和影响力。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 1.落实学法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知识不少于 2 次。完善“党章学习日”制度,每名党员要把党章学习情况及时记入《党员手册》。深入开展“法治开讲”,2019 年底基本实现行政机关开讲全覆盖。

 2.抓好专题培训。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加强以《准则》《条例》为重点的党内法规教育,2017 年上半年完成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轮训任务。精心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力争到 2018 年底实现党员干部全覆盖培训。继续把法治教育纳入党员培训必训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

 3.树立法治导向。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和党内法规考试制度,2017 年起探索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任前党内法规考试工作。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机制。探索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工作,2019 年底全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

 (二)持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4.强化理想信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实施“四围绕四提升”深化行动。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访三促”,常态化开展“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用 1 年时间对城乡

 居民家庭和企业走访一遍。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

 5.严明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2018 年开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专项督查。严格干部人事纪律,坚持“五用五不用”鲜明导向,严格按规则和程序选用干部。

 6.严格组织生活。强化“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刚性要求,健全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讲党课制度,组织开展先锋党课“百千万”活动。积极推行“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组织生活旁听”“组织生活记实”等制度,2019年底前基本建立“三册两记录”组织台账档案和“一表四书”党员个人档案管理体系。

 (三)持续提升党规党纪执行水准 7.完善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和我省贯彻精神,继续制定完善一批与中央和省委要求相配套的规定、办法、细则。健全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机制,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合法合规率,2017年底建立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8.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督查对象、范围、

 内容“三个延伸”。完善干部激励和容错机制,2017 年制定出台我市具体实施办法。

 9.强化执纪问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全面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价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用好“四种形态”,推进提醒警示、诫勉函询等非党政纪处理方式运用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2017 年组织实施纪律建设“聚力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四)持续提升依法决策办事能力 10.强化依法决策。健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完善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制度。完善党委(党组)法律顾问制度,2017 年制定聘用律师担任各级党委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年内全面组建市委法律顾问团。

 11.严格依法履职。建立落实市委、县级市(区)委定期听取本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探索建立有效防止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办法和程序,推进政治协商制度化建设。

 12.推进依法服务。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五个先锋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推动专项公约制定工作,2017 年底打造 100个党组织为民服务先锋品牌,2018 年组织对村、社区党组织“三规

 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五)持续提升党内监督工作成效 13.落实“两个责任”。市、县级市(区)委每年向市、县级市(区)委全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党委(党组)书记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深化纪委委员评议质询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工作。2018 年底前基本建立具有苏州特点、与苏州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党内监督体系。

 14.实现“两个覆盖”。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和我市《实施办法》,健全巡察机构,全面构建市县两级巡察监督体系,本届任期内巡察一遍。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建立监督管理协调联络机构,2017 年底前实现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15.突出日常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继续深化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和经济责任审计,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坚持抓早抓小,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机制,强化评议结果运用。

 16.拓宽监督渠道。全面开展党委依法执政报告工作,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公开制。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改进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加大党务公开力度,建好用好苏州党建微信“红色矩阵”、“廉石”网站、“廉石声音”微博、“寒山闻钟”论坛。建设监督执纪专网,探

 索分层分类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六)持续提升法治引领保障水平 17.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市委、县级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运作和作用发挥。年内建立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协调小组,在党建领导小组领导下定期研究推进重要事项。建立市党建学会,探索设立党建专家顾问组。

 18.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示范带动作用,2017 年底前每个县级市(区)全面推进不少于 50 个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党建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发展,将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纳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争创重要内容。落实法治文化作品精品战略,围绕依法执政、依规管党,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

 19.引领创新惠民。充分发挥法治型党组织在高水平推进“两聚一高”中的引领保障作用,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力投身“创新四问”活动。深入实施法治惠民工程,组织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深化“党建引领、政社互动”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让法治带给群众更多获得感。

 三、组织领导 强化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既要抓好本级相关工作,又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落实各项任务,努力出亮点、出经验、出品牌。每年年初,各牵头单位要把年度

 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表报市委党建办,年底做好总结工作。要把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市级机关部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有力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各主流媒体要利用开办的法治专题专栏,及时广泛宣传全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果。2018 年上半年,组织开展“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看苏州”集中宣传。要继续重视典型培育,市级层面每年推进 20 个左右法治型党组织建设重点项目,2019年打造 100 个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示范单位。

 附件:苏州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

 部

 分 重 点 任 务 时间要求 牵头单位 持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知识不少于 2次 2017~2019 年 市委宣传部 完善“党章学习日”制度,每名党员要把党章学习情况及时记入《党员手册》2017~2019 年 市委组织部 实现“法治开讲”行政机关全覆盖 2019 年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完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轮训任务 2017 年 市委组织部 实现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党员干部全覆盖 2017~2018 年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把法治教育纳入党员培训必训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 2017~2019 年 市委组织部 市委党校 探索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任前党内法 2017~2019 年 市委组织部

 规考试工作 全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 2019 年 市委政法委 市司法局党组 持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实施“四围绕四提升”深化行动 2017 年 市委组织部 常态化开展“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用1年时间对城乡居民家庭和企业走访一遍 2017 年 市委办 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 2017~2019 年 市委宣传部 开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专项督查 2018 年 市委办 组织开展先锋党课“百千万”活动 2017 年 市委组织部 建立“三册两记录”组织台账档案和“一表四书”党员个人档案管理体系 2019 年 市委组织部 持续提升党规党纪执行水准 全面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和我省贯彻精神,继续制定完善一批与中央和省委要求相配套的规定、办法、细则 2017~2019 年 市委办 建立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17 年 市委办 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督查对象、范围、内容“三个延伸” 2017 年 市纪委 制定出台我市干部激励和容错机制具体实施办法 2017 年 市委组织部 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价体系 2018 年 市纪委 组织实施纪律建设“聚力行动” 2017 年 市纪委 持续提升依法决策办事能力 建立完善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党组织意见制度 2018 年 市委办

 制定聘用律师担任各级党委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年内全面组建市委法律顾问团 2017 年 市委办 建立落实市委、县级市(区)委定期听取本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制度 2017~2019 年 市委办 探索建立有效防止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办法和程序 2018 年 市人大机关党组 推进政治协商制度化建设 2017~2019 年 市政协机关党组 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五个先锋行动” 2017~2019 年 市委组织部 积极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推动专项公约制定工作 2017~2019 年 市民政局党委 打造 100 个党组织为民服务先锋品牌 2017 年 市委组织部 组织对村、社区党组织“三规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2018 年 市委组织部 持续提升党内监督工作成效 市、县级市(区)委每年向市、县级市(区)委全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党委(党组)书记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 2017~2019 年 市纪委 深化纪委委员评议质询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工作 2017~2019 年 市纪委 建立具有苏州特点、与苏州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党内监督体系 2018 年 市纪委 持续提升党内监督工作成效 健全巡察机构,全面构建市县两级巡察监督体系 2017 年 市纪委 建立监督管理协调联络机构,实现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2017 年 市纪委 全面开展党委依法执政报告工作,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公开制 2017~2019 年 市委办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2017~2019 年 市委组织部

 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改进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 2017~2019 年 市司法局党组 建好苏州党建微信“红色矩阵” 2017 年 市委组织部 建设监督执纪专网,探索分层分类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2019 年 市纪委 持续提升法治引领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市委、县级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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