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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疫灾中的民间互助研究

发布时间:2023-09-26 16:45:06 来源:网友投稿

苗霖霖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疫灾, 不仅包括流传于动物间的瘟灾, 如南宋时期“宕昌西马、 金州马皆大疫”[1]1370;

也包括流传于人间的疟疾等, 如南朝梁“郡旧多山疟, 更暑必动”[2];

还包括人畜间互相传播的病症, 如“暑岁羊多疫死……及人, 则多病目者, 故有目疴”[3]1405。

在众多的灾害中, 疫灾不仅传播范围更广, 伤害性也更大, 疫灾救助所需耗费的人力、 物力也更多, 因而在出现瘟疫后, 除了国家给予灾民的救助外, 社会人士提供的救助也对灾情的抑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关于瘟疫的流行与救助问题, 薛瑞泽对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疫病及社会救助进行了比较全面和具体的研究(1)薛瑞泽的研究成果主要有:
《汉代疫病流行及救助》, 《寻根》, 2003年第4期, 第44-47页;

《六朝时期疫病流行及社会救助》, 《江苏社会科学》, 2004年第2期, 第123-126页;

《魏晋北朝疫病流行及救助》,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5期, 第111-114页。, 王文涛也对作为民间互助重要组成部分的宗族互助和汉代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研究(2)王文涛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有:
《汉代民间互助保障的主体——宗族互助》, 《学术交流》, 2006年第11期, 第172-175页;

《论基于救助的汉代社会保障》,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3期, 第33-37页。。

这些研究不仅考察了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疫病发生与流行的状况, 对民间互助的类型与作用也进行了相关阐释。

笔者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 着重考察疫病发生中以及灾后民间救助的类型与方式, 探讨民间救助对于缓解疫灾的作用, 以期能够对相关研究有所裨益, 并请方家指正。

疫, 即瘟疫, 为广泛流行、 传播的传染性疾病, 因而有时也称为“疫病”或“疫疾”, 而大规模的疫病, 也被称为“疫灾”。

史书中一般称之为“疫”, 或是“大疫”“疫疾”等。

通过对古代史书以及出土文献记载的比较、 分析可以发现, 我国古代的疫病流行一般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域性特征。

从季节性特征上看, 夏冬两季是我国古代疫灾的高发期, 如霍乱一般发生于夏季, 史载:
“夏月暑时, 欧泄霍乱之病相随属也, 曾未施兵接刃, 死伤者必众矣。”[3]2779因而, 在夏季爆发的战争, 参战官兵就更容易遭到疫疾的侵袭而造成大规模的伤亡。

如三国时期, 蜀汉的诸葛恪率兵围困曹魏的新城, “攻守连月, 城不拔。

士卒疲劳, 因暑饮水, 泄下流肿, 病者太半, 死伤涂地。”[4]南朝梁武帝太清三年(549)六月“长社城中无盐, 人病挛肿, 死者什**”[5]。

我国古代统治者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 为了避免疫灾造成的伤亡, 古代社会一般都避免在夏季作战, 即便是时常掠夺中原边郡的边疆游牧民族, 一般也不会盛夏时节出击侵扰, 如唐朝时期“吐蕃盗塞, 畏春夏疾疫, 常以盛秋”[6]。

虽然瘟疫在夏季暴发的频度较高, 但冬季暴发的瘟疫也不胜枚举, 如东晋元帝永昌元年(322)“冬十月, 大疫, 死者十二三”[7]156。

甚至在很多时候, 冬季暴发的疫情还会跨越春季, 甚至延续至盛夏, 进而造成更大的伤亡, 如东晋孝武帝太元五年(380)“五月, 自冬大疫, 至于此夏, 多绝户者”[8]1010。

这场瘟疫自冬季延续至第二年的夏季, 持续了半年之久, 造成了很多居民全家病故。

西晋武帝咸宁元年(275)“十一月, 大疫, 京都死者十万人”[8]1010。

西晋这场暴发于京都的大规模瘟疫, 持续近一年时间, 其影响力和危害性更大。

从地域分布来看, 我国古代的疫灾以中原地区发生的最多, 其中尤以今河南一带暴发最为频繁。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 自东汉至明末, 仅洛阳一地就发生过大规模的疫灾30余次, 其中东汉时期发生过瘟疫1次, 三国时期发生过3次, 西晋发生过7次, 东晋十六国时期发生过7次, 北朝时期发生过6次, 明朝发生过9次。

可见, 洛阳地区发生疫灾的频度居我国古代各地区之最。

究其原因, 主要是由于洛阳曾是多个古代王朝的都城, 长期作为国家的经济、 政治和文化中心及重要交通要道, 经济发达, 文化繁荣, 交通也四通八达, 不仅城中居民人口密度大, 而且往来的行人和客商也非常多。

这些因素也为疫病的传播提供了温床, 直接导致发生于这一地区的瘟疫传播速度更快、 影响范围更广、 造成的影响更大。

除古都洛阳外, 江浙地区由于气候温暖湿润, 易于细菌繁殖, 也成为古代疫病的高发地带, 如西汉惠帝时期, “高后遣将军虑侯灶往击之。

会暑湿, 士卒大疫, 兵不能逾岭”[9]。

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六月, 浙西大疫, 平江府以北, 流尸无算”[1]1370。

由于古代社会交通不便, 人员流动相对缓慢, 因而在多数的时候, 疫病暴发后, 一般只在小范围内传播, 但也有些时候会随着人员的流动, 逐渐蔓延至周边地区, 如唐中宗神龙三年(707)“春, 自京师至山东疾疫, 民死者众”[10]。

甚至随着疫区居民的迁徙而蔓延至全国。

我国古代社会全国性的疫情有时还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动乱。

如南朝宋明帝泰始四年(468), 就曾暴发过“普天大疫”[8]756。

这种全国性的疫情, 不仅对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 甚至还会引发居民集体逃离疫区, 不仅容易将疫病带往全国各处, 而且还容易造成严重的流民问题, 甚至引发国家的动荡。

疫灾不仅直接影响了疫区的农业生产, 引发社会经济危机, 有时还伴随其他灾害, 造成更严重的社会影响。

如北魏皇兴元年(467)“夏, 旱, 河决, 州镇二十七皆饥, 寻又天下大疫”[11]2411。

在疫灾之下, 农业生产也受到了影响, 其年“十有一月, 以州镇二十七水旱, 开仓赈恤”[11]2411。

北魏献文帝时期, 国家在遭受疫灾以后, 又遭受了水旱灾害, 为了避免灾民因饥饿而死, 官方只能开仓赈济, 缓解灾民的生活困境, 但也导致了国内的经济陷入困窘。

疫病的暴发不仅会造成灾民身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创伤, 而且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动荡。

如西汉成帝时期的疫灾造成“岁比不登, 仓廪空虚, 百姓饥馑, 流离道路, 疾疫死者以万数, 人至相食, 盗贼并兴”[3]3393。

为了缓解灾情对社会和人民带来的伤害, 官方一般也会在灾情暴发后, 通过多种渠道或方式给灾民以救助。

如西汉元帝就曾针对“关东流民饥寒疾疫”现象, 下“诏吏虚仓廪, 开府库振救, 赐寒者衣”[3]283。

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元年(457)“夏四月, 京邑疾疫, 丙申, 遣使按行, 赐给医药。

死而无收敛者, 官为敛埋”[8]119。

在官方给予灾民多方面救助的同时, 灾区的士绅、 富商乃至医者也都纷纷主动加入救灾的行列, 从而使民间救助成为官方救助的重要补充。

我国古代疫灾中的民间互助以经济资助为主, 这种资助不仅资助范围较广, 而且形式也多样, 不仅有直接提供食物的资助方式, 也有帮助埋葬逝者以及抚育幼孤的资助方式。

在这些经济资助中, 一般按照由内至外、 由近及远的范围展开, 由我国古代社会中的亲缘关系思维以及交通运输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 我国古代疫灾中的民间经济资助的对象大都按照由家族内到宗族内、 再由宗族内扩展到乡里的顺序展开, 从而保证了资助物品在短时间内能够及时、 准确地到达受资助者手中, 使资助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笔者通过总结历代疫灾救助, 发现民间的经济帮扶, 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生存供给

疫情暴发后, 为了降低疫情的传播速度, 尽快阻断疫情的传播链, 我国古代官方已经注意到隔离的作用, 并普遍开展疫区居家隔离。

如东晋“永和末, 多疾疫。

旧制, 朝臣家有时疾, 染易三人以上者, 身虽无病, 百日不得入宫”[7]2009。

以度尚为代表的良善官吏, “遇时疾疫, 谷贵人饥, 尚开仓禀给, 营救疾者, 百姓蒙其济”[12]1284。

更多的社会良善之人, 他们虽然没有担任官职, 但也会运用自己家庭的钱财来购买物资, 为疫灾造成的贫困无法自活者提供食物, 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 如东汉的童仲玉在“遭世凶荒, 倾家赈恤, 九族乡里赖全者以百数”[12]2482。

廖扶则“逆知岁荒, 乃聚谷数千斛, 悉用给宗族姻亲”[12]2720。

北齐文宣帝天保七年(556), 国内瘟疫暴发后, 出家的僧人也自发加入到救灾的行列, 他们“于汲郡西山建立三寺。

……又收养厉疾男女别坊。

四事供承务令周给”[13]。

这些人通过给灾民提供食物和居所等方式, 保证了灾民的基本生存需求, 客观上也有助于抑制灾民为了生存而出现的流动, 对于减轻灾情的危害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丧葬帮扶

由于疫灾暴发后会造成疫区大量人口的死亡, 而贫困无依的灾民又根本没有能力对逝世的家人或朋友进行安葬, 于是当地部分有能力的士绅也帮助灾民安葬逝世亲属。

《宋书》卷九十一《孝义列传·范叔孙传》载:

范叔孙, 吴郡钱唐人也。

少而仁厚, 固穷济急。

同里范法先父母兄弟七人, 同时疫死, 唯余法先, 病又危笃, 丧尸经月不收。

叔孙悉备棺器, 亲为殡埋。

又同里施渊夫疾病, 父母死不殡, 又同里范苗父子并亡, 又同里危敬宗家口六人俱得病, 二人丧没, 亲邻畏远, 莫敢营视。

叔孙并殡葬, 躬恤病者, 并皆得全。

在疫情暴发后, 范法先、 施渊夫、 范苗和危敬宗等四家由于疫灾几乎全部家庭成员病殁, 安葬逝者就成为这些家庭面临的最严峻困境, 作为同乡的范叔孙主动承担起了安葬这些灾民的任务。

(三)收养遗孤

疫情暴发后, 抚育遗孤, 就成为社会帮扶中衍生出的特殊形式。

如明朝的江东之“官行人时, 刑部郎舒邦儒阖门病疫死, 遗孤一岁, 人莫敢过其门。

东之经纪其丧, 提其孤归。

乳之。

舒氏卒有后”[14]。

诸如江东之这样帮助抚育由于疫病逝世者留下的幼孤, 已经很是难能可贵;

还有人在抚养的疫灾遗孤长大成人后, 主动帮助他们收回被侵占的家庭产业, 这样的帮扶就显得更加弥足珍贵。

《后汉书》卷八十一《独行列传·李善传》载:

李善字次孙, 南阳淯阳人, 本同县李元苍头也。

建武中疫疾, 元家相继死没, 唯孤儿续始生数旬, 而资财千万, 诸奴婢私共计议, 欲谋杀续, 分其财产。

善深伤李氏而力不能制, 乃潜负续逃去, 隐山阳瑕丘界中, 亲自哺养, 乳为生湩, 推燥居湿, 备尝艰勤。

……续年十岁, 善与归本县, 修理旧业。

告奴婢于长吏, 悉收杀之。

暴发于东汉时期的疫灾造成了李元全家染疾而逝世, 留下年幼的孤儿无人照顾, 李元家中的奴婢为了谋夺其家财, 欲谋害幼儿的性命。

作为同乡的李善则不仅主动将该幼儿带走并抚育长大, 而且还在孩子长大后, 帮助他收回了祖业。

给予医药救助是疫灾暴发后对灾民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救助方式。

我国古代的民间医药救助一般表现为通过自己的家财购买医药, 无偿提供给灾民, 治疗或减缓他们的病痛;

或者通过自身的医术, 无偿为灾民提供救治, 挽救他们的生命。

虽然民间的医疗救助不及官方的救助数量多、 范围广, 但在灾情暴发后, 民间的救助对于减轻当地灾民的痛苦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甚至有时在医疗救助不能到达的地方, 或无法在短时间内给予灾民针对性的救治时, 来自民间的医药救助对于治愈病人或控制瘟疫的传播, 降低疫病对灾民造成的身体伤害, 就显得尤为重要。

疫灾中的民间医药救助的提供者, 既可以是官员, 也可以是富商士绅, 如东晋“永昌中, 大疫, (郭)文病亦殆。

王导遗药”[7]2441。

王导是东晋开国功臣之一, 他对郭文十分欣赏, 并在疫灾中对生病的郭文给予医药救助, 帮助他摆脱疫病的痛苦。

以个人身份在疫灾中对他人提供帮助的行为, 由于帮助对象一般集中于施救者周围, 帮助人数较少, 社会影响也相对较小。

而在疫灾中对患病者提供广泛的医药帮助, 则需要更多的资金, 其影响范围更广, 效果也更好。

《后汉书》卷四十一《钟离意传》载:

建武十四年, 会稽大疫, 死者万数, 意独身自隐亲, 经给医药, 所部多蒙全济。

东汉光武帝时期, 在会稽暴发的瘟疫中, 钟离意主动为当地灾民提供医药, 避免了灾情的不断蔓延和灾民的大规模死亡, 他也由此得到了当地居民的信任和尊敬。

在民间的医疗救助中, 除购买药品提供给疫疾的患病者外, 更有部分掌握医术的人, 直接为灾民进行诊疗, 这种救治能够针对不同的病人给予有针对性的医疗, 救治的效果更好。

《后汉书》卷八十二《方术列传·徐登传》载:

徐登者, 闽中人也。

本女子, 化为丈夫。

善为巫术。

又赵炳, 字公阿, 东阳人, 能为越方。

时遭兵乱, 疾疫大起, 二人遇于乌伤溪水之上, 遂结言约, 共以其术疗病。

徐登、 赵炳二人都精通医术, 在疫灾暴发后, 他们也都亲自为灾民提供诊疗, 帮助灾民治愈疾病, 对控制疫情的蔓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更难能可贵的是有人拿出家财持续多次, 或者长时间对灾民提供救助。

北朝汉人世族赵郡李氏家族成员李士谦, “家富于财, 躬处节俭, 每以振施为务”[15]1233。

每遇饥年, 社会中“多有死者, 士谦罄家资为之糜粥, 赖以全活者万计。

收埋骸骨, 所见无遗。

至春, 又出田粮种子, 分给贫乏”[15]1234。

在疫灾暴发后, 他又“散谷至万余石, 合诸药以救疾疠, 如此积三十年”[15]1234。

由此获得了当地居民的普遍赞誉, 甚至还得到了官方的褒奖。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施救者给予道德层面的表彰和亲族乡里的敬重, 是富商、 士绅等主动资助灾民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我国古代的认知中, 良善精神一直是国家宣传和倡导的主要品质, 一般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中, 具体表现为孝、 悌、 仁、 义四个方面, 其中“孝以懿敬, 悌以致爱, 仁以隐恤, 义以拯救”[16]。

如在疫灾中提供丧葬帮扶的范叔孙, 赢得了乡里的敬重, “乡曲贵其义行, 莫有呼其名者”[8]2253。

来自乡里成员的敬重成为古代富商、 士绅、 官员本人乃至其家族的荣耀, 成为促使他们主动以自家资产进行救助的重要原因。

此外, 社会对良善义行的倡导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如北朝时期李士谦不仅多次对灾民进行援助, 其帮扶时间长达近三十年之久, 很大程度上受到“积善余庆, 积恶余殃”[15]1234的影响。

我国古代的民间互助一般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 呈现由近及远的特征。

救助方式也主要包括提供饮食、 安置灾民、 诊疗疫民和祝祷安康等方式。

民间救助是国家救灾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来自民间的救助无论是救助范围还是救助效果, 都无法与来自国家的救助相比, 但民间自发的救助行为由于有着反应速度快、 救助针对性强的特点, 对于抑制灾情的蔓延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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