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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19 16:4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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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境外疫情输入我国风险依然很大。近期以来,有关地方接连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繁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提升疫情防控水平,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疫苗选择

 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和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

 二、接种安排

 接种第二剂次满 6 个月以上,进行 1 剂次的加强免疫。两剂次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的人群,使用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两剂次使用不同灭活疫苗的人群,优先使用与第二剂次相同疫苗进行加强免疫,若第二剂次疫苗无法供应时,使用与第一剂次相同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三、目标人群

 所有进行加强免疫的人群均为 18 岁以上人群。按照以下人群次序推进。

 (一)感染高风险人群:边境口岸、海关、边检、国际

  - 2 - 交通、医疗卫生、监所等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出国人员等; (二)关键岗位职业人群:公安、消防、应急、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人群; (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教职工、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监所等监管人员等; (四)大型活动参与及保障人群;重大活动赛事的参与人员及服务保障人员; (五)60 岁以上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 (六)其他有加强免疫接种意愿的人群。

 11 月 28 日前全县接种任务为 6600 剂次。县防控办将适时反馈各部门、各镇办应接种第三剂次人员名单,以便精准推进接种工作进度。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精准组织实施。各行业管理部门、各镇办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重视并统筹做好加强免疫工作。结合实际,周密制定加强免疫接种具体方案。要加强对辖区内加强免疫工作的指导,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扎实做好

  - 3 - 各项工作。要统筹做好加强免疫接种、其他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和常规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符合加强疫苗接种条件在内地(大陆)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等可进行加强疫苗接种,有关原则和要求参照此前制定的相关方案执行。各行业管理部门、各镇办在未收到应接种人员名单之前,要提前进行摸底统计,有序组织动员 5 月 31 日前接种第二剂次满 6 个月以上的人员接种第三剂次疫苗,确保做到应接尽接,并在 10 月 20 日之前以部门、镇办为单位将人员花名册报县防控办。

 (二)全程规范操作,确保安全接种。各接种单位要把接种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组织接种实施。落实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 120 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种安全。做好加强免疫的接种扫码、信息登记和疫苗流向管理,及时准确更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预防接种凭证中接种记录相关内容,确保接种信息准确无误、避免重复建档。要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

 (三)做好沟通衔接,保障经费落实。新冠疫苗加强免疫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和

  - 4 - 县卫健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对接沟通衔接等工作,确保接种经费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我县将继续开展常态化督导和定期通报机制,对各镇办接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面分析评估当前疫苗接种情况,对政策落实不彻底、接种进度缓慢的镇办进行通报,确保按期完成疫苗接种任务。

 (五)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行业部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宣传措施,重点宣传加强免疫接种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处置苗头倾向性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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