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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布时间:2022-10-16 13:10:1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供大家参考。

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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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 第二屆灣仔區議會屬下 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 第十二次會議記錄

 日 期: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二)

 時 間:

 下午四時正 地 點: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130 號修頓中心 21 樓

 灣仔民政事務處區議會會議室

 出席者 ** 吳錦津議員, MH

 副** 李慶偉議員

 委員 黃英琦議員, JP 謝永齡議員 金佩瑋議員 鄭其建議員 黃宏泰議員 盧健明議員 蕭志雄議員

 徐尉玲議員, BBS, JP

 增選委員 李流錫先生 廖

 強先生 顧明仁博士 杜立基先生

 政府部門代表 袁貞爾先生, JP 黃敦明先生 霍謝雪瑜女士 李建毅先生 藍子川先生 蕭鏡泉先生 鄧桂英女士 劉國強先生 邵源泉先生 梁昌杰先生 張世光先生 黃少文先生 羅榮生先生 吳顯強先生 灣仔民政事務專員 灣仔民政事務助理專員 灣仔民政事務處高級聯絡主任 地政總署高級產業測量師 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師 路政署高級工程師 規劃署署理高級城市規劃師 環境保護署高級環境保護主任 香港警務處灣仔區行動主任 運輸署高級運輸主任 運輸署灣仔交通工程師 運輸署灣仔交通工程師 地政總署總地政主任 地政總署首席產業主任

 機構代表 司徒 傑女士 劉國霖先生 湯啟康先生 香港遊艇會會長 香港遊艇會 2004-2005 會長 香港遊艇會理事

 秘書 鄧凱燕小姐 灣仔民政事務處行政主任(區議會)2

 缺席

 李繼雄議員 陳汝平先生 吳國雄先生 委員 增選委員 增選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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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責人 開會辭

 十二次會議, 並歡迎以下人士:

 **歡迎各位出席灣仔區議會屬下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第

  i) 香港遊艇會

 會長

 2002-2004 年度會長

 理事

 司徒 傑女士 ) 出席議程第 5 項 劉國霖醫生 )

 湯啟康先生 )

 ii) 地政總署

 港島東區地政署總地政主任

 港島東區地政署首席產業主任 吳顯強先生 )

  羅榮生先生 ) 出席議程第 6 項

  iii) 土木工程拓展署 工程師

  藍子川先生 ) 代替劉達遠先生 出席是次會議

  iv) 規劃署

 署理高級城市規劃師

 鄧桂英小姐 ) 代替李志 先生 出席是次會議

 **報告, 李繼雄議員、 吳國雄委員及陳汝平委員因事未能出席會議。

 第 1 項︰ 通過灣仔區議會屬下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記錄

 2. 經鄭其建議員動議, 謝永齡議員和議, 委員一致通過上述會議記錄。

 負責人 續議事項 第 2 項︰ 灣仔區議會屬下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行動清單 (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文件第 51/2005 號)

 1) 有關「電車站距離指引」 的資料 3. 蕭志雄議員詢問有關崇光百貨公司對開電車站的距離問題。

 4. 運輸署梁昌杰先生回覆表示, 由於上址行人過路的流量高, 同時為配合百德新街的行人專用區設施, 故將上述電車站搬遷, 以提供額外路面應付過路的人流。

  5. 謝永齡議員表示, 電車站之間的距離長短不一, 運輸署應檢討是否需要制訂有關指引。

  2) 6. 廖強委員表示, 本年測試的對象主要為石油氣車, 普遍來說及格率相當高。

 是次的對象並未包括小巴, 因普通儀器未能為油渣車進行測試, 不想誤導車主。

 成績評核報告 — 灣仔區免費汽車廢氣測試日

  7. 謝永齡議員建議將來邀請警方合辦有關活動, 並增加接受測試車輛的數目。

  3) 有關公共設施掘路工程的資料 8. 委員備悉上述工程資料。

  報告事項 第 3 項︰ 土木工程拓展署︰ 灣仔區工程概覽 (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文件第 52/2005 號)

 9. 灣仔民政事務助理專員黃敦明先生詢問於東角道及百德新街的渠務工程何時完成。

  10. 土木工程拓展署藍子川先生回應表示, 上述工程於 2004 年 11月展開, 預計於 2006 年 2 月左右完成。

  11. 委員備悉上述資料。

 負責人

 第 4 項︰ 運輸署︰ 灣仔區主要臨時交通措施概覽 12. 運輸署梁昌杰表先生報告, 保良局將於 12 月 4 日舉行步行籌款活動, 大坑道、 藍塘道及大球場一帶將有封路措施﹔ 另外, 泛民主派將於同日下午舉行遊行, 由維園出發, 經軒尼詩道及金鐘道前往政府總部, 詳細的封路措施將經由民政處通知各委員。

  討論事項 第 5 項︰ 香港遊艇會︰ 保存維多利亞港的朝氣及多元特色

 (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文件第 53/2005 號)

 13. 香港遊艇會司徒 傑女士及劉國霖醫生向委員介紹文件。

  14. 顧明仁博士詢問有關經費的安排。

  15. 蕭志雄議員表示︰

 (i) 支持上述意念, 中環及灣仔碼頭可保留作公眾碼頭之用,灣仔與中環之間的海灣位置則可用作商業或消閒用途, 增加公眾參與的機會。

 (ii) 興建中環灣仔繞道應以「不填海」 為原則, 但避風塘近警員俱樂部及會議展覽中心與碼頭之間的位置容易積聚死水, 產生臭味, 故建議以填海解決上述兩個位置的問題。

 (iii) 政府可提出建議, 再由私人機構或公司承辦。

 (iv) 避風塘內不宜舉辦太多活動, 故應考慮將避風塘搬到其他地方。

 (v) 反對於上址興建直昇機場。

  16. 盧健明議員贊成於上址興建露天茶座, 以旅遊熱點推動灣仔經濟, 並有助推廣香港的形象。

 現時的貨物裝卸區殘舊而使用率不太高, 故應考慮改變其用途。

 他詢問建議書中提到的「環保電車」 如何運作。

  17. 運輸署梁昌杰先生回覆表示, 城巴於數年前開始在黃竹坑車廠試驗電動巴士, 但由於香港高樓林立, 除阻礙興建架空輸電網外,亦未能配合巴士在路面上靈活的動作, 實施將會有困難。

  18. 蕭志雄議員贊成於銅鑼灣及灣仔引入單軌電動鐵路, 不單能節

  省地方, 亦可作為連接銅鑼灣中心及海皮地帶的循環線, 同時合乎環保原則。

  負責人

 19. 謝永齡議員表示, 海邊長廊不用太闊, 但應避免於上空興建太多建築物。

  20. 陳耀輝議員表示, 若具備良好規劃和訂立有關地點的用途, 不一定需要限制長廊的闊度。

  21. **表示, 過去政府曾提出興建「海心公園」 的方案, 但因需要填海, 故遭區議會否決。

 是次香港遊艇會提出的建議既有「海心公園」 的優點, 亦能將維多利亞公園延伸至海旁, 值得支持。

  22. 香港遊艇會湯啟康先生回覆表示︰

 (i) 有關保存及發展維港所需的經費豐儉由人, 可逐步推行,現時屬構想階段, 同時亦考慮較長遠的計劃。

 (ii) 維多利亞海港具備優越的條件, 而灣仔呈半月形狀, 是市民欣賞維港的有利位置。

 (iii) 上述發展項目需要各方面的參與, 包括公營及私營機構。

 (香港遊艇會代表於此時離席。

 )

 第 6 項︰ 地政總署︰ 有關地政總署管理放置於公眾街道上回收舊衣鐵籠的措施

  (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文件第 57/2005 號)

 23. 地政總署吳顯強先生向委員介紹文件。

  24. 黃宏泰議員表示, 他不贊成於公眾街道放置回收鐵籠, 除有礙觀瞻外, 下雨時更會影響環境衛生。

 政府應透過適當的宣傳, 於室內進行有關的活動。

  25. 顧明仁委員表示︰

 (i) 灣仔和銅鑼灣為旅遊熱點 , 於上述地點放置鐵籠將有損香港的形象, 而久放的衣物亦容易變髒。

 (ii) 建議邀請民政處或志願團體參與, 選定適當地點收集衣物。

 (iii) 可邀請大廈法團合作, 於適當地方放置回收籠。

 負責人

 26. 謝永齡議員表示, 若支持回收衣物, 應將鐵籠放置於方便市民的位置。

 他不反對建議書中銅鑼灣區擺放鐵籠的兩個位置, 但認為「一天」 的擺放期限太短。

  27. 鄭其建議員表示︰

 (i) 上述措施未必有效, 因申請手續過於繁複, 有關的團體未必會循正途申請。

 (ii) 政府應於固定位置擺放回收鐵籠, 不應要求團體作個別申請。

 (iii) 地政總署應擱置有關計劃, 先諮詢各志願團體或區議會的意見。

  28. 陳耀輝議員表示, 政府應就「廢物回收」 制訂更完整的政策,才能解決長遠的問題。

 政府亦可考慮美化廢物回收站, 使其成為街道建設的一部分。

  29. 蕭志雄議員表示︰

 (i) 衣物回收站應為永久性設置而非只有一天的限期。

 (ii) 於街道上放置鐵籠或會被人誤當垃圾箱使用, 影響市容。

 (iii) 可考慮先進行試驗計劃, 了解市民對衣物回收計劃的反應。

 30. 黃宏泰議員表示, 政府欠缺有關廢物回收或環保的政策, 應考慮加強教育市民認識廢物回收的重要性。

  31. **總結表示, 委員對衣物回收的計劃均表支持, 但於公眾街道放置回收鐵籠或會影響環境衛生, 故希望地政總署重新考慮有關建議。

 他建議政府可考慮於新建樓宇或屋苑預留部分位置作回收廢物之用。

  32. 羅榮生先生回覆表示︰

 (i) 地政署發現未經申請而於街道上隨意擺放回收籠的問題嚴重, 故提出是次建議。

 (ii) 是次建議的目 的是簡化有關團體申請放置回收鐵籠的程序, 同時投放部分人力資源專門處理非法擺放鐵籠的問題。

 (iii) 訂立固定的擺放位置可方便執法人員分辨那些為非法擺

 負責人 放的鐵籠, 加強執法效率。

 (iv) 大部分大型屋苑已有設置衣物回收鐵籠, 是次建議主要照顧繁盛街道上單幢大廈住戶的需要。

  (v) 由於擔心舊衣物長時間擺放於室外會產生臭味, 故將擺放期限縮短。

 部門將考慮各委員的意見, 延長有關期限。

 (vi) 有關放置回收鐵籠的選址及細節安排 , 歡迎各位議員向地政署提供意見, 地政署將再作跟進。

  33. **總結表示, 委員已就上述計劃提出意見, 個別地區的問題 將交由當區區議員跟進。

  (地政總署羅榮生先生及吳顯強先生於此時離席。

 )

 (徐尉玲議員及蕭志雄議員於此時離席。

 )

 區議會撥款申請 二○ ○ 四/二○ ○ 五年度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撥款申請 34. **請各委員申報利益。

  第 7 項︰ 二○ ○ 五/二○ ○ 六年度灣仔區交通安全攝影比賽暨展覽

 (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文件第 58/2005 號)

 35. 經鄭其建議員動議, 蕭志雄議員和議, 委員一致通過上述撥款申請, 詳情如下︰

  文件 編號 58/2005 資助 2005/06年度灣仔區交通安全攝影比賽暨展覽 計劃 類別 計劃名稱 申請機構 批款額 (元)

 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灣仔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 40,145

 第 8 項︰ 灣仔區道路交通安全及環保嘉年華二○ ○ 六

 (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文件第 59/2005 號)

 36. **報告, 申請團體香港汽車會只提交了申請書的草擬本, 詳情有待落實。

 委員知悉, 有關申請團體是根據公司條例註冊。

 負責人

 37. 廖強委員表示, 他是香港汽車會的委員, 故申報利益並於討論時避席。

  38. **總結表示, 如委員對上述申請沒有異議, 待詳細計劃落實後, 將安排以傳閱方式通過有關申請。

  (會後補註︰ 由於申請團體根據公司條例註冊, 但未能提交有關的免稅証明文件, 故未能符合申請資格, 並取消有關申請。

 委員會將改為邀請其他團體合作舉辦有關活動。

 )

 資料文件 第 9 項︰ 二○ ○ 五/二○ ○ 六年度撥予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的灣仔區議會撥款使用情況

 (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文件第 54/2005 號)

 39. 委員備悉上述文件。

  第 10 項︰ 灣仔市區小工程計劃工作小組:

 二○ ○ 四/二○ ○ 五年度工程計劃概覽表及進度報告 (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文件第 55/2005 號)

 40. 委員備悉上述文件。

  第 11 項︰ 二○ ○ 五/二○ ○ 六年度灣仔區「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 小型工程進度報告

 (規劃、 交通及環保委員會文件第 56/2005 號)

 41. 委員備悉上述文件。

  第 12 項︰ 下次會議日 期 42. 下次會議將於二○○六年一月 二十四日 (星期二)下午四時正舉行。

  43. 議事完畢, 會議於下午六時三十分結束。

 負責人

  灣仔區議會秘書處 二○○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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