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迈文档网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xxx电业局电力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活动方案(完整文档)

发布时间:2022-10-20 18:2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电业局电力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活动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x电业局电力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活动方案(完整文档)

 

  ** 县电业局 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活动方案 局属各单位:

  为彻底解决影响我县电力线路通道安全运行的违章植树、 违章建筑、 违章施工、 违章堆积物等安全隐患, 扎实推进“34 7 13”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办【20 0 6】

 10号)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通知》 (国能局电力【20 0 9 】

 13号有关规定, 结合我局实际, 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市委、 市政府及县委、 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 广大职工积极参与, 按照“组织到位, 职责到位, 措施到位, 奖惩到位” 的工作原则, 采取宣传发动、 集中整治、 重点突破、 组织督查等工作方法, 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植树等专项治理行动, 营造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 创造优良的供用电环境, 为 x x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 工作目标   

 全面治理我县电力线路通道内的树木及障碍物, 特别是对电力线路安全威胁的超高树木、 违章建筑物、 违章施工等, 在 20 10年电力通道专项治理开展力度的基础上, 进一步全面排查, 彻底清理, 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确保全县电网可靠运行和工农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用电可靠供应。

  三、 工作标准   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十条、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等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标准如下:

  各级电压两边侧导线向外水平延伸的距离为 架空线路电压等级 架空线路保护区  治理后边线距离  农 村 及 城 乡 结 合 部 10千伏 5米内不准栽任何树种  5- 10米内不准栽速生杨、 桐树等超高树木 35—110千伏  10米内不准栽任何树种 10 - 20米内不准栽速生杨、 桐树等超高树木 220千伏 15米内不准栽任何树种 15- 30米内不准栽速生杨、 桐树等超高树木 50 0千伏 20米内不准栽任何树种 20 - 30米内不准栽速生杨、 桐树等超高树木 220 - 50 0千伏  由县级供电企业向县(市)

 区专项治理小组汇报, 具体的标准和措施后落实。

  

    城 区内 0 .4 - 10千伏 5米内不准栽任何树木(低杆观赏类树木除外)

  35- 110千伏 10米内不准栽任何树木(低杆观赏类树木除外)

  220千伏 15米内不准栽任何树木(低杆观赏类树木除外)

  50 0千伏 20米内不准栽任何树木(低杆观赏类树木除外)

  备注 城市电力特点提倡种低杆景观树种。

 对威胁电力线路安全的, 由种植方必须随时修剪, 确保安全距离。

  在清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反规定种植的树木时, 对于植树在先、 电力线路建设在后, 应修剪、 移栽或砍伐的树木, 由局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和修剪、 移栽或砍伐手续, 并按照 x x县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 对树木所有者予以补偿; 对于电力线路建设在先、 违反规定植树在后的, 责任单位应通知种植人、 产权人及相关管理部门, 限期予以修剪、移栽或砍伐, 应修剪、 移栽或砍伐的树木, 树木所有者应自行解决, 逾期未能修剪、 移栽或砍伐的, 责任单位可以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运行的植物树木。

  四、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县电力通道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123”工程, 特成立 x x县电业局电力线路通道专项工作组:

  1.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x 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察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组织、 实施、 协调和督察工作。

  2.专项治理工作执行组   组    长:

 x x  副组长:

 x x及各供电所所长 成    员:

 各供电所及线路管理单位有关人员   各责任单位要与线路管理单位负责人签订“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 承诺书, 具体负责电力通道内的的清障工作。

  3.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   组    长:

 x x  副组长:

 x x x     x x      成    员:  x x     x x x  监督检查电力通道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定时收集专项治理工作信息。

   五、 工作步骤   (一)

 宣传发动阶段(2 0 11年 5月 2 0日—20 11年 6月 2 0日) 召开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动员大会, 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各责任单位充分利用媒体、 流动宣传车、 横幅、 散发传单等

 有效形式, 大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 违章植树和违章堆积物的危害性, 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营造良好的电力线路通道治理工作舆论氛围, 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

 专项治理实施阶段(20 11年 6月 21日—9月 21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有关规定, 各责任单位对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遗留的违章建筑、 违章植树、 违章堆积物进行登记确认, 特别是 4 0 0伏线路, 要逐条线路去查, 去摸底, 认真填写排查表, 确保底子清, 台帐明, 并要列出详细清单, 制定工作时间表, 交到安全监察部和工作执行组副组长手中, 排查中做到全面, 不留死角。

 对于 10千伏线路, 要对剩余树木进行彻底清除,要严防死灰复燃现象。

 修试工区主任、 供电所长、 营销直供负责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 加强现场组织协调, 并结合实际制定此次电力线路通道治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要有针对性, 要明确各班组和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 对违章单位或个人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动员他们自行清除。

 在规定期限内仍不纠正、 清除的, 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责任单位要进行强制清除, 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确保电力通道畅通无阻, 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三)

 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 9月 22日至 10月 20日) 安全监察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执行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验收, 对治理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并限期整改, 对专项治理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总结经验, 奖优罚劣。

 对清障不力, 导致事故发生, 造成财产损失,要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 工作职责 (一)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要组织召开电力通道专项治理专题会议, 组织有关单位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制定奖罚办法,加强督导、 协调和配合, 安排专职人员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

 专项治理工作执行组要具体落实本辖区内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 在 20 10年工作力度的基础上, 打好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的攻坚战。

 及时发现、 报告和处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 违章树木等。

 组织开展好群众义务护线活动。

 同时对非法生产、 违章建筑供用电情况进行清理, 严禁向非法生产、违章建筑等作业场所供电。

  (三)

 专项治理工作督导组, 督导各线路管理单位落实本辖区内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

 督查督办专项治理工作进度;定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七、 工作要求 (一)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电力设施保护涉及面广, 情况复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齐抓共管; 要落实责任, 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 谁违

 章、 谁整改的原则, 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抓出成效, 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电力保障。

  (二)

 注重实效, 不走过场。

 各单位都要有明确的治理目标,要按照验收标准, 严格考核, 确保取得实效。

 督导组要加大督查力度, 对专项治理行动迅速, 效果明显的, 要给予通报表彰, 对行动迟缓, 治理效果差的, 要给予通报批评。

 同时, 新闻中心要加大对电力设施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力度, 跟踪报道,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或区域要公开曝光。

  (三)

 立足长远, 健全机制。

 要把专项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 统筹考虑。

 通过这次活动, 不仅要使线路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而且要建立和完善群防群治、 联合执法、 警电联合打击涉电犯罪等长效机制。

 各部门和单位都要做好长期工作的思想准备, 确保电力线路通道的畅通, 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安全、 持续、 可靠的电力保障。

  

推荐访问:xxx电业局电力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活动方案 电业局 治理工作 专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