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4篇
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4篇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1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我们的信访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篇 1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我们的信访工作呈现出了很多新的问题,做好信访工作的难度也不断增加,尽管我们不断强化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但是面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愈来愈多的信访局面,我们很多时候都感到无可奈何。下面笔者就当前乡镇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一简要分析。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的高速发展,特别是在统筹城乡、破除城乡二元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下,近几年,我们乡镇经济社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乡镇面貌日新月异。高速度的发展期,同样是矛盾纠纷集中爆发期,伴随高速度发展而产生的社会矛盾纷繁复杂,不能及时调节的矛盾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的信访量。社会在发展,信访形势也与以前呈现出了一些不同的新问题。
(一)信访工作任务繁重。
现在信访人包括各个阶层,有党员、干部、职工、教师、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农民等,反映的问题也多种多样,一是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二是“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三是涉法涉诉问题;四是拆迁安置问题;五是反映干部作风和违法乱纪问题;六是土地纠纷问题。甚至还有很多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信访问题,比如前段时间的尿毒症患者集体上访时间。诸多纷繁复杂的信访问题,最终都需要乡镇来一一化解,乡镇信访工作任务繁重。
(二)群众上访向组织化、规模化发展,劝返难度大。
在利益主体或集团利益等因素的作用下,一些上访为了向党和政府施加压力,跨地区、跨部门串联越级上访。还有少数上访人不按法定程序、不到法定机关反映问题,而是频繁到京省敏感地区和重要场所聚集甚至滋事。有的人采取一些极端方式,制造扩大社会影响,带来社会负面效应,影响社会稳定。特别是那些进京上访人员,他们作为上访代表赴京上访,反映的问题多而复杂,报警、求助和施压是他们进京上访的主要目的。他们一般都要求必须当场答复解决问题,必须见有一定权力的领导才肯回到地方,而责任单位的领导对这些上访人听见就烦,见着就更烦,并且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大部分解决难度较大,因此往往都不想去接,所以很难劝返。
(三)老难信访、重复信访越来越多。
政府在处理无理信访问题上手段的软弱,很多时候为了息事宁人,主动给予解决低保、救助资金,让信访人尝到了信访的甜头。造成了目前很多信访人并不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而进行信访,而是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信访,甚至出现了以信访谋生的职业信访人,导致目前老难信访、重复信访、无理信访越来越多。目前,基本每个乡镇都存在连续十多年信访的信访人。
(四)乡镇责重权轻,缺乏实际权力,处理信访问题力不从心。
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很多信访问题最终都将责任落实到了乡镇,但是随着乡镇政府职能的不断弱化,乡镇一级政府手中的权力越来越轻,在处理信访问题上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资源和实际权力,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各个层面的问题,却让缺乏权力的乡镇出面处理。这与乡镇政府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很不适应,乡镇责重权轻,权责出现错位。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是信访人缺乏法律意识。个别信访人不能客观的看清自己所反映的问题,
以为按照自己的利益及要求,在明知自己的要求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下,仍提出过分要求,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很大阻力和难度,甚至在问题得到解决后,又提出新的更高的无理要求,导致问题越解决越麻烦,重复上访现象严重。二是村组干部认识不到位。很多村组干部作风粗暴,处理问题缺乏思考,造成很多群众上访,同时少数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信访工作对下难做,对上做好无人知,没做好担责任,吃力不讨好。因此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置若罔闻,尽量回避,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有的不主动与群众沟通,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有的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以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三是信访机制的缺失。首先是现行信访体制中的接劝返制度使一些信访人认为上访有理,上访成本低,即使上访不成,也可以异地免费观光旅游,这样助长一些信访人的重复持续上访、越级上访。其次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造成一些领导接访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把矛盾上交,造成群众越级上访。其三是村级调处作用发挥不够,少部分村组干部责任心不强,畏难情绪大,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低,给乡镇信访部门解决信访问题带来了很大压力。
三、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对策
(一)完善和创新领导责任机制,夯实基础保障
从信访实践看,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构建新的信访工作机制,首先应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机制。明确领导职责,落实责任,完善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把乡镇主要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而且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知情人和协调人,确保重要信访问题领导亲自关注,亲自过问,亲自解决。对玩忽职守酿成重大群体事件的,对主要领导实施问责,真正做到制度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避免责任虚化。同时建立健全基层信访网络,做到层层建立信访工作网络,级级配备信访专职干
部或信访联络员,并注意通过培训等手段,及时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网络作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排查信访动态。
(二)完善和创新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
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应建立既符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制度。一是开门接访制度。严格实行领导“大接访”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接访。二是主动约访制度。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多年未得到妥善解决,信访人对相关责任单位的信任度降低,甚至怀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为切实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要主动开展约访,积极和信访人进行沟通,研究信访事项,通过开展约访活动,使信访事项得以尽快解决或实质性推进。三是带案下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是增进干群交流、化解矛盾的有效措施,通过干部下访活动,可融释信访群众心中的寒冰,疏导过激情绪,主动把过高要求降到合情合理的范围内,从而加速信访事项的解决进程。四是领导包案制度。对突出的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将责任明确落实到有关领导,实行包案处理,即包协调、包督办、包稳定,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增强信访问题处理的领导力度。
(三)完善和创新宣传教育机制,规范信访举报
宣传教育是导向,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必须加大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一是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条例》纳入普法计划,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引导群众按照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纷争,抛弃信“访”不信“法”的不正常思维;引导干部树立执政为民意识、增强依法依纪办访能力。二是开展信访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认真落实信访举报工作“分级管理,归口办理” 的原则,促进有序、规范、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的形成,努力控制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三是进一步宣传反腐败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阐明现阶段出
现的腐败不是根本制度性的腐败,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三者关系,适应发展变化的形势,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念,自觉地揭露腐败,反对腐败,维护大局,维护稳定。
(四)完善和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源头防范
把内部监督与上级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做到既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又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群众上访。加大事前的监督力度,围绕上级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活动,确保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规定,深入推进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务、村务、事务、党务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完善和创新办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
上访事项的受理范围和办理质量是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所在。首先,坚持逢访必理的观念,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信访登记制》等制度,做到“六快”、“四早”,即快核实、快上报、快批示、快催办、快协调、快处理;做群众工作的人员早介入、群众急需的服务早开展、矛盾苗头早发现、问题早处理。努力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其次是建立督查回访制度。注重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重点审核问题调查是否彻底,定性是否准确,运用法规是否到位,回访时群众是否满意,对落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的一律要求重新处理,决不迁就凑合。
篇 2
近几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中、省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
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及时解决了大量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和纠纷,全市信访形势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一、主要特点:
从总体上看,上半年信访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全市信访量呈现“一增长两下降”的态势。即集体上访量增长,信访总量下降。。。
二是信访问题涉及的面不断扩大。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仅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客运秩序、退耕还林、村务
城镇信访比重增大。个别县区和市直单位没有把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处理好,在企业改制、机构改革、资产出让、项目建设等工作中,政策落实不到位,保障措施不得力,资产出让没有公开挂牌拍卖,导致大量信访问题的发生。
七是信访问题相对集中,处理难度较大。当前我市突出的信访问题集中在部分县区和少数市直单位,有的是政策因素造成的,有的是体制转型过程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有的是人为造成的信访问题或无理要求,因此解决起来难度较大。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的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全市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解决问题的难度加大,重复信访仍占很大比例。工作中还存在着地区和部门间的发展不平衡、配套制度不健全、工作措施不得力、落实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对初信初访重视不够。从前段群众来访的情况看,大部分是因为一些乡镇和单位对群众的初信初访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造成的。
二、案件办结质量不高。一些乡镇和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案件不认真处理,不
能按期结案,为了应付上级,草率结案,办案质量不高。有的一边查处,群众一边上访,县里催促督办拖而不结,致使群众反复越级上访。
三、对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彻底。当前诸如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企业改制、非法集资、涉法涉诉、高速公路占地赔偿等热点、难点问题,有的因为解决问题不彻底,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隐患。
四、集体上访,尤其是重复越级集体访仍然居高不下。来市越级集体上访群众少则十几人、上百人,有时甚至多达数百人。更为严重的是对有的越级集体上访,其单位和主管部门事先不知晓,信息闭塞,造成工作被动。
五、违法违规上访行为得不到有效治理,规范信访秩序任务艰巨。一是集资集体串联上访和雇人上访现象时有发生。上访群众跨地域、跨行业互相串联集体上访,有时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和亲朋好友集体上访,甚至出现了召集傻、呆残疾人集体上访的现象。二是上访人员无序违法缠访。有的上访人员情绪激烈,行为偏激,出现了举状纸,打横幅标语,冲击党政机关,辱骂、拉扯信访工作人员和维持秩序的公安保卫人员的现象。对这些行为的处理,信访、公安如何建立有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
篇二: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几点思考近年来,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社会矛盾日渐显露,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与此同时,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也随之凸现,既影响了改革发展的进程,导致了社会稳定问题,牵扯了人民法院的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因此,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一定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努力,力举解决这个问题,为法治社会铺平一方净土,给人民群众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一、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现状及特点
1、主体的广泛性。涉法涉诉信访对象涵盖了全社会的各个阶层和各个领域,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广泛性相一致。随着立案登记制的推行,人民法院的受案进一步扩大,各种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地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导致各类案件的主体越来越混杂,既有工、农、兵、学、商,也有公务员、无业人员等甚至还出现过“穿着法袍上访”的法官。
2、诉求的多样性、复杂性。既有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问题等家庭矛盾,又有土征收补偿款分配、林地权属、社会保障、合同纠纷等社会矛盾,解决工作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等等。总之都与信访者的切身利益及权益保障等息息相关。这些问题往往经过法院判决后难以执行,或者执行后又引起对方当事人上访,情况十分复杂。
3、解决的疑难性。涉法涉诉的矛盾一般都是经过当事人长期、多次协商无果后才进入诉讼程序的,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窗口都无法解决,故解决的疑难性可想而知。这些矛盾中有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有的需要当事人自身的退让、理解,有的已成历史问题,不能直接解决问题,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救济,等等。其工作难度之大、之复杂,远不是法院一方出现就能解决的。
4、社会影响的恶劣性。涉诉涉法信访的当事人往往性格急躁,行为过激,难以说服、劝阻。其上访的形式复杂多样,有的静坐、请愿、下跪、拉横幅,有的拦截车辆、封锁主要道路、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求见主要领导,有的自残、自杀,威胁相关部门和当事人,有的甚至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等等,防不胜防。尤其是一些群体性上访,引起一些不明真相的,或者别有用心的无关人员加入,场面越来越大,难以控制,造成极大的不稳定因素,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二、涉法涉诉问题的成因
涉法涉诉问题的成因十分复杂,既有司法机关方面的问题,也有当事人自身的原因,更有其他深层次因素。
1、司法机关的主观因素,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之一。有些办案人员政治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处事不公道,导致一些冤假错案,引起当事人的上访;有些办案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无视法律良知,引起当事人的强烈愤慨;有
的办案人员和单位明知案件处理不当或有误,但怕揭短,影响形象,故意有错不纠,以权压人,一错到底;有的办案人员因办案任务繁重,急于完成工作任务,办案不细致,就案办案,造成“案结事未了”的局面。
2、当事人观念误区,也是涉法涉诉的成因之一。有的当事人受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信官不信法”,认为“官大一级压死人”,一些问题本来可以通过上诉、申诉解决,但他们偏不按规矩行事,意图通过上访解决来得更快、更实际;有的当事人好逸恶劳,意图通过上访捞取不正当收入,对一些小矛盾故意纠缠不休,反复缠访,或者故意提出一些过高的无理要求,以达到自己不劳而获的目的;有的当事人文化素质偏低,没有法律意识,在诉讼程序还未终结前即行上访,或者对司法文书上已告知的权利义务置之不理,一昧上访,导致某些权利如上诉权利等过期而使问题更加复杂,难以合理合法解决。
3、社会环境的客观因素,也是涉法涉诉的成因之一。近年来,社会稳定工作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很多地方都实行“一票否决”制。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抱着“息事宁人,保一方平安”的态度,对一些上访问题姑息迁就,使一些当事人尝到了上访的甜头。“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要想有出路,必须上马路”。有些领导在没有了解实际情况的情形下即批字要求解决。如当事人彭某某身体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做大量工作,由云溪区路口镇人民政府垫付执行款十余万元,与上访人彭某某签订了息访协议,并附加为其本人及子女解决低保等其他问题。彭某某达到目的后,不出数月,又反复上访,对此种不诚信的恶意上访应予以坚决打击,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还有诸如对法院未执行到位
问题的上访,有些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等客观原因,人民法院在穷尽执行手段后只能依法终结执行,当事人就不能将自己的生意风险转嫁到法院身上,此种上访即属无理上访,不能支持。但是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司法救助等形式予以救济。
三、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思考
(一)基本原则。凡事都要立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也是如此。要做到有理有节,不能乱兵上阵。既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要尽量予以解决,又不能超越法律、超越权限,同时对无理上访的要坚持劝阻,不放纵支持。
1、依法处理原则。这是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总体原则。对所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依法予以解决。
2、统筹兼顾原则。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个案时,要通盘考虑类似案件的关联性、类比性,对有相同类诉求的当事人采取公平的待遇,使当事人均得到心理平衡。同时,也要考虑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顾此失彼,激发新的矛盾。
3、以人为本原则。首先在接待信访当事人时,要热情服务,耐心听取其诉求,给其心理上的温暖,取得其信任,有利于矛盾的解决。其次,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人性化操作,对当事人给予力所能及的政策照顾、精神关心、
物质帮助,尽量将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对策。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目标是: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访罢诉,确保人民群众满意。为实现这一目标,可采取以下对策: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解决导致涉法涉诉信访的司法机关主观因素问题。目前司法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各级法院已基本确定了入额法官,今后的案件主要由入额法官办理。因此,首先要对入额法官进行训练整治,既要提高其业务水平,也要加强其政治素质,要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兼顾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使每一件案件都尽量使人民群众满意,杜绝涉法涉诉信访的源头。
2、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学法、懂法、守法,化解信访当事人的心理误区,引导当事人一切行为要服从于法律,对无理缠访者一律不予任何支持,打消其不劳而获的幻想。
3、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目前的机构设置,可由各级党委政法委统一设置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室,统一接待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如需报请领导批示的,由政法委统一报批。党政领导无须亲自接待,政府的信访局不受理涉法涉诉信访;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把解决群众诉求与解决思想问题、解决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涉法涉诉问题绝大部分可归结于利益问题,且大都是难以通过就事论事就能予以解决的,必须通过其他救济途径,通过建立和完善司法求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可以解决 90%以上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同时也能
体现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当事人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的关爱和温暖,从另一个角度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对无理取闹、无理缠访以及采取各种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上访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决不姑息。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我国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影响了我国改革发展的进程和社会的政治稳定,是我国法制建设道路上的绊脚石,我们要采取一切办法搬开它,同时,又不能让它砸到自己的脚,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合力。只要各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一定能很好地控制。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这块绊脚石终将归隐于和谐稳定的大地。
篇三: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10 篇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1 今年以来,乡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强化基层信访基础工作,聚力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畅通了信访渠道,有效维护了全乡社会秩序。全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X 个村 X 起,化解 X 起,有效杜绝了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现就全年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到人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成立了专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信访接待和矛盾排调工作。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出乡”的原则。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群众反映比较突的问题、案件认真分析,做好梳理分类,达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方法。另外,专门设立村庄法庭,为各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努力化解群众矛盾在基层。
二、深入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把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护我乡安定、稳定的有力抓手,积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首先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其次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依法办事,维护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解决信访问题,保持良好的信访秩序,关键是要依法按政策办事。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介入,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
决问题,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值班制度。
针对今年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较多的实际,乡上在搞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重要会议召开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均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值班,确保信访工作不出问题。
四、强化举措,形成防控结合良好局面 乡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准确摸清底数,及时掌握事态的发生、发展进程,全面了解信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答复。
2020 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 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努力畅通信访工作诉求表达渠道; 三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处置信访工作的不正之举。确保我乡信访、稳定工作顺利开展,实现政治、经济、社会稳定。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2
1、主要承担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2、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
3、向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督办信访案件。
4、调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和信访老户工作。
5、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做好信访人员的法规政策咨询、思想疏导、矛盾化解等工作。
6、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3 去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领导班子以** 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狠抓信访工作任务落实,切实发挥为民办事,为党委、政府分忧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班子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去年来,我局始终把深化理论武装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完成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展了学习张云泉等全国先进信访干部和牛玉儒等
先进事迹,进一步树立了甘于平凡,乐于奉献的为民服务宗旨。据统计,局党组集中学习 12 次,每人都在学习讨论会上作中心发言,作学习笔记。通过学习,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局党组不断把学习实践的成果转化成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强化作风建设,班子成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不断增强。去年来,局党组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信访工作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理念,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信访工作职能得到整体发挥。去年来,我局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大胆创新自选动作,组织干部“三进三访”,即:“进农民庭院、进困难家庭、进信访老户”,坚持做到重信重访户必访、信访老户必访、困难群众必访,搞服务、办实事、促发展,切实提高了信访工作服务水平。年底,局安排 3 万元用于困难信访户的帮扶救助。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班子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局党组不断完善班子议事制度,强化了民主集中制建设,保证了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每半年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成员互相沟通思想、党内外互相监督和定期通报情况等项制度,并坚持不懈地抓落实,使党内生活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增强团结,通
过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互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增进理解。并且坚持每半年向离退休老干部通报工作,虚心接受监督。
(四)开展“廉洁从政、秉公用权”专题活动,班子成员带头树立了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不断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及成员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化管理工作,限期对暴露出的问题自查自纠。
二、强化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础工作,办信、接访、复查工作成效显著。20**年来,县信访局受理信访总量件(次),同比下降 4%。受理群众来信件,与同期相比增加%。接待来访批 2206 人次,同比批次下降%,人次下降%。其中集体访发生 72 批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均下降%。受理初信 8 件,报结率%。受理初访件,报结率 1%。受理上级督办要信件,报结件。申请复查件,做出复查件。群众越级上访逐年减少,信访问题不断得到解决,信访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扬和肯定。
(二)强化督查督办,信访积案问题的化解力度加大。去年来,我局将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作为主线来抓,开展了以集中治理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为主的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我局通过排查梳理了个信访积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集中交办。这些信访积案均是老大难问题,大多属跨部门、跨乡镇、涉群体的疑难信访件。我局多次召集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动态督导案件办理和化解情况。针对一些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进行实地督办、跟踪督查,提请县领导集中会诊、三堂会审。同时,县财政也专门划拨了万元,作为这次信访积案的化解经费。通过县乡两级共同努力,个县领导包案信访件现已化解个,效果还是比较明显。市联席会议交办的个重点信访件化解件,正在调处件。列入省级督办的信访积案件,已化解个,三级结终件。
(三)突出重点任务,全力打好安保攻坚战。信访维稳工作是去年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当时信访形势十分复杂,信访态势十分严峻。我局以稳定为第一责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提早部署,重点突出。在国庆安保期间,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周召开研判会。在国庆信访进入关键时,我县对排查出的重点件,一件一件的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县委组织部专门抽调了副科级干部来信访局担任信访督查专员,组成专门信访维稳力量,全力投入国庆安保信访稳定工作。二是渠道畅通,措施得力。8 月份以来,组织开展大范围、多层次的县委书记大接访、下访系列活动,通过县乡两级领导大规模的接访、约访、下访活动,进一步化解矛盾、掌握动态、疏导情绪,取得明显成效。县委、县政府
领导多人次在信访局参与接访、约访多人次,接待群众人次,推动多个问题的解决。三是重点掌握,劝返及时。在进入国庆信访临战状态后,我县派了强有力的驻京工作组,加强了驻京工作。先后派余人到京劝返,成功阻止人次上访,安全带回人次。在做好北京劝返工作的同时,我县还强化了本地稳控工作和处置力度。对无理上访、闹访人员建立了三道防控线,确保了视线内的所有对象没有出现进京上访。国庆期间,我县共办3 个学习班,对重点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转化。
三、夯实基础,健全机制,信访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眼信访工作薄弱。下发了 “信访工程五个一”活动文件,结合农村综治八大员建设,我局分阶段实施了“信访工程五个一”工程,镇一级做到乡镇、村(社区)要有一个完善的信访工作组织网络、一支健全的信访员队伍、一套完整的信访工作机制、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一笔专门的信访工作经费。
(二)实行领导接待预登记制度。去年来,我县全面实行县领导接待日预登记制度,引导群众对应对口接访。年初,对县领导接访日程安排向社会公布,引导来访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与参与接访的县领导分管工作对口。在平时信访登记时,接访人员详细记录来访群众个人资料,以便及时向来访群众反馈信访答复。对于初访情况比较复杂的,上访人要求见县领导的,
信访局要求其预留电话,每月 14 日电话告知,引导其与对口的分管领导接访。通过切实发挥对口分管领导接访和督查,进一步提高处访效果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改善信访秩序。去年来,我县领导接访日还没出现过以上的集体上访。去年来,县领导接访日接待群众来访批人次,比往年都有大幅度减少。
(三)信访部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县信访局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信访接待、登记、受理、告知、回复、回访等程序进一步完善。在年底办信考核中,我县做到不失分。在要信要访督查工作中,全面推广实行信访事项报结“三见面”制度,严格把好信访事项报结关。注重信访事项的排查、分析和报告。开展了每月一排查,每季一分析,及时发现、协调、处置重大信访访问题和初信初访。全年来发出《信访通报》12期,《****x 信访》16 期,上报信访信息 26 次。
总之,去年来,我局领导班子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能坚决执行上级交办各项任务,创造性的开展信访工作,在维护我县社会安定团结局面发挥出良好的作用。
从全年的信访总体运行来看,相对比较平稳,但也出现一些不正常本文来源:文秘现象,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群众择机访较为严重。二是来县集体上访多。三是基础相对薄弱。一些乡镇信访力量较为薄弱,信访调解工作仍需加强。原因有四个:一是上访人“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不断通过信访渠道
来解决问题。二是对信访的期望值非常高,出现相互攀比现象,抱着“小闹不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给政府施加压力。三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特别是许多事权单位对自身引发的信访问题化解却重视不够、力度不大,致许多信访问题化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今年,我局领导班子一定会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力以赴抓好信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不断开创我县信访工作新局面而不懈努力!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 4
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中央对加强问责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2016 年 7 月 8 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施行,党内问责工作更加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需要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着力构建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二是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需要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从实际情况看,很多信访问题之所以产生或久拖不决,根本原因是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一些地方和部门责任追究失之
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这就需要严明责任、严肃问责,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经验...
篇四: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 现状 及对策2018 年,XX 市涉法涉诉信访登记总量 2349 件次(包括 XX组交办的 151 件、XX 专项督导组转交 11 件),占全市信访总量30.11%,比 2017 年增长 65.55%,其中:受理 927 件次,受理率39.46%;重访 556 件,占全市 23.67%;进京非访 20 人次,占全市 55.56%。2018 年,全市各级政法部门、信访接待场所、责任主体单位等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1200 余件,占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总量的 50%,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看出,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维护全市信访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司法严肃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
一、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现状及特点
。
(一)主体广泛,历史过程久远。涉法涉诉信访对象有工人、农民、教师、私营企业主、企业下岗职工、事业单位分流人员、残疾人、非法集资人、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涵盖社会各个阶层和各个领域。很多案件历时几年甚至十几年不得解决,信访人仍不断信访,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但也有一些涉法涉诉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
(二)涉及面广,诉求呈多样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因复杂,涉及部门多,牵扯人数多,跨度大,主体成分复杂,当事人诉求不尽相同,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问题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
触及的层面不断加深,有家庭矛盾、邻里争端,社会管理、公共职责、经济利益、体制改革、执法不公,执行不彻底等,有的还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复合性矛盾。涉法涉诉信访诉求涉及城镇规划、社会保障、劳资纠纷、林地权属、合同纠纷、刑事判决、执行不到位等各种法律法规,且均与群众的自身利益、权益保障等方面息息相关。
(三)行为过激,重复信访突出。许多信访人违犯国家信访法律法规。有的串联、聚集,拉横幅、穿状衣、下跪、静坐示威、围堵机关大门、拦截领导干部车辆、以自杀、爆炸等相威胁,也有的谩骂、攻击接访人员,有的甚至扬言自残、自杀威胁相关部门,多种形式给党委政府施压。在重复信访的案件中多为民事案件,如宅基地纠纷、劳动争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也有的就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和证据运用提出申诉。
(四)问题清析,解决工作困难。经过梳理发现,涉法院系统案件中,不服民事裁判和反映执行问题合计占比 73.3%;涉检察系统案件中,不服民事裁判申请监督和不符公安机关处理决定申请监督及其他诉求的占比 79.97%;涉公安系统案件中,要求立案、侦破案件和不服行政处理、民警执法问题合计占比 48.9%。可以看出,法院系统民商事领域、执行问题比较突出,公安系统立案侦破问题比较突出,扫黑除恶形势较为严峻,要求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案件比例明显增加。
二、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原因
(一)新时代社会方面的原因。一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发生在基层的一系列民生问题、民主管理问题、下岗失业问题,特别是反腐败问题、干群关系问题、邻里纠纷问题、司法不公问题已经成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随着人民群众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对社会不公现象的认可度降低,不满意度增加。这些问题特别是降临到个人头上时,很容易产生信访。
(二)政法各机关方面的原因。一是责任不明,引发上访。某些政法人员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不是主动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直接推给上级机关;而上级机关认为此类案件应由下级机关解决,使个别案件未能引起高度重视,造成当事人不信任,引发上访。二是工作简单,引发上访。某些政法人员缺乏大局意识,不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处理案件时不耐心细致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简单地以法压人,造成当事人口服心不服,引发信访,甚至造成上访。
(三)信访人自身方面 的原因。一是信访人法律意识薄弱。信访人中多数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素质低,而且大多数年龄大、收入低,缺乏现代诉讼程序意识,信访行为容易脱离理性轨道。二是信访人认识上有偏见。一些信访人存在“信上不信下”“ 信人不信法”,为满足一己私利或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
的,故意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反复纠缠要挟等。
(四)特殊和执行难方面的原因。一是由历史问题形成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因为这类案件由于受诉讼时效、法律溯及力、政策连续性、举证责任等众多因素影响,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很大困难。二是征地拆迁案件。在城市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中,当事人双方往往在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上存在分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从而诉诸法律,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反悔,臵生效调解协议不顾,从而引起涉法涉诉信访。三是特殊困难群体案件。此类案件由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牵涉面广,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政府机关和司法部门为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而顾此失彼,难以权衡取舍,稍有不慎,极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三、面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对策建议
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论诱因如何,情况怎样,结果好坏, 各行政人员、司法人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为群众答疑解惑;各党政部门、政法机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有的放矢的解决问题。
(一)
加强 组织领导,提高人民立场站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反映的都是基本民意。一是政法各机关成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机关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力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各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司法工作人员加强宗旨意识,自觉把法律
思维和底线思维相融合,切实从热情的接访态度、耐心的政策讲解、用心的案前调解、正确的思想疏通、真诚的解决办理等方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三是通报表扬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由 XXX 牵头,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激励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者的信心和活力。
(二)
加强 能力建设,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一是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从公开征集的“群众最不满意十大案件”中梳理出工作效率低下、质量不高和工作人员自身形象不好的问题。政法各机关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作风,动真格重点治理少数存在的“冷、横、硬、拖、推”的问题;开展自身清风行动,强力清理耍特权、故意刁难欺压群众、刑讯逼供、滥用警械和强制措施的问题。二是编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XX 委牵头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清单,重点编制中央第四巡视组交办事项和中央扫黑除恶第 10 督导组转交事项清单,认真分系统分区域研判分析,帮助各系统和各地区摸清责任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基层不知道做什么的问题。三是开展案件亮点打造工程。政法各部门坚持“N+1”工作思路,在全力推进整体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选择1个方面或1个案件打造好精品案例,做好示范推进工作,形成多点开花的局面,全力夯实基层基础。XX 委牵头编撰《涉法涉诉典型案例丛书》,整理收集积案老案的经典案例,分律师参与化解、依法打击非访、多元化解息诉等模块,在全市政法系
统内部发行,着力指导基层工作。
(三)
加强 法规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市依法治市办牵头继续和发扬“法律七进”活动思想,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突出对《民法》《刑法》《治安处罚条例》等涉及内容广泛的现行法律的宣传解读,全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开展专题宣传。市信访局牵头组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信访条例》和依法逐级走访、依法终结信访事项、依法治理信访秩序等内容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涉及初信初访办理、信访事项处理流程等内容的法规政策,引导信访当事人理性信访、依法信访,正确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各地做好典型宣传,发挥好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作用,加大对信访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进一步强化“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要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的正确导向。三是做好释法明理。各地各部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实施定期接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跟踪回访,借案向群众详细阐明法理。同时,政法各部门在接访时,无论是口头答复还是书面回复,不能简单回复“是非对错”,而是准确引用法律条款,做好逻辑推理严密性,努力让信访当事人心服口服。
(四)
加强 机制建立,提高非访治理 效果 。一是建立裁决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政法各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能制定案件裁决风险评估办法,提高案件在侦查、起诉、审理、执行过程中涉稳因素
的排查、预防和处臵能力,确保信访问题预防得早,发现得了,解决得好。二是建立案审终结退出机制。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案件,依法作出的法律结论为终结结论,按照有关规定终结。已终结的案件退出信访程序,信访部门坚决执行不受理、不交办、不统计“三不”制度,直接由地方党委政府基层组织接手开展帮扶教育及稳控工作,确保信访案件终结后的工作衔接。三是建立“无理访”案件确认机制。对案件处理结果正确,或案件虽有部分瑕疵乃至错案,但已经依法得到纠正或补偿,上访人合理诉求已经得到解决,或息诉罢访协议内容得到落实后,上访人仍就同一事项上访的,应认定为“无理访”,以减少缠访、闹访及通过信访实现其无理诉求的现象。四是建立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政法各部门认真总结专家、第三方参与案件处理的经验,由市司法局牵头修订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全面实施“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坚持把调解工作始终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五是建立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机制。市信访局牵头完善信访与司法、司法行政的对接,加强信访工作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衔接配合。政法各部门用足、用好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制度和措施,依法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和手段,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
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定期公开“老赖”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公安机关协查、异地委托执行等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防止因执行不到位引发当事人上访。六是修订完善司法救助机制。XX 委牵头修订完善《XX 市市级国家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解决“类案不同助”“大闹大救助”问题。政法各部门用好用活救助资金,做到“能救助就救助”,特别是加大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做好进京重访案件的稳定工作。
推荐访问: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信访 几点建议 涉法涉诉
热门文章:
- 酒店总经理年度工作总结8篇2024-12-07
- 2023年度大一上学期期末个人总结800字10篇(完整)2024-12-07
- 2023年高三综评期末总结8篇2024-12-07
- 四年级科学的教学总结6篇【精选推荐】2024-12-06
- 期末颁奖总结3篇(范文推荐)2024-12-06
- 医院客服年终个人总结7篇2024-12-06
- 2023年度高校寒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总结12篇(2023年)2024-12-06
- 2023年有关学生期末个人总结7篇(范文推荐)2024-12-06
- 2023年度公司业务部年终总结10篇2024-12-06
- 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年度工作总结5篇【完整版】2024-12-06
相关文章:
- 信访工作简报3篇2022-08-19
- 信访工作开展情况简报9篇2022-08-19
- 信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5篇2022-08-20
- 信访维稳工作要点9篇2022-08-21
- 信访问题整改情况报告5篇2022-08-26
-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8篇2022-08-18
-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7篇202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