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管理11篇【精选推荐】
民营医院管理第1、努力办好职工食堂和病员食堂,做到民主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2、轮派值班人员,对夜班及因公推迟下班的职工,要保证吃上热饭、热菜。3、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营医院管理11篇,供大家参考。
民营医院管理 第1篇
1、努力办好职工食堂和病员食堂,做到民主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
2、轮派值班人员,对夜班及因公推迟下班的职工,要保证吃上热饭、热菜。
3、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的`审核。
4、食堂工作员必须坚决执行卫生“五四制”,保持食品卫生及生、熟刀板分开制度,做到对职工、病员健康负责。
5、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买的各种蔬菜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按月清资清库,严格执行入库手续,对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入库,且及时处理。
6、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人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待身体康复,确无传染后,再恢复食堂工作。未经健康检查证明及防疫部门未发健康许可证者,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7、保持食堂卫生、锅面、地面及时打扫冲洗、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害虫及孳生条件,经常检查维修防蝇、防尘、防鼠、餐具消毒等设备。
8、病员食堂应在营养室的指导下,精心配制病人膳食,配膳人员应每日到病房预定好病人所需饮食,食堂做好后送到病人床前,并及时征求意见,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9、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事故的发生。
10、定期召开伙食委员会,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提高生活服务质量。
民营医院管理 第2篇
1、医院内部文件由职能科或办公室拟稿,办公室主任核稿,院长签发,办公室同意行文。
2、上级下发的文件由院办公室收文登记,送交院长阅批,由院办室督促有关职能科办理,所有来文均先交院办公室统一登记。
3、凡收文、发文、文电、公函等文件及外出开会、检查工作带回的文件资料均需交院办公室登记。
4、送交各部门的文件应定期收回,对到期未退的应进行催退,院办公室定期对所管文件清点、对帐,保证文件不遗失。
5、医院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各科应及时传达,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传达贯彻情况,科主任须在文件上签字。
6、院办公室对需归档的文件应根据文件的作者、内容、文种、时间等特征组卷,并于次年三月底前向档案室移交。
7、医院下发的重要文件,各病区、科室应及时传达贯彻,病区负责人或科室主任签字,并在规定时间上交院办公室归档备查。
民营医院管理 第3篇
一、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厉行“五讲四美”,为人民健康负责,做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建设者。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习食品卫生知识,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食品不受污染。
三、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在工作岗位上,戴好工作帽,穿好工作服,保持衣帽整洁,双手干净。
四、一切行动按照医院指示执行,服从院领导。
五、食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工作衣服必须整洁。
六、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现金,上班带包不准进入食堂,各组所用的餐具、用具、原料以及剩饭不准带出食堂,若发现,按偷盗论处。
七、食堂员工不得将自己的`亲属、朋友、闲杂人员擅自留客在食堂就餐。
八、除本食堂员工外,非食堂员工不得进入食堂。
九、严防污染,冰箱、冰柜生熟分开摆放。菜篮子、货架、洗菜池、灶台、墙壁等一切用物经常保持清洁、干净,整齐。
十、注意自身安全,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经常检修所用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安全操作,严防热油锅、热汤锅、开水锅烫伤,以及电器击伤。
十一、餐具、茶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不消毒的不使用。
十二、做好环境卫生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腐等四防工作,防止食品污染。
十三、食品存放要做到“四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十四、下班后,关掉一切水、电源,煤气,碳火,以防漏火、漏电、漏气,漏水。
十五、下班时间锁好门,值班人员不经院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进入食堂。
十六、值班人员认真负责,不准擅自离岗,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投毒。
民营医院管理 第4篇
为进一步增强和规范我院无邪车辆交通平安打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拟定如下划定:
1、无邪车辆交通平安打点工作必需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总务科为无邪车辆平安打点部门,负责对车辆使用、停放、维修、油料采购、发放、结算、司驾人员的交通律例教育培训及证件、各类费用打点的打点本能机能。
3、车管员对汽车使用实施统一调剂,车辆调剂人员要积极配合分管院长增强对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等事项的打点,实时体味所管车辆的`动向,成立相关台帐,实施不按期搜检。
4、车辆打点人员必需熟悉所管车辆的机能及其用途,未经请示核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总务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赞成后方可改变,并在规按刻日内恢复其原用途,未经请示,私行改变车辆用途的,发现一次,扣派车人500元,驾驶员300元,累计三次,驾驶员扣发一个季度效益工资。
5、车辆使用实施派车单轨制。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
(1)、打点人员必需保证“120”24小时正、付值班车辆的需要,不得有误
(2)、如遇抢险、救灾或突发事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需从命统一批示,介入急救工作
(3)、市内用车由车辆打点员开出车单,出市用车需打点人员请示分管院长赞成后方可,按照行车路线和驾驶员的情形开出派出车单,所有用车必需做好记实,没有派车单不得报销过路费、油费、行补费,无派车单发现一次,责任人和驾驶员均扣50元,驾驶员私行用车,发现一次扣500元。
6、院、考查办对无邪车辆实施分级搜检轨制,考查办必需对所有车辆做到每月搜检一次;
总务科无邪车辆打点人员必需对所管车辆做到每礼拜搜检一次,驾驶员必需对所驾车辆做到日检三次(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严禁车辆带病出车,若发现一次,当月查核扣10分。各搜检单元及人员要成立台账,以便随时体味车况,发现一次未检或漏检,当月查核扣一分。如因车况不明或驾驶员措置不妥而导致平安事情所造成的损失踪,按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责任的巨细由驾驶员进行抵偿。
7、发生交通事情后,驾驶员要实时报警,严禁自作主张,暗里解决,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承担,驾驶员负首要责任以上的(含首要责任)。暂停驾驶车辆,待事情查询拜访措置后作出结论。
8、平安行车,遵守交通律例。
(1)、驾驶人员驾驶车辆一年中平安无事情,由病院发给1000元的平安奖;
(2)、驾驶员必需严酷遵守交通律例,对行车中违章罚款,一律不得予以报销。
9、无邪车辆必需严酷按指定位置停放,没有打点人员的通知不得随意改变,违者发现一次当月查核扣2分。
10、驾驶员必需从命汽车调剂员的批示和日常打点,虚心接管平安教育,当真填写工作日志(时刻、地址、出车后里程数、车况、用车人),保管好派车单,每次用车完毕后必需按划定位置停放车辆,并实时向打点人员陈述请示。驾驶员通信行动措施必需保证全天候通顺。不从命打点、不做记实、不按划定位置停放车辆的,发现一次,当月查核扣2分。
**、驾驶员必需爱护车辆,连结车辆内外整洁,总务科按期和不按期进行搜检,发现违规一次,当月查核扣2分。
12、无邪车辆的维修实施分级打点,无邪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实时向本级打点人员陈述,确需维修的由本级打点人员签字后报分管院长审查打点。
13、总务科、考查办每年对各车用油审定一次,每季发布各车辆用油和修理情形,对油料审定数节油的部门析成现金按40%奖励给小我,超标部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因驾驶员使用不妥,造成的机械修理,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弄虚作假发生的修理费用除由当事人承担外,并处修理费两倍的罚款。
14、行政用车凭出车单、发票和里程表现实读数按0。15元/km享受里程津贴,但需经打点人员核实,报分管院长核准后实施。
15、职工因非凡情形需要用车的在病院许可的情形下可以考虑,但车辆不得在外住宿。同时必需按照用车轨范,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分管院长核准后方可用车,职工因私用车应交纳相关费用:
(1)、汽油费:轿车0。5元/km,面包车0。8元/km,车辆出库里程即为起点,入库里程为终点
(2)、过路费、泊车资一律由用车人自理。
以上费用可以在用车前预付:也可以在用车后实时交纳,或者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减。
(3)、职工私人用车以下情形免收费用:职工本人及其直系家眷(怙恃、岳怙恃、公婆、妃耦、儿女)因病接送、婚丧用车。
16、本划定自20**年6月1日起执行,曩昔有关划定与本划定不符的`,以本划定为准。
民营医院管理 第5篇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全院员工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上下班打卡。工作中不得随意外出,如遇特殊情况上报科室负责人,方可离岗。
第三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
第四项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每周日下午前将下周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考勤表于次月3—5日前交院办公室。
第八项院办公室在每月5日前将全院本月总排班表打印上报财务科。并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检查上班员工的签到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后果自负。
第三项忘记签到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请假:职工请假需到各部门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科领导提出续假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月休息4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季度休息。
第六项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七项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当天至直系亲属去世安葬后3天,发给基本工资。
第八项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条加班管理
第一项加班种类。1、节日加班;
2、周日加班;
3、夜班{含总值班};
4、临时加班。
第二项加班调休和工资的补贴
1、凡遇到需要加班的时间,应事先通知加班人员。医院因特殊情况安排加班者必须按时到岗,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
2、加班人员的积休,原则上予以调休,并在当季休完,否则做清零处理;
3、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如不愿调休者,可予以相应的加班补贴,补贴标准按每天100元。平时加班按80元/天计算。聘用人员按50元/天计算。并由加班者和科室负责人或相关领导签字认可。
第五条上班制度
第一项若医院上班职工一月内无任何请假,发给满勤工资50元。
第二项
1、卫技人员上班应着装整洁,并佩带胸牌、护士帽等。
2、规范服务用语与行为规范。若发现上班医师故意无理取闹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取当班医师30元。发现三次待岗一月。三次以上报卫生局处理。
3、尽量简化流程,方便患者,能提供简单便民措施。
4、新农合按制度操作。
5、科室标志醒目,急诊电话上墙。
6、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栏。
7、常见药品价格与医疗收费标准上墙。
8、抓好院容院貌的整洁。
9、上班不准穿拖鞋,配带任何首饰、一均发现一次扣30元。
10、上班期间不准做以上班无关的其它事项,一均发现,扣30元/次。
民营医院管理 第6篇
(一)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
1、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是以降低医院内感染的发生为目标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监督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感染控制和管理计划。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业务副院长兼任,其他成员为有关学科的科主任组成。
2、医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是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直属医务部领导的专职机构。
3、临床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小组:组长为各科室主任兼任,另外有一名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
4、医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一般由个科住院总医师和护士长担任,也可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级感染管理组织职责
科室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职责
①、在医务部领导下,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实。
②、负责医院内感染的日常检测,结合本科室实际采用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并对医务人员(包括护士、清洁工)进行有关控制医院内感染的消毒、灭菌、隔离等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和隔离技术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③、及时发现患者中发生的医院感染,协助并督促主管医师留取标本,使院内感染病例的病原送检率必须达100%(其他感染的病原送检率须达60%),填写病历首页并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使院内感染漏报率<20%,采取控制措施。
④、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积极向护理部提出关于消毒灭菌、控制院内感染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使院内感染率<10%。
(三)医院感染管理的控制措施
1、消毒灭菌与隔离
①、医院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
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所有需要消毒和灭菌的物品都必须彻底清洗干净。污染医疗器材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②、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如压力蒸汽灭菌(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干热灭菌(油、粉、膏);
不耐热、不耐湿物品可选用化学消毒法,如环氧乙烷灭菌(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内窥镜、人造移植物等)、2%的戊二醛浸泡灭菌等;
消毒首选煮沸法;
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才用化学方法。
③、化学消毒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杀菌谱、使用方法、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用于盛放消毒剂的容器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④、甲醛不能用于空气的消毒,甲醛熏箱可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物品的消毒,不能用于灭菌,消毒方法不能采用自然挥发熏蒸法。
⑤、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周消毒;
用毕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氧气湿化液应每日更换无菌水。
⑥、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1>用流动水洗手,开关最好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
2>清洁剂应保持清洁、干燥。
3>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
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管理
①、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采购、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进行监督,并对购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
②、医院所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③、医院采购部门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定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一批号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及失效期,随机进行产品生物及热原抽检。
④、医院采购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定货与到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失效期、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⑤、严格保管,库房库存,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存放于地板架上,离地面20公分。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部门。
⑥、使用科室不得擅自购进、更换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应计划领取,使用前检查单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⑦、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物理性、化学性变化,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必须留下样本,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
所涉及一次性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及时上报。
⑧、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等无菌医用器具用后,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
①建立健全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网络,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②根据本院用药特点制定相应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相关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有针对性的培训。
④医院应指定一名抗菌药物专家或有抗菌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与咨询。
⑤对各级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要求:
1>、上述人员应主动学习抗菌药物应用的知识,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2>、医师应掌握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种理论知识,用药前应送标本,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药物经济学等,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
3>、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抗菌谱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积极配合医师做好各种细菌培养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提醒医师在应用抗菌药物前,原则上都应送细菌培养标本。
4>、药房应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的规章制度;
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5>、管理部门按照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核查与信息反馈;
微生物室要定期公布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实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⑥医院应对抗菌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应用率应逐年降低,力争低于50%。
⑦有条件的单位应开展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科研工作。
民营医院管理 第7篇
1、努力办好职工食堂和病员食堂,做到民主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
2、轮派值班人员,对夜班及因公推迟下班的职工,要保证吃上热饭、热菜。
3、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的审核。
4、食堂工作员必须坚决执行卫生“五四制”,保持食品卫生及生、熟刀板分开制度,做到对职工、病员健康负责。
5、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买的各种蔬菜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按月清资清库,严格执行入库手续,对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入库,且及时处理。
6、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人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待身体康复,确无传染后,再恢复食堂工作。未经健康检查证明及防疫部门未发健康许可证者,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7、保持食堂卫生、锅面、地面及时打扫冲洗、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害虫及孳生条件,经常检查维修防蝇、防尘、防鼠、餐具消毒等设备。
8、病员食堂应在营养室的指导下,精心配制病人膳食,配膳人员应每日到病房预定好病人所需饮食,食堂做好后送到病人床前,并及时征求意见,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9、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盗窃和破坏事故的发生。
10、定期召开伙食委员会,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提高生活服务质量。
民营医院管理 第8篇
塔河县十八站医院职工上班期间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1、职工因公、因私、因病离岗外出者,要遵守职工考勤制度,必须填写《医院考勤制度审批表》;
2、请病假门诊治疗的职工,需提供诊断书和辅助检查票据,提供不了的算事假;
请病假住院治疗的职工,提供住院的相关材料,住院期间工资照发,出院后需要在家继续休养的,算病假。
3、特殊时期,因事需要请假的职工,必须向主管领导和院长请假,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无权给假,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事假期间扣发工资和奖金;
病假期间给予病假工资,病假期间不享受奖金,特殊疾病请长期病假的,超过一月的,由院部承担病假工资;
5、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在与工作不相抵触的情况下,按劳动法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丧假:(1)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伤亡的,给假七天。(2)配偶和子女丧亡的,给假十天。超出上述假期期限的,按事假执行;
6、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论处;
除扣除当日工资外,按日薪的两倍给予处罚,不享受奖金;
休假期满,逾期不上班且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7、无故不请假、请假未给予准假的,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予以除名处理,将人事关系转到人事部门;
8、以住院、休病假、开具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到外单位试用、办理调动事宜或经商者,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给予行政处分;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普通职工请假1—3天以内的,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请销假,同时将请假条报到院办。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分管院领导请销假;
请假超过7天以上的,书面说明请假原因,在不影响开始工作的前提下,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分管领导、院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并且到塔河县卫生局及主管副县长办公室签字审批。
2、中层干部请假时,必须向分管院领导、院党政主要领导请销假。
3、职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须向分管领导以口头形式请假;
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向领导说明。如没得到允许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4、职工请假离开十八站林业局者,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三、请假手续办理:
1、请假时按规定的各级领导审批签字后,报院办备案登记,销假时也必须向规定的各级领导销假签字并到院办存档;
2、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请假期限返回时,必须向科室负责人和院领导续假,销假时填写续假事由、续假期限;
3、职工请假除特殊情况以外,电话请假、捎口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
各科室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制度,院部将对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科室考评和年终个人奖金考评;
此制度自20XX年1月10日执行。原《医院职工考勤制度》及《补充规定》于20XX年1月10日废止。
民营医院管理 第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医院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科室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医院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5月—9月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1:30;
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
10月—4月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1:30;
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17:00。
第八条迟到、早退
1、上班10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
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科以下人员请假1—3天的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4—7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含连休5—7天),7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含连休7天以上);
各护士长、科主任、组长请假由总经理批准(含非节假连休3天以上)。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注明原因。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向所在科室领导或分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分管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日工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扣绩效工资。当月累计病假达15天及以上的,按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扣当月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者试为**职。
4、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上级领导),如实说明原因,(按第九条原则)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积休假
1、员工在医院工作满一年,享受一年一次累积积休7天假。工作每增加一年累积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积期不超过14天。
2、积休假需一次休完,年度未休积休假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累计时段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5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8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15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15天妊娠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7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3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所在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上级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医院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当月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10%;
旷工二日(当月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30%;
旷工三日(当月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
旷工超过三日(当月累计)者,医院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民营医院管理 第10篇
1、所有车辆均指定驾驶员,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因此造成车辆损坏或发生事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车辆派遣由医院办公室负责,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驾驶员必须保管好派车单,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单;
无派车单及不做记录的驾驶员,发现一次,对用车人罚款300元,对司机罚款100元。私用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的费用由用车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每次用车完毕后须向办公室汇报,以便办公室了解车辆使用情况。
3、车辆维修流程。车辆维修时,由驾驶员详实、清晰填写维修申请单,车辆归属部门主管签字,交由车辆负责人审核确认是否修理。驾驶员凭借有效申请单到指定修配厂进行修理,修理时驾驶员必须在场监督,维修后司机和修配厂共同确认签字,车辆负责人进行验收。修配厂凭借维修申请单与验收单结算修理费。
4、每日行车前要检查车辆的油、水、电、气等,严禁车辆带病出车,若因检查不到位或者人为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由驾驶员自行负责修理。
5、车辆清洁。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春、夏、秋三季驾驶员自行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
冬季根据天气状况医院不定期指定洗车场清洗。院办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车辆过脏扣驾驶员10元/次。
6、收车后管理。每日收车后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到医院监控可监测地带,锁好车门,将钥匙存放在夜间值班更夫处。次日早上班时到更夫处领取车辆钥匙。值班室建立钥匙领取表格,领取钥匙或出车时需由领取人签字。
7、车辆违章罚款。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对行车中违章罚款,除因医院紧急取血、接送患者时产生的罚款外,其他一律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负责。驾驶员离职时,院办负责查询该车违章记录,若该车辆产生罚款,驾驶员需将罚款上缴后方可办理离职结算手续。
8、车辆年检、保险管理。驾驶员必须了解所驾驶车辆的年检时间、保险到期时间等。若因年检过期、保险过期等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9、油料管理。医院规定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4点为所有车辆集中统一加油时间。
10、每月月末驾驶员将车辆行驶记录、车辆加油记录、车辆维修记录报给负责人审核,以防浪费。
**、车辆交接。驾驶员入、离职时,车辆负责人与驾驶员进行车辆交接,并填写车辆交接单。离职时,办公室要对车辆交接单进行审核后方可办理离职结算。
12、驾驶员同时兼任医院保卫人员,无出车任务时负责医院的日常保卫工作,服从医院领导的临时安排。
本规定自20**年12月10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民营医院管理 第11篇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 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
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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