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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突出问题及对策(完整文档)

发布时间:2022-10-18 12:35: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突出问题及对策(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浅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突出问题及对策(完整文档)

 

 浅谈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摘要: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简称“三资” 管理),是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的不规范, 严重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并危及农村社会稳定。本文针对当前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探讨性提出规范目前农村“三资” 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 对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岐山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

 带着如何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这一问题, 笔者近期对常德市某区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

 该区自 2012 年实行村账委托乡 镇双代理(以下简称“双代理” )

 之前, 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较为混乱, 实行“双代理” 之后, 逐步得到规范。

 笔者试图通过分析该区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由乱到治这一事实, 探讨性提出规范目前农村“三资” 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 “双代理” 前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

 现金管理混乱

 调查发现某乡镇有三分之二的村支书直接管理现金, 并产生了不良后果, 一是形成挪用。

 如区民政局将某五保户的资金拔付到村后,一直由村支书保管, 三年未能领取。

 二是形成侵占。

 以前基层有个说法比较形象, “只要现金进了村支书的手, 就变成了一堆条子, 再也看不到钱了” 。

  (二)

 账务处理不及时

 “双代理” 前, 不少村基本上一年才做一次账, 个别村二年甚至三年没有做过账, 跨年度报销支出较为常见。

 有个村支书, 个人保管上级各项拔款近十万元, 挪用于偿还个人高利贷借款, 最后畏罪潜逃了。

 (三)

 支出票据不规范

 一是报销票据中白纸条多。

 有些票据的金额甚至万元以上。

 即使一些车票食宿票等很容易取得的合法票据, 也往往用村干部的白纸条证明取代。

 二是一些报销的票据要素不齐全。

 或缺少证明人和经办人签字, 或缺少审批人签字, 或缺少事由。

  (四)

 非生产性开支大

 一是挥霍浪费严重。

 有个乡 镇, 前三年间村平年均招待费为 2 万多元, 个别村年非生产性开支达 10 万元以上。

 二是私费公报。

 某村支书 2010 年以公务招待名义报销个人开支 3 万多元。

 三是存在部分“被开支” 。

 如有的乡 镇给村超标准下达报刊征订费任务, 个别村年度征订报刊费达 6 千元。

  (五)

 新农村建设违规行为多

 一是村内公益建设项目有的村资金没有着落就开始动工, 要么形成了巨额债务, 要么形成了半拉子工程。

 二是有的工程项目未公开发包, 由村干部指定。

 三是有的工程质量差。

 四是工程建设财务手续不完善, 不少村为避税工程费用未使用建安发票。

  此外, 村级财务档案管理不规范, 村级债权债务明总不符、 账实不符, 惠农强农补贴发放不到位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

  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不规范不仅削弱了村集体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 挫伤了本地在外工作的优秀儿女为家乡 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同时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对村干部职位的恶意竞争。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前些年区里放松了对农村“三资”管理问题的关注, 对乡 镇考核检查不够, 对村干部疏于管教, 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打击不力, 以及对落后的监督管理机制未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二、 推行“双代理” 的主要做法及初步成效

 2012 年, 该区全面推行村账委托乡 镇双代理, 大力整治农村“三资” 管理混乱问题。

 通过一年的实施, 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实现了由乱到治的可喜变化。

 村账委托乡镇双代理又叫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是指在保证村集体所有权、 使用权、 审批权、 监督权不变的情况

 下, 经村民会议授权, 由村集体委托乡 镇专门机构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既管账又管钱)

 的一种管理模式。

 该区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通过实行“五个统一” , 即统一资金账户、 统一票据管理、 统一报账流程,统一会计核算, 统一档案管理, 做到了“四个有” , 即有完善的财务制度, 有专门的机构管理, 有先进的平台核算, 有科学的内部制约。解决了之前现金管理混乱, 票据不规范, 结账做账不及时, 开支无节制等一系列问题。

  (一)

 有完善的财务制度

 2012 年新出台的《某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了资产管理、 债权债务管理、 收入管理、 支出管理、 现金管理、 票据管理、 档案管理、 财务公开、 民主理财、 印鉴管理等一系列财务制度, 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这些完善的制度, 为乡镇规范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提供了标准和依据。

  (二)

 有专门的管理机构

 乡 镇成立了村账委托乡镇代理服务中心, 抽调乡镇财政所和经管站人员担任专业会计和资金结算员(出纳), 取消村出纳岗位, 村会计改任报账员。

 乡镇专业会计由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区里对专业会计进行岗前培训。

 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具有村会计以前所不具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大大提高了各项财经法规法纪的贯彻执行力度, 改变了以往制度挂在墙上停在口上写在纸上得不到有效落实的情况。

  (三)

 有先进的核算平台

 区财政拿出 100 万元专项资金, 给各乡 镇代理服务中心添置了电脑、 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并购买会计电算化软件, 进行区乡 联网, 实现了在区里就可以随意调阅村级财务账目。

 先进的核算平台, 一方面提高了农村“三资” 管理会计核算水平, 解决了过去因村会计水平不一, 会计科目处理出错等导致会计资料准确性不高的问题; 另一方面防范了“回头账” 的产生, 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四)

 有科学的内部制约

 村健全了民主理财组织。

 每张票据都要经民主理财组织的盖章认可, 方可通过乡 镇专业会计的审核报销入账。

 单笔 500 元以上的开支

 票据, 还需要乡 镇联村干部的签字。

 村干部在财务活动上的制约多了,村集体财务活动变规范了, 透明度也增强了, 干群关系得到极大改善。

 三、 目前的不足和对策 <!--endprint--> <!--startprint-->

  (一)

 村账委托乡镇双代理服务目前的不足

 “双代理” 是适应目前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的一剂良方, 在短期内应予以大力推广, 但需要进一步完善。

 该区“双代理” 目前存在四个方面的不足。

  1、 资金管理严格, 但资源资产管理不足

 目前代理服务中心管理的主要是上级拔款、 财政转移支付、 项目资金等, 对村集体债权债务和资源资产的管理少, 一些村债务明总不符、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依然没得到解决。

 即使在资金管理方面,对村集体掌握的非财政下拔资金管理较少。

  2、 专业会计不专, 财务报销手续繁琐

 由于乡 镇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都是兼职, 一个资金结算员要管理十几个甚至三十多个村的资金, 精力上忙不过来。

 个别村报销单据,需要民主理财小组、 村审批人、 专业会计、 联村干部、 经管站长、 财政所长、 代理中心主任 7 个人的签字, 手续过于繁琐。

  3、 农村“三资” 管理审计机构缺位

 村账委托乡镇双代理前, 村账由村会计核算, 乡 镇经管站负责审计。

 现在村账由乡镇代理服务中心负责核算, 而代理服务中心专业会计又由乡镇经管站工作人员担任, 如还由乡 镇经管站负责审计则显然不行, 如由区审计局审计, 这么大的工作量也不现实。

  4、 农村“三资” 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职能重叠不清

 目前农村“三资” 管理由乡 镇代理服务中心负责, 代理服务中心工作由财政所与经管站联合实施, 财政部门和经管部门两家围绕谁占主导一直纠缠不清, 影响了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

 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的对策建议

 1、 进一步提高领导认识

 把此项工作纳入对乡 镇政府的岗责考核指标体系, 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避免“人亡政息” 。

  2、 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

 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 增强其执行财经法纪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每届村支两委选举结束后, 各级政府要组织对新当选的全体村干部开展财经法纪知识培训。

  3、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财务审计制度, 明确审计机构。

 二是完善资金盘查制度。定期检查村报账员手头现金, 防范村设置“账外账” 、 “小金库” 与“坐支” 。

 三是完善“三资” 清理制度。

 组织群众代表, 每年对该村集体“三资” 账面情况与实际情况开展核对。

  4、 进一步精简报销手续

 笔者觉得, 村级的财务开支只要有四个人的签字就够了, 即经办人、 村民主理财小组、 村审批人、 乡镇代理服务中心会计。

 签字的目的, 是明确责任, 把责任明确就可以了。

 究竟村级财务活动的主体是村级, 乡镇不要介入的太多。

  5、 进一步明晰主管部门

 这个是带全国性的问题。

 笔者认为无论是明确财政部门主管还是明确农业部门主管哪一家都好, 但绝不能两家同时都管。

 建议全国出台一个权威性文件, 尽早明确主管部门, 避免基层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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