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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劳动关系证明1

发布时间:2023-09-28 09:35:07 来源:网友投稿

劳动关系证明第1篇同志:一、你与我单位于年月日订立的劳动合同,按下列第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1.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劳动者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关系证明1,供大家参考。

劳动关系证明1

劳动关系证明 第1篇

同志:

一、你与我单位于 年 月 日订立的劳动合同,按下列第 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1.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 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 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 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 项的规定,解除合同;

6.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第 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7.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 项规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

8. 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关系证明 第2篇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 ,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因于

年月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提示;
1、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
合同期满、自动离

职、旷工除名、破产遣散等,提前解约、开除、除名、辞退的原因一定要写清楚。

2、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手册(临时合同工带上用工审批表)或流动人员就业证(农民合同工带上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

劳动关系证明 第3篇

编号: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符合

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 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 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劳动关系证明 第4篇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同志系本单位职工,因下列第 项原因,决定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1)经双方协商;(2)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单位规章制度;(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5)被开除、除名或因违纪被辞退;(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被劳动教养;(8)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9)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11)达到退休年龄;(1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1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14)企业宣告破产或依法被解散、关闭、撤消;(15)应本人要求,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

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
,本单位工作年限共计 年 月。

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 项(只选一项)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

A、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1)由单位解除;(2)由劳动者解除;

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

F、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

G、劳动者辞职;

H、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I、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J、

二、单位依法 (填写“应当”或“无须”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金额为 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
年 月 日,证明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留置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证明人: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 留置送达( ) 邮寄送达( ) 公告送达( )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说明: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内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

2、本证明一式两份,劳动者签名后自留一份;用人单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

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
,本单位工作年限共计 年 月。

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 项(只选一项)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

A、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1)由单位解除;(2)由劳动者解除;

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

F、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

G、劳动者辞职;

H、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I、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J、

二、单位依法 (填写“应当”或“无须”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金额为 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留置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证明人: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 留置送达( ) 邮寄送达( ) 公告送达( )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说明: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内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

2、本证明一式两份,劳动者签名后自留一份;用人单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关系证明 第5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你与单位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注意保存出勤记录、工作证、服务证、工资单、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资料,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及时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单位拒不签订,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亦适用劳动法。

如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上文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存在上述三个条件的,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成了劳动关系,不过此时还需要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包括 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等。

劳动关系证明 第6篇

同志于 年月日进入本单位工作,现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如下:

1、合同期满:期满时间 年月日

2、单位辞退:辞退时间 年月日

3、本人辞职:辞职时间 年月日

4、协议解除:解除时间 年月日

5、关闭破产:时间年月日

6、其 他:时间年月日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离职员工签名:

年月日

备注:1、以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仅选一项,多选、涂改无效。

2、本人辞职的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待遇。

3、协议解除是指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4、若本人辞职,需附上辞职报告;
若合同期满,需附上合同。

5、本证明一式两份。

劳动关系证明 第7篇

编号: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符合

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 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 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劳动关系证明 第8篇

一、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

1、尽量收集到证明的原件,如果无法收集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的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搜集网络信息:用人单位网页登记的各种公告或消息,或者劳动者与相关人员的QQ或MSN等各种即时聊天信息的记录等

4、搜集手机短信与电话录音

劳动关系证明 第9篇

某某某同志于20**年**月**日进入本单位工作,现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如下:

1、合同期满:期满时间20**年**月**日

2、单位辞退:辞退时间20**年**月**日

3、本人辞职:辞职时间20**年**月**日

4、协议解除:解除时间20**年**月**日

5、关闭破产:时间20**年**月**日

6、其他:时间20**年**月**日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20**年**月**日

离职员工签名:**x

20**年**月**日

劳动关系证明 第10篇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证 明 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 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转 载于: :解约证明书)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证 明 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

号, 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至年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证 明 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 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

□4、用人单位破产;

□5、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年月日起与该同志终止劳动合同。该同志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年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日

劳动关系证明 第11篇

事实劳动关系证人证言可以证明吗

只是规定证人与被告人有利害关系是不能单独使用其证词证言作为认定案件的事实依据,其他情况下由审判人员甄别判断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在劳动者仅提供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未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劳动者非其职工,虽然,从证据规则角度来说,单就证人证言而作出事实认定有些牵强,孤证不立,尚需补强,但是,我们不能要求一位普通劳动者都能在工作中存留证据。对于这部分员工只有且仅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因此,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作出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裁决。

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一、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归咎于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原国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5条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与消灭依法均为要式行为,在建立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在消灭时应当办理解除或终止的相关手续。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的使用者,负有用工管理的职责,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合同的管理,及时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与办理解除或终止的相关手续,否则即构成过错。

其实,当我们进行过相应的劳动的话,我们无论如何也是拿得出该有的证明性文件与事物的,毕竟是真的肯定也假不了,所以说,在我们遭遇到劳动问题的时候,我们也应该不慌不忙的收集相关的劳动过的证据去证明我们的清白。

劳动关系证明 第12篇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一)出具的主体不同: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

(二)出具的时机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按要求出具而离职的,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中中对于二者的规定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所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离职证明在开具的主体与开具的实时机上都存在着差别,在法律上并不是一回事。即将离职的员工最好要求单位在离职时附上离职证明,而已经离职需要离职证明的朋友最好找原单位重新开具一份,重新入职。

劳动关系证明 第13篇

编号:

我单位于年月日与(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订立的合同编号为,合同期限为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项规定予以(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用人单位(章):

员工(签名):

签收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签收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关系证明 第14篇

同志于 年 月 日进入本单位工作,现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如下:

1、合同期满,期满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2、单位辞退,辞退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本人辞职,辞职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4、协议终止,终止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单位兼并、破产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偿金_________ 元人民币。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1、以上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只能选一项,多选或涂改无效。

2、本人辞职的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3、单位兼并、破产的应附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4、本证明一式两份。

劳动关系证明 第15篇

第一,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

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第三,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

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第四,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否则会被视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再次,证人开庭时一定要出庭作证,单纯的书面证言一般不为法院采信。

第五,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

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如果客户是公民,则需作为证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单位,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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