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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秀范例4篇

发布时间:2023-10-26 09:30:06 来源:网友投稿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秀范例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秀范例4篇,供大家参考。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秀范例4篇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秀范例篇1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

生产场所、压力管道、放射源、压力容器。

三、资料

1、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透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液氯储罐区。

2、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3、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台账资料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资料、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应急措施等资料。

4、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

5、重大危险源管理

安环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时值班,夜间由生产调度负责,白天由车间当班人员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用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6、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7、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网络;

8、安全设施定期检验;

设置氨气泄漏监测报警仪,并定期检验;设置安装监控系统,对液氯系统随时进行监控;

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液氨的贮存量,并设置备用应急储罐;液氨储槽区封闭管理。

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工艺规程、设备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毁灭性的破坏。

生产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单位版),编制液

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对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进行评审。

9、重大危险源备案

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10、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状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秀范例篇2

一、总则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推广应用安全系统工程,以系统工程的原理、标准及技术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及预测系统中的危险性,采取综合安全措施,来消除或控制危险的发生,防止潜在危险转成实际危险,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

1、危险源调查

首先对生产目的、工艺过程,操作条件和周围环境,作较为充分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分析对象中是否也会出现类似状况,查找能够造成人员受伤,物质损失的危险性。

2、识别危险因素

潜在的危险性往往是很难辨识的,危险性是固有的潜在性质,应采取根据现场实际工程特点系统地去辨别它,才不会造成遗漏。

3、建立重大危险源告知,一般风险源以《施工作业危险源告知书》下发给施工队伍。重大危险源实行现场公示,公示资料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职责部门和职责人,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

4、安全培训

组织上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根据各工种作业特点讲解其工作时周围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针对各种危险因素采取的安全对策,防止或者避免危险的发生,将涉及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重大危险源预警控制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预警监控工作。

2、成立预警控制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3、由安全预警领导小组组员及各施工队长、各队工班长进行日常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回报。

4、日常监控的结果是整个系统共享的,信息交流务必是上传下达,信息公开化。

5、发现问题立即限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当现场发生事故时有关人员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当出现的事故出现难以控制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忙。

7、根据危险源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8、务必坚持日常预警监控与定期重点预警监控相结合,互为补充和促进。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秀范例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用心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务必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以前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务必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职责落实等状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务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务必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实行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务必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重新进行危险源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务必设置安全标识。

第十六条: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有重大危险的设施或工程项目时,务必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投运前进行安全评价,对具有重大危险的设施或设备应制定保障安全运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要重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险源分布及其动态变化状况,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和长远规划。

第十八条: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九条: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资料,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职责部门和职责人,对重点监控部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动态变化状况,并严格记录备查,对相关单位、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协调;

(二)项目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有重大危险的设施和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应优先思考对重大危险源的改善;

(三)计划、质量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带给技术服务,制订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技术操作规程;

(四)保卫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参与安全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务必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熟练掌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当重大危险源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由于岗位人员不负职责、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职责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二十三条:由于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者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职责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秀范例篇4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源管理及报告和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AQ 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2010 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原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

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应急〔2019〕78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

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

应急厅〔2021〕12号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2 单元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3.3 临界量

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3.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生产单元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3.6储存单元

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3.7混合物

由两种或者多种物质组成的混合体或者溶液。

4 职责

4.1主要负责人职责

4.1.1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指定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

4.1.2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4.1.3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4.1.4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4.1.5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

4.1.6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7组织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4.2技术负责人职责

4.2.1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完善控制措施,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4.2.2组织定期对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有效、可靠运行。

4.2.3对于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值限值标准的重大危险源,组织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直至风险满足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

4.2.4组织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等情况,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变更管理。

4.2.5每季度至少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4.2.6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4.3 操作负责人职责

4.3.1负责督促检查各岗位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3.2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4.3.3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3.4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

4.4 安全处职责

4.4.1负责修订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4.4.2负责建立完善公司重大危险源档案。

4.4.3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及备案管理。

4.5财务处职责

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评价、检测、整改等费用支出。

4.6安全部职责

4.6.1每月至少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两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4.6.2建立厂级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定期向上级或政府部门统计上报重大危险源各类信息。

4.6.3根据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4.6.4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

4.6.5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4.7机动部职责

4.7.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台账、档案。

4.7.2每月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运行完好情况至少检查一次。

4.7.3负责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的检维修管理及上报工作。

4.7.4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

4.8 生产部职责

4.8.1负责组织制定、审核、下达重大危险源各项生产技术工艺控制指标。

4.8.2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运行指标、工艺状况进行检查。

4.8.3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工艺技术指标的调整和应急指令的下达。

4.9 车间职责

4.9.1车间为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主体单位,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4.9.2每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行为及时处置或制止纠正。

4.9.3建立车间级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4.9.4做好上岗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安排上岗作业。

4.9.5确保消防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的齐全完好。

4.9.6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做好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演练。

4.9.7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4.10 电仪车间职责

4.10.1负责电气、仪表定期巡检、保养、维修。

4.10.2建立重大危险源有关电气、仪表台账、档案。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具体见附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可分为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2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5.2.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a)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b)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S=q1/Q1+q2/Q2+…+qn/Qn≥1………………………(1)

式中:

S ——辨识指标;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5.2.2危险化学品储罐以及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区的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按设计最大量确定。

5.2.3对于危险化学品混合物,如果混合物与其纯物质属于相同危险类别,则视混合物为纯物质,按混合物整体进行计算。如果混合物与其纯物质不属于相同危险类别,则应按新危险类别考虑其临界量。

5.3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5.3.1 各检查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内容及频次要求进行检查,建立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检查台帐》,作好检查记录。

5.3.2 重大危险源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5.3.3 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5.3.4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

5.3.5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每3年进行一次修订。

5.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3)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4)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5.3.7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1)辨识、分级记录;

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9)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1)其他文件、资料。

5.3.8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4)应急救援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安全保护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培训与演练。

6 报告和记录

6.1《重大危险源检查台帐》由各单位保存,期限3年。

6.2《重大危险源档案》由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保存,期限3年。

6.3 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资料由安全处保存,期限3年。

7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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